利他”管理的四项特征


我们已经发现“利他”范式的存在。现在,让我们继续探究这一管理范式的共同特征:

    1、管理者没有自身的利益诉求,甚至没有自己独立的目标。

    父母对子女的管理往往被更恰当地称为“培养”,这种培养是极为劳顿而艰辛的。奇怪的是如此之多的付出,却不为自己设定什么利益回报。确实有“养儿防老”或 “光宗耀祖”之类的说法,但进一步观察会发现,这些往往是培养子女成功后收获的客观效应,似乎并不是当初父母走上“付出”之路的初始动机。另一种误解是: 父母在按自己的价值观塑造子女的未来,这是一种自我现实的需要。确实,“培养”总是有目标的,父母为子女设计着他们的未来。有人会责问:父母凭什么来设计 子女的未来,他们又如何能判断什么样的未来最符合子女的利益?这种追问在批判中国式家庭教育时,尤为慷慨激烈。事实上,无论东方西方,父母对子女都行使培 育之责,都在按社会化规则和技能的标准来塑造子女。这种权利根植于人类社会文化延续的内在模式。至于今天的培养标准是否一定符合明天的需要,或者父母给予 的是否一定是子女最需要的,问这种问题有点自寻烦恼。前面已经分析过未来的多种不确定性,我们只能做现在该做和能做的,至于未来会收获什么,就交给未来 吧。而这种同样由管理者意志主导的管理,与利已范式的最大的不同,就是它是主观上以被管理者利益为目标。当管理者意识到自我主张与对象利益已经有所冲突 时,管理者会选择改变自我意志而服从于对象的诉求。如父母为子女教育而作出自我改变。

    父母作为管理者没有独立的利益诉求,不会依此向子女要求报酬。这一点,在真正意义上的教育者那里也适用。历史上凡专门的技能,都要通过师承关系延续,师者 为所选择的徒弟而教,为技艺传承而授,没有经济利益的动机。不只是东方的名士,西方的传道士们更是在全世界践行这一人类的传统。所以天、地、君、亲、师同 列五尊。从本源上讲,五者都舍弃自我私利,只事给予他人和造福人间。只是后来的君王因处天地与百姓之间,利用信息不对称和权利不对称的治理结构,背叛了自 己的天则。而后来的师者也利用知识屏障和技能优势,开始了职业化经营。

    2、管理的模式和方式往往取决于与被管理者的互动。

    家长的意志只是表面上“坚强”,因为管理的目标是子女的价值实现,所以当子女表现出强烈的个人意志时,家长本能地会“妥协”、“关注”并“听从”。冲突 时,被管理方受尊重。教育者也同样会在对象的个性中发现和调整施教的方式。在“利他范式”中,管理者一厢情愿的事不会经历太长远的时间,这是“目的”决定 “手段”的另一种例证。但我们在现实中也能找到许多的“偏差”,诸如父母对子女的禁锢,或纯粹的放任不管理。对此,我们不应理解成是父母对子女的培养方式 的变化,而恰恰是:父母放弃了他们作为管理者的责任和权利,他们的变异行为完全革裂了自己与子女的正常关系。

    3、管理不只是单一职能,追求被管理者的全面发展。

    在“利已范式”之下,管理者从自己的目标出发,要求管理者按照设定的方式付出劳动。这些劳动往往围绕某种价值创造而展开,特定的被管理者往往被要求在某一 专门领域提升技能。而在“利他范式”之下,被管理的全面发展是管理者的最大追求。我们也许还记得“德、智、体、美、劳”的教育口号,再久远一些,就是 “仁、义、礼、智、信”的育人古训。

    4、管理者不计代价维护被管理者利益。

    “利他范式”下,管理者对被管理者承担了几乎无限的责任。除了教育和训练,还有养育和保护。这使得双方原本特殊的关系尤为强化,成为完全同一的利益主体。 因而,当被管理者受系统外因素的侵袭而发生危险或伤害,管理者将义无反顾地加以保护或维护。即使这类行为意味着他们将付出很大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我们也许会幻想,这种“利他范式”能在更多的范围内出现,而不仅仅是父母原形和师者(师傅)原型中。我们确实会偶然发现,在某些特异人物发起的组织中,意 图实施乌托邦式的“理想国”,领导者真正把组织成员当成子民,并决意奉献出自己的一生。但我们从未看到过他们的成功。

    甚至,我们沮丧地看到,在家庭和学校的环境中,也出现了愈来愈多的功利化现实。但这并不是“亲情”或“师德”的异化,而毋宁说是它们的缺失。在今天市场化 为主导的世界里,为什么“利他范式”下的管理象缺氧般难以沿续?但又虽廖若星辰却恒久存在?

 

   原因在于,利他范式的天性所致。
 

作者:卜安洵 中国制造业企业管理专家、大任咨询首席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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