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在明、宋玉成律师在黑龙江省高院遭到省高院法警的殴打和扣押 (基本情况)
(该事件信息来源于网络 并经本律师向盛廷律师所核实)
2010年4月7日上午,杨在明律师、宋玉成律师在黑龙江省高院立案厅办理由本所代理的牡丹江市阳明区裕民村王某等512人拆迁补偿分配纠纷案的立案事宜过程中遭到省高院法警的殴打和扣押。
4月7日上午10点半,杨在明律师、宋玉成律师和委托人孙秀云等人前往黑龙江省高院办理立案事宜。在立案厅第八立案窗口,杨在明律师、宋玉成律师表明律师身份后,将立案材料递交给负责接待的一位女法官,该女法官看完材料后表示:“凡是涉及土地纠纷的案子一律不立,你们去找当地政府吧。”杨在明律师说:“该案虽然涉及土地,但有最高院司法解释可以作为民事案件进行受理。”女法官说:“那你们去找最高院吧,我们管不了。”随后让后面申请立案的人提交材料,杨在明律师对女法官说:“你怎么能用这种态度来对待我们。”在女法官的示意下,过来了一位女法警,女法警要求两位律师离开第八立案窗口。杨在明律师对女法警说:“我们立案的事还没办完呢。”这时,女法官拿过我们的立案材料用铅笔写了王法官三个字,杨在明律师问女法官:“哪一位是王法官?在第几窗口?”这时,一位男法警站在我们身后说:“下班了,下午来了就知道了。”宋玉成律师说:“还没到下班时间呢。”这时,过来几位男法警,将我们强行拽住往立案大厅门外推。杨在明律师对几位法警说:“我们是律师,正在办理立案手续,你们这是什么态度?”一位法警对杨在明律师说:“律师?律师算个屁啊!”杨在明律师说:“你怎么这样说话呀?”这时该法警重重一拳打在杨在明律师的脸部(详见照片)。杨在明律师高声喊道:“你为什么打人?”“打的就是你们律师!”打人法警恶狠狠的对杨在明律师说道。这时宋玉成律师也被其他几位法警打到在地,并用脚狠踢,宋玉成律师的眼镜也被打飞,这时杨在明律师一边挨打一边跑到宋玉成律师的身边,将宋玉成律师扶起,逃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
逃出立案大厅后,杨在明律师在黑龙江省高院大门外拨打了110报警电话。随后,嵩山路派出所来了两位民警(记录了警号)两位民警在听取了两位律师的被打陈述后表示:“法院内部的事,他们公安管不了。”让律师通过别的途径解决问题(备注:两位警察未做任何笔录,杨在明律师要求做笔录被拒绝。)
报警后,律师在省高院挨打未得到解决。杨在明律师随即给盛廷所打电话,报告了以上情况,所行政主管尹利生随即将有关情况向所管委会成员做了报告,管委会表示:一、杨在明、宋玉成律师马上到医院看病、治疗。二、如病情允许的话,请及时到黑龙江省高院纪检组反映法警殴打律师的有关情况。
7日上午11点半,杨在明、宋玉成律师就近前往黑龙江省电力医院(哈医大五院)检查、治疗(伤情状况详见医疗诊断书)。
为了能使律师被打情况得到公正及时和有效的处理,杨在明律师、宋玉成律师忍受着伤痛,于7日下午2点50分前往黑龙江省高院传达室,告知要找主管纪检工作的院领导反映上午法警殴打律师情况,传达室一位女工作人员告知:“在立案大厅有纪检窗口,可以去那里反映情况。”
杨在明律师、宋玉成律师前往立案大厅,拟到纪检窗口反映情况,刚走进立案大厅不久,过来五位男法警,其中一位法警对两位律师说:“你们不是要找我们的领导吗?来来来,我领你们去。”几位法警上来,连拉带拽将两位律师强行向里推,杨在明律师奋力挣脱后逃出了立案大厅,宋玉成律师无力挣脱,被强行带走。
杨在明律师逃出后,即刻给所里打电话,报告了情况。在多方的努力下,被非法扣留在省高院的宋玉成律师于7日下午5点35分,由省高院法警队长亲自送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大门。
特别说明:
宋玉成律师在7日下午被省高院法警强行带入省高院一房间内(此房间内无摄像头)被按在一张长木椅上后被抽了三个耳光,并告知宋玉成律师被抓进来,是律师“袭警”,并警告宋玉成律师要“老实点”,并要宋玉成律师出示律师证。如不能出示律师证今晚上就要关在铁笼子里。(宋玉成律师已告知律师证在杨在明律师拿的包里)当场共有七位男法警,一位女法警,拿着纸和笔,要求宋玉成律师写“材料”。并要求:一定要写的深刻,否则要重写。并将宋玉成律师的手机强行搜身后抢走,并对手机内容进行了仔细翻看检查。
以上是两位律师7日上午在黑龙江省高院被该院法警殴打和被扣留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