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文强死刑大快人心,防文强再生尚须努力
16时45分,主审法官宣判文强死刑。仅半个小时之后,重庆市委门口、市公安局门口、法院门口等地方就有人拉了横幅:“党中央英明”、“文强死,重庆安”、“法律万岁,亮剑山城”,几处街头都有人在放鞭炮。(中国青年报)
http://zqb.cyol.com/content/2010-04/15/content_3183866.htm
重庆原司法局长文强,大肆收受贿赂,包庇纵容黑社会,强奸女大学生,一审被判处死刑,这是一个罪大恶极的腐败分子应有的下场,体现出党和政府对贪官严惩不贷的坚强决心,不只重庆人民拍手称快,而且全国人民都无不倍感振奋,同时,也再一次向官员腐败敲响警钟:党纪国法不容,人民群众不齿。
重庆的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举国关注;文强等腐败分子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大快人心。但是,我们不能满足和陶醉于这一战果,而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依法把一个或几个腐败分子送上断头台,这本身并非一件难事,如何防微杜渐,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和遏制其他的“文强”复活或再生,更值得我们从这些腐败案件中去反思。
其实,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因为贪腐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而被处以极刑重典的官员不乏其人,更有王怀忠、郑筱萸这样的省部级高官,然而,仍然有少数官员不是引以为戒,相反以身试法,前腐后继,说明重拳反腐,对贪官施以严刑峻法,固然能够起到震慑犯罪的作用,但未必能从根本上消除腐败,总会有极个别贪官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文强盘踞重庆官场十多年,在他的庇护下,黑恶势力盘根错节,为所欲为,气焰十分嚣张,广大民众怨声载道。然而,文强何以到今天才落马?他所一手撑起的保护伞为什么一直坚挺不倒?无疑用人制度层面、政治体制层面、权力掣肘层面、社会监督层面等等,都有很多值得反思进而加以完善的地方,只有多管齐下,进一步健全反腐机制,铲除各种腐败赖以生存的土壤,才能让“文强”从这个法治社会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