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创技术应该用于输卵管绝育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在实际工作中,我国目前不仅以女性节育为主,而且女性一般喜欢选择的节育方式是:上环和输卵管结扎术。

  但是,人们在选择输卵管绝育术时内心还是有一些矛盾,既想一劳永逸,又有一些害怕。所以,以前很多人都选择药物粘堵法。由于药物粘堵法对组织创伤大,需做输卵管吻合再通手术时,再通的成功率相对要低,所以现在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都不再实施此种结扎手术。 在随访中,很多人还为此表现出十分不理解,甚至提出质疑。

  为此,作为基层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我们也期盼:尽快将微创技术用于输卵管结扎术,造福广大已婚育龄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