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心何以跟着开发商一起跳动?
“我的合法房产,为什么要被这样没完没了的折腾?”近日,平顶山的一名房屋业主程民申致电潇湘晨报,说平顶山一家开发商将房管局告上法庭,要将他的房子强行征收,在两级法院三次审理最终作出对他本人有利的判决之后,应开发商的诉讼,平顶山法院竟然再次立案,要对这一案件进行第四次审理,而这已经违反了法律关于案件诉讼次数的规定。(8日红网)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0-04/08/c_1221969.htm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法官公然违背司法程序的规定,应开发商的诉讼再次立案审理,已经够荒诞不经的了,更为荒唐可笑的是,其理由竟是因为开发商“情绪激动”!开发商激动,法官就跟着激动,真可谓想开发商所想,急开发商所急啊。法官的心咋与开发商一起跳动?笔者看到这则新闻后,情绪一激动,便产生了如下一些遐想:
一是媚商媚富心理在作怪: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有钱好办事,有钱就是爷,没钱就是孙,这种违背社会公平、正义的“潜规则”也已经渗透到最应该坚守公平正义的司法领域,在权贵面前,少数法官以及其他执法人员也已习惯于点头哈腰,甚至刻意逢迎,这也正是穷人与富人打官司,时常会看到不同的脸色、领教到不同的效率,甚至于有理输官司、没理能胜诉怪象的根由。
二是法官乃至当地法院已经沦为御用角色。财政对房地产的过度依赖,使得开发商的身价和地位倍儿增,在不少地方都被政府官员奉为座上宾,不仅在政策上一路绿灯、优惠,而且不惜一切代价地给予方便,甚至于不吝满足其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以讨其欢心。一些地方司法部门充当开发商强制拆迁急先锋的现象时有所闻,该案如此戏剧性地再审,会不会也是地方官员的授意?
三是法官大人会不会收了人家的银子身不由己了?没有人愿意把头顶国徽的法官想像得有多卑劣,然而,在现实社会里,腐败已经日渐渗入司法系统却是个不争的事实,重庆打黑,不少司法干部牵涉其中就是一个有力的佐证。当事法官如此死心塌地要帮开发商打赢官司,甚至置法律事实与程序于不顾,开发商一激动就慌忙立案,心中难保没有说不出的“苦衷”。
当然,上述只是笔者“情绪激动”之下的一些主观臆测,冷静看待,绝大多数法官肯定都是能够恪守司法独立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捍卫公平正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