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市民化应从改变称谓开始


农民工市民化应从改变称谓开始

吴其伦

3月7日,在全国人大江苏代表团的团组开放日活动中,全国人大代表、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表示,现在中国的农民工问题已经发生了结构性的重大变化,需要新的措施来应对变化的形势。蔡昉建议,还要推动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制。要通过改革户籍制度,实现农民工的“市民化”,保证他们能和城市市民享受同等的福利待遇。

对此建议,笔者深表赞同。可从操作上来看,农民工市民化还需要诸多部门协作进行,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笔者以为,只要农民工所获得的尊重、利益、机会与市民一致,其市民化与否就显得不重要了。而欲令农民工真正融入市民群体,真正地被社会所尊重,应从改变称谓开始。

首先,我国户籍制改革已令“农民”一词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农民工”一词的说法已不符合逻辑。“农民工”一词最早是由社会学家张雨林教授1983年提出来的。农民工,又称民工,简言之是指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即其农民身份还未能得以转换而又在城镇从事非农产业生产经营的群体。“农民工”一方面具有农民的身份属性,另一方面从事的工作却是产业劳动。

近年来,各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公安部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从本地实际出发,不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公安部的消息显示,已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陕西。)已经相继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划分,统一了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统称为居民户口。

其次,如果继续沿用“农民工”的称谓,将使这个称谓更加概念化、脸谱化、歧视化,对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尤其对外来务工人员融入社会大家庭是极为不利的。同时,也将打击外来务工人员在所在城市工作激情。

第三,各地政府对外来务工人员的重视程度已大大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已能在很大程度上融入当地社会。在上海、江苏等很多地方,外来务工人员在所在城市享受综合保险;在教育、居住等方面享受优惠;子女就读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当地居民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态度较之以往有显著改善。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上海人将外来务工人员称为“乡下人”,现在,这样的说法已很少听到了;上海人与外地人组建家庭的例子日益增多;在全国各地,当地人对外来务工人员已经很少用“农民工”一词。所有这些都显示,当地人已不再歧视外来务工人员。

综合以上分析,本人认为,“农民工”一词确应退出历史舞台。而欲达此功,媒体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况且,“农民工”一词也只有在媒体报道中才有较高的频率出现,因而,媒体有责任为外来务工人员正名。

故此,本人认为:所有媒体在做相关报道时应弃用“农民工”一词,代之以“某某公司员工、某某行业工人”,如:建筑工人、装修工人、装卸工人、保洁工人等。让外来务工人员充满自信,让他们在为城市建设付出心血和汗水的同时又能够过上温馨的生活,感受到城市的尊敬和爱意,感受到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浓郁的人文气息。这样,才能为其市民化扫清心理及社会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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