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段时间,央企涉足投资非主业的房地产领域(所谓“涉非”)的新闻受到普遍关注和广泛议论。舆论总体上是一边倒的:央企不该“涉非”。
面对舆论,3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要求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业务并在半个月内拿出退出方案。然而,半个月的期限眼看就要到了,从公开的信息来看,目前仅有中远集团、航天科工、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中国核工业集团、中航集团和中石化等少数几家“涉非”央企宣布退出房地产业,其他绝大多数被要求退出房地产业务的央企至今未有实际行动,不仅没有实际行动,就连是哪些央企“涉非”我们也不知道。
我们不得不纳闷,为什么国资委表示有78家央企“涉非”,却没有公布究竟是哪些央企“涉非”呢?明明知道全社会都十分关心究竟是哪些央企“涉非”了,国资委却至今缄口不谈,想必其中有隐情。有什么隐情呢?既然国资委不说,我们就只有猜测了。我以为至少有以下三种可能性:
可能性之一:数字并不准确。“涉非”的央企并不是78家,而是更多,也有可能不到78家。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要知道“涉非”的事并不都是央企总部干的,大多数是央企属下的子公司、孙公司、曾孙公司,甚至是它们的“子孙”们与它们的“七大姑八大姨”们合伙干的。无论哪一种情况,国资委都不会公布它们的名单。因为,无论实际数字是大于78还是小于78,都说明国资委有失察之责,都意味着国资委的脸上没有光彩,都必然是国资委要遭受广泛的责问。
可能性之二:利益关系复杂。既可能有担心“国有资产流失”这样的堂皇理由,也可能有少数既得利益集团在从中作梗的原因。无论哪一种情况下,国资委都不会公布它们的名单。因为,前一种理由无法扭转广泛的民众的看法,而后一种理由说出来则是滑天下之大稽的。涉及利益关系的更大的可能性还在于,78家央企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而且这些央企个个财大气粗,能力通天接地,“涉非”的动机也冠冕堂皇。俗话说,言不责众。国资委也怕触犯了众怒,以后不好领导它们。不说以后,就说眼前。只要“涉非”的央企执行国资委指令的动作慢慢吞吞,用拖衍的手法对付国资委,国资委就会束手无策,原因就在于牵涉面太广,不可能做到“杀无赦”,那样的话必会伤及国资委自身的利益。
可能性之三:等待形势变化。国资委毕竟是央企的“婆婆”,婆媳之间存在利益之争是人之常情,但在一定的情况下,婆婆也会与媳妇同心的。尽管国资委已经放出了“狠话”,但转念一想,从本质上讲,央企“涉非”对央企自身有好处,而央企是国家的企业,对央企有好处逻辑上讲就是对国家有好处,而国家是人民的国家,对国家有好处逻辑上讲就是对人民有好处。这一“转念”与林子里出现了鸟叫声有关:正当社会大众一致认为央企不该“涉非”的时候,不知哪个林子里发出了异样的鸟叫声,这种鸟叫声又刚好呼应了国资委的“转念”,于是国资委希望鸟叫的声音更大一些,以至于盖过人们对央企“涉非”的不满声浪,这样国资委就可以顺水推舟、借梯下楼了。
除了这三种可能的隐情,还有什么不能公布“涉非”央企名单的理由吗?应该没有。即便有,我们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