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三天又官复原职戏弄啥?


 
 
淘汰三天又官复原职戏弄啥?
 
 
王匡忠
 
 
一位领导用“竞争激励”,淘汰一批作风很差的干部之后,不到三天就调走了。新上任的领导以“工作需要”,一句话把前任领导淘汰下去的干部,又官复原职。
 
群众气愤的说,淘汰三天又官复原职,这不是用人,是标准的戏弄人。戏弄人的结局,不光让这些人去痛骂前任领导,而且也是对用人机制的羞辱。
 
换一个领导“竞争激励”淘汰一批,再换一个领导“工作需要”又官复原职一批,干部任用被戏弄成走马灯一般,不仅把干部队伍搞的不稳定,而且把任用干部戏弄成“四不像”,既不像“竞争激励”,也不像“工作需要”,简直不成体统。
 
自从在用人上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改革之后,就出现了“竞争激励”与“工作需要”两大派,硬是把“竞争激励”与“工作需要”本来不矛盾戏弄出矛盾,并且产生两种对立的观点:
 
“竞争激励派”的观点是:既然,在用人上引入了“竞争激励”机制的改革,就应该打破“工作需要”的老格局。“竞争激励”就是谁竞争上谁就上,谁竞争不上谁就下,没有二话可说,不能再拿“工作需要”来压“竞争激励”改革。如果,把“工作需要”那一套,套在“竞争激励”上,必然要在“竞争激励”上动手脚,势必会因“工作需要”而使“竞争激励”流于形式,成为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
 
“工作需要派”的观点是:虽然,在用人上引入了“竞争激励”机制改革,依然要按照“工作需要”来使用干部。“竞争激励”绝不是不要“工作需要”,更不能打着“竞争激励”改革旗号来压“工作需要”。如果,一味追求“竞争激励”,什么样的人竞争上都能上,那就乱了套了,则很有可能会适得其反,就会出现用人不当的偏差,势必将造成把真正“工作需要”的好干部凉起来的不良结局。
 
“竞争激励派”与“工作需要派”各有其理。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在任用干部上,一些领导干部不仅仅只是持这两种不同观点,而且事实上已经各行其是的按照这两种不同观点在做,不是过度的追求“竞争激励”,就是过度的追求“工作需要”。所以,摆平“竞争激励”与“工作需要”不协调的问题事在必行。
 
然而,摆平“竞争激励”与“工作需要”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严肃整顿是不行的。更为尤甚的是,干部人事工作引入“竞争激励”机制的改革,与其说在用人上搞活了,不如说把干部的心搞活了,有竞争希望的人,“心态浮躁”起来,积极参与是好事,想在重在参与中得重没错,这种“心态浮躁”应该说是无可非议的常态。
 
假如:两个人同进一个单位,工作表现不分上下,按“工作需要”无论提拔谁,都是能够正确对待的。但是,一旦“竞争激励”就大不一样了,两个人就有了争头了,全身心的进入“竞争激励”状态,“心态浮躁”则是必然的,万一一个差一点竞上了,一个好一点没竞上,不仅这两个人“心态浮躁”,整个单位的人,包括领导干部都会“心态浮躁”起来,往往领导干部竟会比没有竟上的人“心态浮躁”的还要很,难道不是吗?
 
按道理说,“竞争激励”与“工作需要”不矛盾。在任用干部上必须“竞争激励”。而“竞争激励”必须是为了“工作需要”。“工作需要”而又必须保证“竞争激励”。既不能光一味追求“竞争激励”而不顾“工作需要”,又不能光一味固守“工作需要”而不要“竞争激励”,两者必须同步协调。
 
所以,一定要摆平“工作需要”与“竞争激励”工作的协调,将“工作需要”的干部,通过让群众严格监督的“竞争激励”程序,真正把竞争者服气、群众服气、领导服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上来。因此,必须摆平在用人上确实存在着的“竞争激励”与“工作需要”不协调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