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管理十条禁令
1、严禁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一经发现给予500-1000罚款或开除。
2、严禁对承办的工作不按流程制度要求的时间进行,相互推诿,拖延不办、办而不结、不依规定及时处理;一经发现给予罚款500-1000元或开除。
3、严禁故意刁难代理商,不准接受代理商的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特殊服务;一经发现给予罚款500-1000元或开除。
4、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相互宴请;一经发现给予罚款500-2000元或开除。
5、严禁在上班时间参与赌博及其他以钱作赌注的娱乐活动;一经发现给予每次500元罚款或开除。
6、严禁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和玩游戏;提供虚假病假条,违反请假考勤管理流程及条例,一经发现给予罚款600元或开除。
7、严禁借婚丧嫁娶及其他名义的个人宴请之机敛财;一经发现给予500-1000元罚款或开除。
8、严禁与代理客户私下签订销售提成协议、损公济私者;一经发现给予没收提成,罚款500-5000元及开除。
9、严禁瞒报、谎报突发事件、重大事故;提供假身份证、离职证明、担保书、资格证书、工作简历等相关证明文件的一经发现给予罚款200-1000元或开除。
10、严禁违规办理奖金和提成审批和许可业务;一经发现给予罚款200-1000元或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