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防线,把好疫苗质量监管关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国家相关法规也对其生产、销售、保管、使用以及监管工作做出了明确而严格的规定,然而,山西问题疫苗却大行其道,给造成近百儿童因此而致死、致残,从表象看,似乎是监管环节出了问题,实质上是权力缺失免疫力的表现,其背后游荡着权力与利益沆瀣一气的阴影。
原疾控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不明不白地被卸去职务,让所谓卫生部下属企业的负责人来接管全省接种疫苗的经营管理工作,其中程序、细节的不透明,难免让人怀疑其中有无猫腻;50万元抵押,就换取了疾控中心1300多万元的资产“托管”和3500万人健康保障权利,别人想不怀疑其中的利益瓜葛都难;违规赋予贴标垄断全省二类疫苗市场特权,并且由卫生厅出面多次发文推销,焉能没有利益的驱使?只要稍微懂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疫苗得低温储藏,可面对高温并且无消毒措施情况下的违规操作,有关部门却听之任之,又是为的啥?
如此等等,种种迹象表明,疫苗乱象的根子未必完全出在监管体制上可能的缺陷上,因为即使有一定的缺陷,只有有起码的良知和责任心,也会及时去修正,而不会允许问题疫苗流向市场,危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源是否在于权力缺乏免疫功能,被利益所轻易侵蚀,进而腐蚀了各项监管制度、渠道,或许才是更值得我们去追问的。而经验表明,一些责任事故的背后,往往都潜伏着权力乱象和监管病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