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两年在省内各地国道、省道上“无经验”超速众多、累计被罚款2500多元,于是我便养成了时时查看济南交警信息网的习惯,但今晚的查看结果真的让我犯晕,彻底找不着头脑。这是刚刚实拍的电脑屏幕。
(注:已经提前在具体违章地查到、并及时处理的违章信息并未完全显示)
交警信息网上显示,就在 2009年3月30日的9点22分00秒,我在省道S322线临高路(唐庄路段),因为超速被同时抓拍了两次,这可是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连一微秒都不差)的两次,一次是“超速30%以上不足50%”,另一次是“超速50-70%”。
其中,“超速50-70%”比较严重的那一次,因为是率先显示的,所以当事的驾驶员已经于2009年12月9日去历城区交警大队进行了处理(扣了6分、罚款500元),故而网站显示“已处理”。在实拍的照片上可以清晰地看到,排在下面的那次显示“已处理”,排在上面的那一次显示是“未处理”。
这是COPY过来的图表实样:
3715810000029293 |
鲁A7Y988 |
小型汽车 |
2009-03-30 09:22:00 |
超速30%以上不足50% |
省道S322线临高路(唐庄路段) |
未处理 |
3715000000632557 |
鲁A7Y988 |
小型汽车 |
2009-03-30 09:22:00 |
超速50-70% |
S322线临高路(唐庄路段) |
已处理 |
在同一秒钟内,我的车怎么可能会出现同一种违章的两种定论?!
看到这样的情形,我觉得异常疑惑:
第一、自己的车辆交通违章了,咱认罚,毫无怨言!可出现了这种情况,到底哪一次是真的?到底以哪一次为准?
第二、这种情况既然已经出现了,那就意味着肯定有一条信息是错误的,在今后的日子里,到底让我们如何去相信那些“密布”在国道和省道上的监控摄像头?
第三、这两年我光因为超速这一项就累计被罚款2500多元,这其中是否还有其它“冤案”?
当然了,不排除这是交警部门的电脑系统出现了差错。但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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