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养老:单轨、双轨还是三轨?


 
 
唐 钧
 
《广州日报》的编辑让我谈谈“在全国两会上掀起热议”的公务员养老金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双轨制’问题”,于是想到去年两会期间曾经写过几篇文章。翻出来一看,觉得很无奈,这些问题(当然其实还不止“这些”)在两会上年复一年地被讨论但就是没有一个结果。
问题是由鼠年年末围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争论引发的,与此相关的社会群体可能有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一年多来的讨论,涉及到的不仅是单轨制还是双轨制(企业职工和公务员),实际上还有三轨制(企业职工、事业单位和公务员)。
一开始,是政府要拿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开刀,办法是向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靠拢。这使事业人员很困惑,为什么要向企业职工的低标准靠拢,而不是将低的往上提呢?但在事业单位退休金平均比企业单位养老金多一倍的舆论压力下,知识分子矛头一转,直指公务员——“让我们改,为什么你们不改”,公务员自然不敢作声,闷声大发财。后来,事业人员和企业职工结盟,将“三国演义”变成“非公务员”与公务员的“楚汉相争”了。
其实,在中国现行制度的基础上去讨论这个问题,绝对是没有出路的。关于这个问题的解决之道,国际惯例是:把养老金分成基本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两个部分。按当今世界的物质财富水平,哪怕是发达国家,都还只能在基本养老金上讲平等。这意味着,从国家领导人,到一个普通的孤寡老人,拿的基本养老金应该是同等水平的。基本养老金由国家保证兑现,以税收的“累进”原理,根据收入的百分比来筹资,挣的多,交的多,但是享受的时候所有人一律平等。国家按基本生活水平来兑现承诺,保证每个公民基本生活无虞。
在基本养老金之外,还有与职业相关的补充养老金,也叫职业年金。补充养老金和工资挂钩,和贡献挂钩、和效率挂钩,所以并非一律平等。综上所述,虽然基本养老金是平等的,但是最终不同职业、不同阶层的人,拿到的养老金总数还是不一样。而中国现在的做法,并没有这样的分层,除了一些能够参加“富人俱乐部”的单位(大多是垄断的国有企业)能够有锦上添花的企业年金之外,其余的大多数人拿的都是“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差距很大,拿的少的人心里当然不平衡。
社会保障理论有一种说法,“养老金是个人一部分工资的延期使用”。所以,补充养老金的差别与工资差别是正相关的。那么现在就应该看看这三个社会群体的工资为什么差别很大。
其实并非所有在企业工作的人,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养老金)一定是低的。譬如那些金融行业及一些垄断行业,譬如某些企业里的高管,他们的工资低吗?与此同时,一般企业的一般职工的工资则确实很低。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是,一方面城镇企业职工头上悬着“下岗失业”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方面又在低端劳动力市场面临激烈竞争,这就给了资本在劳动关系中的绝对权力。这才是我们要解决的最大的问题。
另一方面,企业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1000元左右,还与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下岗、失业人员相关,他们拿的是“保底”的养老金标准,这就把平均数拉下来了。但要强调的是,这是90年代企业改革的“后遗症”,解决的办法应该是让国家给这部分低收入群体“改革补偿”,把他们的退休金标准提上去。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是专业人士,必须要有一定的学历才能进入这个领域,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高一些应该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一个孩子读到初中就出来打工,他只要满16岁就可以了。但是要想进入专业领域,现在基本上都要硕士、博士。硕士一般要到24—26岁才开始工作,而博士可能要到28—30岁左右开始工作,这当中有十几年的差距。一个低学历的工人,可能首先就多挣了十多万。而如果读书,不但不挣钱,家里还要高投入。且不说专业人员对国家或者对社会的贡献,即使仅从“投入产出”来讲,投入越多,收益越多,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这也是合理的。
如果笼而统之地讲“平均”,讲“谁也不比谁贡献大”,那就回到改革开放之前或者文革时期“臭老九”或“读书无用论”的“思维定式”上了。走回头路,我们这个国家还有希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