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来临,旧文重发。关注户籍改革。
2006-11-09 | 俺的选举权哪去了?
最近一段时间,有一件事情挠得俺心痒痒想说点啥,什么呢?就是各地热火朝天的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昨天是北京市区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投票日,这当然是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早上看新闻,得知昨天胡锦涛等国家领导人在各自选区参加了北京区县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投票。不仅国家领导人在投票,俺们公司昨天早上也隆重地举行了海淀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选举工作的投票工作,拿到选民证的同事都去投了“庄严的一票”。
(11月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北京市西城区中南海选区怀仁堂投票站投票,选举西城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新华社记者 鞠鹏摄)
在此之前,俺家小区楼道里广贴告示,告之有本区选民资格的居民在哪里哪里参与选举投票。当时俺就琢磨,许多年了,俺就没有参加过选举,怎么就没有人给俺发张选民证呢?
俺的选举权到哪去了?
俺的选举权到哪去了?毫无疑问,俺是中国人民共和国的居民,按照。宪法与选举法的相关规定,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最重要的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当家作主的重要标志之一。公民平等地拥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公民享有投票选举代表自己意志的人民代表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同时也享有被选举为代表人民意志作为人民代表亲自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这就是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什么样的人有选举权?我国宪法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也就是说拥有选举仅与被选举权的人,只有三项目核心约束条件:①具有中国国籍 ;②年满18周岁;③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俺看了一下,俺是良民,这三条俺都完全满足。可是俺的选举权呢?
俺的选举权丢了。因为俺是尽管是中国人民共和国的居民,但是究其实却是一个暂住在俺祖国的首都的居民。尽管俺到了北京已经许多年,尽管每月要纳许多税,尽管俺已经成了北京某个小区的业主,但俺还是暂住的,因为俺的户籍在兰州,想选举?回去吧!
根源还是在于,俺是个“流动人口”。俺又看了一下,流动人口如何参与人大代表选举?大概有三种途径:①回原居住地选区参加投票选举;②委托原居住地选区选民进行投票选举;③在现居住地选区参加投票选举,但需取得原选区选举委员会的选民资格证明。每个流动人口只能以其中的一种方式参加选举。
先说回原居住地选区参加投票选举。俺在兰州除了一帮子铁杆朋友,无产无业无利,俺选举那里的人大代表,代表俺的什么意志?俺干嘛选举他呀?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再说委托原居住地选区选民进行投票选举的第二选择,同样是没有意义。
那么,第三个选择呢?在现居住地选区参加投票选举。要这样做,我得先掏腰包买两张机票,然后再庄严地向公司请假,然后再放下手头的工作,庄严地飞回兰州,庄严地联系当地的选举委员会,庄严地拿上俺的选民资格证,然后再庄严地飞回来,再庄严地投票……哇赛,这一票可真够庄严的。
像俺们这样暂住在首都的纳税人,能不能有个低成本的庄严投票的选择?
除了这个选举权,另一面当然是被选举权。俺的选举权迷失的同时,俺的被选举权也弄丢了,本来俺作为公民,理论上讲也有机会成为一个光荣的人大代表什么的,可是俺的户籍所在地的居民们谁也不知道俺,俺也不知道他们有啥烦恼。俺知道俺们小区的业主们有啥烦恼,俺们也想有个人大代表为咱们反映反映,但是俺不好去投票,别人也投不了俺,俺是首都的流动人口。
俺说了半天,其实说了一件让人大头痛的流动人口的选举权问题。据大概了解,现在应该拥有选民资格的人,至少十分之一的人群因为流动原因而不能投票选举或者被选举。选举制度设计之初,大概流动人员的选举问题显未彰显。但是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全国各地均有大量的流动人员,这些人因为离开了家乡,既难回原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又难以参加现居住地的选举。而且这些流动人群体中,人大代表的比例也是凤毛麟角,他们所关心的问题,他们的权益保护,应该有人代言。
应该说,这些年在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方面,俺们国家有了重大的变革,进步有目共睹。但其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像俺们这样的一些流动人员,有一个朴素的愿望,希望通过制度设计的变革,将俺们实际上被搞丢的选举权,给弄回来。(王子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