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最新进展——基于2008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的解析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新近发布了《2008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以下简称“2008报告”),这是继2003、2005年发布的第三份反映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的专业报告。2008报告测算出2004~2006年中国经济市场化指数分别为73.3%、78.3%和77.7%,与2001-2003年的测算结果相比,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各领域的市场化改革著有成效。以下将结合国外权威机构发布的市场经济自由度的结果对中国经济市场化最新进展进行解析。
 
2008报告保持了市场化测度体系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003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以下简称“2003报告”)和《2005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以下简称“2005报告”)所确立的中国市场化指数测度指标体系和评分办法[1],以及据此所测度的2001~2003年市场化指数的最终结果得到了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广泛认可,2008报告继续沿用这一测度体系,仅对个别指标由于统计口径变化或原指标数据不可得而做了相应的调整,新的指标体系更加能反映当前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情况,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客观性。因此,2008报告在个别指标完善和略有调整的基础上,总体上和2003报告、2005报告保持基本一致,由5大因素、11个子因素和33个测度指标构成,总体的得分计算均采取简单算术的平均方法。
市场化测度指标的评分遵循“指标—子因素—因素—经济总体”的整合过程,采用5分制的评分办法。指标评分等级分为1分、2分、3分、4分及5分五个等级,1分说明该领域的市场化程度最高,1分所在的区间称之为评分的上限区间;而5分则说明该项指标或因素所反映的市场化程度是最低,将5分所在的区间称之为评分的下限区间。报告的指标评分是参照美国传统基金会的评价标准确定的,力求借鉴和完善一个尽可能客观并易与国际间对话的评价体系。在分值确定时,仍然是采取区间估计的方法,即一个分值对应一个指标值区间,一个指标的数值被划分为5个区间,分别对应1分、2 分、3分、4分和5分。上限和下限评分参考了美国传统基金会和加拿大弗雷泽研究所的评价标准和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的现实情况,中间三个区间大部分是根据等距的形式来划分的,如对“政府消费占GDP的比重”是一个逆指标,10及10以下为1分,40以上为5分,中间以10作为区间间距划分的标准,即(10,20]为2分,(20,30]得3分,(30,40]得4分;又例如,“非国有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是正指标,其评分标准为:指标值在80以上得1分,20及20以下得5分,另外三个区间,以等距20作为区间划分标准,即(60,80]得2分,(40,60]得3分,(20,40]得4分。中间区间也包括少数不等距区间,比如,“最近五年通货膨胀率的平均值”的评分标准为3及3以下为1分,(3,6]为2分,(6,12]为3分,(12,20]为4分,20以上为5分,中间三个区间距明显是不同的,这种不等距是由上限与下限的框架和我们对实际情况的理解为背景的,现实数据的不等距决定了区间划分的不等距。
 
2004~2006年市场化指数的测度过程和结果
1、33个指标的测度评分结果
根据整后的市场化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分别对2004~2006年各测度指标进行评分,33项具体指标的评分结果见表1。
表1    2004~2006年市场化测度指标的评分测定表
序号
指标名称
评分标准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指标值
得分
指标值
得分
指标值
得分
1
政府消费占GDP的比重
逆指标。10及10以下为1分;(10,20]为2分;(20,30]为3分;(30,40]为4分;40以上为5分
14.51
2
14.47
2
14.21
2
2
企业所得税平均税率
逆指标。15及15以下为1分;(15,20]为2分;(20,25]为3分;(25,30]为4分;30以上为5分
16.3
2
17.56
2
17.75
2
3
政府投资占GDP的比重
逆指标。1.5及1.5以下为1分;(1.5,3.5]为2分;(3.5,6]为3分;(6,10]为4分;10以上为5分
5.15
3
4.93
3
5.01
3
4
政府转移支付和政府补贴占GDP的比重
逆指标。3及3以下为1分;(3,6]为2分;(6,9]为3分;(9,12]4分;12以上为5分
7.14
3
6.9
3
9.29
4
5
政府人员占城镇从业人员的比重
逆指标。5及5以下为1分;(5,10]为2分;(10,15]为3分;(15,20]为4分;20以上为5分
13.91
3
13.51
3
13.57
3
6
非国有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
正指标。80以上为1分;(60,80]为2分;(40,60]为3分;(20,40]为4分;20及20以下为5分
51.63
3
56.43
3
59.25
3
7
城镇非国有单位从业人员占城镇从业人员比重
74.66
2
76.26
2
77.29
2
8
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
57.64
3
62.35
2
64.22
2
9
非国有经济税收占全社会税收的比重
73.08
2
75.74
2
78.58
2
10
非国有经济进出口总额占全部进出口总额比重
71.42
2
74.26
2
76.34
2
11
财政对国有企业的亏损补贴占GDP比重
逆指标。0.2及0.2以下为1分;(0.2,0.5]为2分;(0.5,1]为3分;(1,1.5]为4分,1.5以上为5分
0.14
1
0.11
1
0.09
1
12
国有大型企业经营者自主选择比率
正指标 。85以上为1分;(75,85]为2分;(65,75]为3分;(55,65]为4分;55及55以下为5分
86.26
1
86.43
1
86.81
1
13
国有大型企业自主经营决策比率
正指标 。90以上为1分;(80,90]为2分;(70,80]为3分;(60,70]为4分;60及60以下为5分
89.91
2
90.95
1
92.35
1
14
分地区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数之间的变动率
正指标。4以上为1分;(2,4]为2分;(1,2]为3分;(0.5,1]为4分;0.5及0.5以下为5分
1.16
3
2.47
2
2.72
2
15
行业间职工人数变动率
正指标。10以上为1分;(8,10]为2分;(5,8]为3分;(2,5]为4分;2及2以下为5分
2.27
4
4.13
4
3.42
4
16
大型企业中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比率
正指标。95以上为1分;(80,95]为2分;(65,80]为3分;(50,65]为4分;50及50以下为5分
95
2
95.7
1
96.7
1
17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中外资、自筹和其它资金所占比重
正指标。70以上为1分;(55,70]为2分;(40,55]为3分;(25,40]为4分;25及25以下为5分
77.14
1
78.36
1
79.6
1
18
外方注册资金占外商投资企业总注册资金的比重
正指标。50以上为1分;(40,50]为2分;(30,40]为3分;(20,30]为4分;20及20以下为5分
76.6
1
77.8
1
78.3
1
19
城镇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买和挂牌面积占土地使用权出让面积的比例
正指标。60以上为1分;(45,60]为2分;(30,45]为3分;(15,30]为4分;15及15以下为5分
28.88
4
34.56
3
30.53
3
2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市场定价的比重
正指标。95以上为1分;(85,95]为2分;(75,85]为3分;(60,75]为4分;60及60以下为5分
95.3
1
95.6
1
95.3
1
21
农副产品收购总额中市场定价比重
97.8
1
97.7
1
97.1
1
22
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市场定价比重
87.8
2
91.9
2
92.1
2
23
平均关税税率
逆指标。4及4以下为1分;(4,9]为2分;(9,14]为3分;(14,19]为4分;19以上为5分
10.4
3
10
3
9.9
3
24
从国际贸易中获得的税额与进出口额的比率
逆指标。1及1以下为1分;(1,1.5]为2分;(1.5,2]为3分;(2,2.5]为4分;2.5以上为5分
1.09
2
0.91
1
0.81
1
25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的案件立案查处率
正指标。95以上为1分;(85,95]为2分;(75,85]为3分;(60,75 ]为4分;60及60以下为5分
88.62
2
91.8
2
95
2
26
知识产权案件中立案查处率
86.3
2
91.8
2
92.2
2
27
非国有银行资产占全部银行资产比重
正指标。70以上为1分;(50,70]为2分;(30,50]为3分;(10,30]为4分;10及10以下为5分
31.2
3
31.76
3
32.87
3
28
非国有金融机构存款占全部金融机构存款的比重
36.4
3
36.93
3
40.45
3
29
三资乡镇个体私营企业短期贷款占金融机构全部短期贷款的比重
正指标。40以上为1分;(30,40]为2分;(20,30]为3分;(10,20]为4分;10及10以下为5分
14.22
4
13.79
4
10.88
4
30
最近五年通货膨胀率的平均值
逆指标。3及3以下为1分;(3,6]为2分;(6,12]为3分;(12,20]为4分;20以上为5分
1.08
1
1.36
1
1.52
1
31
各种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利率全距系数
正指标。80以上为1分;(60,80]为2分;(40,60]为3分;(20,40]为4分;20及20以下为5分
60
3
60
3
60
3
32
资本项下非管制的项目占项目总数的比例
正指标。80以上为1分;(60,80]为2分;(40,60]为3分;(20,40]为4分;20及20以下为5分
46.5
3
55
2
55
2
33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与境外无本金交割远期汇率月平均绝对差的变异系数
逆指标。0.1及0.1以下为1分;(0.1,0.5]为2分;(0.5,1]为3分;(1,2]为4分;2以上为5分
0.79
3
0.19
2
0.13
2
根据33个测度指标的打分结果,2005年和2004年相比,在33个测度指标中,有8个测度指标值的评分发生趋好的变化,占总指数的24%,其余25个测度指标的评分结果没有发生变化。而2006年和2005年相比,只有一个指标即“政府转移支付和政府补贴占GDP的比重”发生变化,评分由2005年的3分变成了2006年的4分,市场化评价下降,其他均未发生变化,这说明,2006年市场化测度指标变化基本稳定,没有太大的波动,也说明该年度的市场化程度基本稳定。
1、转化为子因素的测度评分结果
11个子因素涵盖了市场化评价的各个领域。各子因素的评价是根据各子因素所包括的测度指标得分的简单算术平均计算出来的[1]。根据该方法,由表1可得到各子因素的得分。请见表2。
表2    2004~2006市场化测度子因素得分表
           年 份
子因素名称
2004
2005
2006
1.政府的财政负担
2.0
2.0
2.0
2.政府对经济的干预
3.0
3.0
3.3
3.非国有经济的贡献
2.4
2.2
2.2
4.企业运营
1.3
1.0
1.0
5.劳动与工资
3.0
2.3
2.3
6.资本与土地
2.00
1.67
1.67
7.贸易产品定价自由度
1.33
1.33
1.33
8.对外贸易自由度
2.50
2.00
2.00
9.法律对公平贸易的保护
2.00
2.00
2.00
10.银行与货币
2.75
2.75
2.75
11.利率和汇率
3.00
2.33
2.33
根据表2的计算结果,2008报告测度的11个子因素中,2005年和2004年相比,有6项子因素的评分在下降,即市场化程度在提高,它们是“非国有经济的贡献”、“企业运营”、“劳动与工资”、“资本与土地”、“对外贸易自由度”及“利率和汇率”,其中降低幅度最大的是“劳动与工资”和“利率和汇率”,降低了0.67,其他子因素的评分没有发生变化。而2006年和2005年相比,仅有“政府对经济的干预”1项子因素评分发生了变化,评分值由3分变成了3.3分,所反映的市场化程度在降低,其他子因素的评分均未发生变化。
2、转化为5大因素与总指数的测度结果
2008报告市场化测度的类因素包括五个方面,分别为“政府行为规范化”、“经济主体自由化”、“生产要素市场化”、“贸易环境公平化”和“金融参数合理化”。该测度体系类因素的计算也是采取简单算术平均的方法,即假设五大因素对总体市场化的贡献被视为同等的。事实上,上述五大因素构成市场经济程度评价的基本要素,从理论上讲,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再设定各因素不同的权重,因此,采取了简单算术平均的方法。即对五大因素所包括的子因素得分进行简单算术平均处理,得到各因素的得分,然后,将五个因素的得分加总和简单平均,得到2004~2006年中国市场化测度总指数。具体结果请见表3。
表3  2004~2006市场化测度类因素指数和总指数计算表
            年 份
子因素名称
2004
2005
2006
一、政府行为规范化
2.50
2.50
2.67
二、经济主体自由化
1.87
1.60
1.60
三、生产要素市场化
2.50
2.00
2.00
四、贸易环境公平化
1.94
1.78
1.78
五、金融参数合理化
2.88
2.54
2.54
总指数(按5分制标准得分)
2.34
2.08
2.12
表3的计算结果表明:中国2004~2006年市场化指数按照5分制评分方法分别为2.34分、2.08分和2.12分,为便于国内外读者更直观的了解,可以将上述5分制指数折算成百分数,具体折算方法如下:首先将0-100分等分成以下5个区间,即0-20分、20-40分、40-60分、60-80分和80-100分,根据5分制的预设标准,3分以下表示大部分是市场化的,即可设定为60分,据此,将第一个区间对应5分制中的5分,第二个区间对应5-4分,第三个区间对应4-3分,第四个区间对应3-2分,第五个区间对应2-1分。显然,2004~2006年5分制的市场化总指数对应百分制的第四个区间(60-80分),即可通过插值的方法很容易将上述三年的5分制的市场化总指数换算成百分制的市场化总指数,这相当于在(2,80)和(3,60)两个点中内插一个点(x,y),即:(x-2)/(3-2)=( 80-y)/( 80-60),化简得y=120-20x。根据此公式计算出2004、2005和2006年百分制的市场化总指数分别为73.3%、78.3%和77.7%,请见表4。
表4  2004~2006年市场化测度总指数两种标准对照表
年  份
2004
2005
2006
按5分制标准得分
2.34
2.08
2.12
按百分制标准得分
73.3
78.3
77.7
表4是2004~2006年中国市场化测度的综合结果,它反映了中国市场化程度变化的趋势和总体水平,为我们进行市场化程度的定性判断提供了基础和依据。
 
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稳步提高,市场化改革进入新阶段
根据市场化总指数测度的结果,2004年市场化指数达到73.3%,2005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已接近80%,为78.3%,2006年略有下降,市场化指数为77.7%,但要高于2004年近5个百分点。根据《2003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和《2005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研究结果,得到2001~2006年的市场化测度结果,可以反映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市场化程度的变化情况(见表5):
表5  2001~2006年市场化测度总指数两种标准对照表
年  份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5分制标准得分
2.51
2.36
2.31
2.34
2.08
2.12
按百分制标准得分
69
72.8
73.8
73.3
78.3
77.7
上表测度结果说明,中国2001年底加入WTO后,市场化程度总体上呈上升趋势,2004~2006年市场化程度有了新的进展,2006年和2001年相比,市场化指数提高近9个百分点。
《2003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测度出2001年市场化指数为69%,根据预设的标准,超过60%就达到了市场经济标准的临界水平,意味着市场经济框架已经建立。我们认为市场化指数在80%到100%之间,意味着达到成熟的市场经济阶段,因此,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应该处于相对成熟的阶段,即已经较大幅度超过市场经济的临界水平,但还没有达到成熟的市场经济阶段。相对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是一个发展和转型相结合的概念,即我国经济发展已经总体步入小康的阶段,同时,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健全和完善,并推动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事实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经济一直保持着平稳快速增长,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特别是国有企业、金融、财税和行政管理体制等改革迈出重大步伐,开放型经济进入新阶段。2006年非国有经济税收占全社会税收的比重78.58%,非国有经济贡献还在显著提高;92%以上的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平均关税率降到10%以下(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12%);加入世贸组织后全力履行世贸组织成员的义务,有关经贸政策与国际规则更加一致;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企业已成为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
为了进一步验证本报告测算的市场化指数的可靠性,我们不妨将其与国际上比较流行的经济自由度评价结果进行比较,因为市场化指数与自由度指数是内在相关的,具有一致性。因此,自由化指数在很大程度上或说总体上是可以用来判断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的。弗雷泽(Fraser Institute)是对世界范围内国家(地区)经济自由进行研究和测度著名研究机构,研究报告为《世界经济自由度报告》,该报告概括了130个国家(地区)的自由度指数,加拿大弗雷泽研究所的经济自由度指数是相对比较客观,具有代表性的一个,该指数采取10分制,分值越高,表明经济自由度越高,以下是该机构对中国1980~2005年的经济自由度指数测度结果(表6)。
表6  中国经济自由度变动表
年份
1980
1985
1990
1995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指数
3.93
5.05
4.79
5.12
5.4
5.49
5.7
6
5.7
6.3
资料来源:加拿大弗雷泽研究所各年度的《2008经济自由度报告》在线资料。
该结果表明,中国经济自由度指数一直处于稳步提高的趋势,特别是2003年后,经济自由度指数超过6,并继续提高,这一趋势与中国改革发展的进程是基本一致的,也是和市场化指数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的,只不过由于评价取向、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不同,导致二者的分值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也是客观的,可接受的。2005年,中国经济自由度指数在130个排名的国家和地区中名列第86位,高于许多发展中市场经济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包括保加利亚、俄罗斯、罗马尼亚、乌克兰、土耳其等国家。
同时,自2004年4月新西兰第第一个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家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截至2008年3月已达到77个。2005年9月,OECD发布《中国经济调研》,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这说明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在国际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市场化程度达到了一个较为可观的程度。
市场化指数的短期波动不会改变市场化长期向好的趋势
2004~2006年,我国市场化指数分布在73%~78%的区间。中国市场化指数的提高表现在各个不同的领域上,2008报告市场化测度指标评分与子因素及类因素评分对此给予了有力的说明。2004~2006年市场化总指数的提高就是基于多数指标的市场化正面进展的结果。
从2004~2006年中国市场化指数变动来看,2006年比2004年有了较显著的提高。主要原因是近几年来,政府对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心更加坚定,步伐更加稳健。一系列重大改革向纵深推进,直接触及中国经济社会的核心领域和深层次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行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市场化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化,资本交易市场化在股权分置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实现了股市全流通的改革目标,贸易环境更有利于提高市场效率,金融市场化改革着力提高金融主体的市场活力。
基于市场化指数的测度结果,2006年市场化指数为77.7%,比2005年下降了0.6个百分点,主要是“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子因素评分下降,“政府转移支付和政府补贴占GDP的比重”2004~2006年分别是7.14%、6.9%、9.29%,政府近年来加大了对农村和西部地区的补贴和转移支付力度,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统筹和协调性得到加强。2006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支出3397亿元,比上年增加422亿元,增幅为14.2%。政府补贴方面继续增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实施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政策,对重点地区的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增加对财政困难县乡和产粮大县的转移支付。在社会事业的投入方面,2006年中央财政用于科技、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的支出分别为774亿元、536亿元、138亿元和123亿元,比上年增长29.2%、39.4%、65.4%和23.9%。
可见,市场化指数的波动,这不能简单说是市场化的倒退或逆转,而要结合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因为现代市场经济都是有政府干预的市场经济,需要根据宏观经济环境进行适时调节,因而,政府在不同时期的作用和重点是不同的,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这都是正常的,也是应该的,必要的,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也是如此,当然前提条件是政府干预经济不能超过其法定的边界范围。而从市场化指数测度来看,政府调节的增强,就会降低市场化指数。当然,在特定时期,市场化指数也不是越高就越好,而是要保持合理的上升趋势,个别年份必要的调整和波动是正常的。这一点在国内外同类测度结果比较中有类似现象,美国传统基金会、加拿大弗雷泽研究所的结果也是2004年略有下降,2005年回升。
因此,只有科学地分析市场化指数的波动性,分析其背后的深刻背景和原因,才能进而对我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有更加深入、全面的认识。
 
主要参考文献
1.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2003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第11章,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3年。
2.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2005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第10章,中国商务出版社,2005年。
3.       李晓西:《中国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及其若干思考》,载《改革》,2008年第4期。
4.       李晓西:《中国市场化改革的意义——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回顾与展望》,载《光明日报》,2008年5月20日。
5.       李晓西等:《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市场化进程卷》,2008年5月,重庆大学出版社。
6.       曾学文:《2005~2006年中国市场化进程述评》,载《开放导报》,2007年第3期。
7.       曾学文:《中国2004年市场化新进展》,载《2005中国经济年鉴》,中国经济年鉴社,2005年11月。
8.       The Fraser Institute,Canada:“Index of Economic Freedom 2004,www.fraserinstitute.ca.
9.       The Heritage Foundation,USA:“Economic Freedom of the World Annual Report”, www.heritage.org.
 
 


[1]该计算方法和前两次的报告相同。因为在指标与子因素设计时,它们的重要性基本上是对等的,不能区分测度指标的重要性程度,因此,采取相同的权重。
 


[1]参见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的《2003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第11章,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3年;《2005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第10章,中国商务出版社,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