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龙“地王”被收回看土地管理漏洞
大龙地产2009年11月20日巨资拍得的“地王”于2010年2月1日被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收回,大龙地产更是因此付出了2亿元的代价。2009年11月20日,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拍卖方式以50.5亿元竞得顺义区后沙峪镇天竺开发区22号住宅用地。
消息一出引起社会强烈反应,一些专家和人士无不拍手称快:“政府终于出拳了,而且是一记重拳。”这一方面说明社会各界对土地管理出重拳的热切期盼,另一方面说明中国土地管理长期以来非常混乱,制度形同虚设、不断出尔反尔,一再失信于民、鲜见重拳出击,如果制度执行硬朗有力、以一贯之成为常态,就不会成为“新闻”。
北京对大龙地产“地王”予以收回,并且声称没收2亿元抵押金,仅仅是一个小小开端,仅仅是第一拳。但是,笔者认为就是这第一拳也不应该高兴过早。究竟最终结果如何,还得走着瞧。笔者认为强势的开发商以及隶属政府部门一定会使出百般武艺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较量”。这不,大龙地产在1日晚间公告称,表示希望通过与政府的商谈来降低公司损失。看来2亿元是否能够最终被没收,还要看大龙地产与政府商谈的结果。据《21世纪经济报道》说,大龙地产敢于拿2亿元赌50.5亿元的地王,也是有原因的。按照此前北京市的规定,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开发成本后,市八区按照市财政和区财政“五五分成”,其他区县的土地出让金,则直接返还到区里。而大龙地产控股股东是顺义大龙城乡建设总公司,其公司资料显示是隶属于顺义区政府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因此,顺义区政府和大龙地产之间,有机会左手倒右手——大龙地产将地拍下后,未必一定要真金白银付出50.5亿元。然而,就在大龙地产拿下顺义后沙峪地块1个月后。2009年12月17日,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地方将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缴入地方国库,支出则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这样,迫使大龙地产必须先有50.5亿元过账,这让大龙地产瞬间捉襟见肘。因此,如果报道属实,那么,地方政府的亲兄弟开发商有难,联手的政府不可能坐视不管。
从大龙地产“地王”被收回再次暴露出我国土地管理上存在的严重漏洞。参与土地拍卖的主体为何门槛如此之低?按照大龙地产2009年的净利润计算,需要将近15年才能支付50.5亿元的土地出让金。虽然笔者不晓得国土部对参与土地拍卖的开发商具体准入标准,但是,从大龙地产来看,显然所拍“地王”与其实力远远不相符。在土地市场中,如果没有准入门槛规定并且不是现期付款,那么,将会使得企业一拥而进参与竞拍,最终必然催生泡沫。在我国参与土地拍卖的主体如此鱼龙混杂,怎能不出问题呢?其次,在拍卖过程,无论开发商实力大小都可以漫天抬价,这是“地王”不断涌现的问题之一。如果管理部门对参与拍卖的开发商实力了如指掌,并且规定其要价要在本企业实力可承受之内,否则就淘汰出局,停止竞价,那么,绝不会屡屡出现地王,土地市场也不会如此混乱不堪,没有“地王”也许就不会出现畸高房价。再次,地方政府与开发商联手做高地价已经公开的秘密,为何长期没有部门监管和过问呢?
总之,在土地管理中不但存在制度性缺陷,存在执行力乏力,而且,具体操作过粗、过滥。“招拍挂”绝不是医治土地出让问题的唯一灵丹妙药,在土地出让上决不能一“拍”了之,一“拍”医百病。
新闻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house/2010-02/02/content_12916265.htm
http://finance.ifeng.com/stock/special/dldcqq/ssgs/20100201/17846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