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大区域规划再造中国新“经济地理”
区域规划是为实现一定地区范围的开发和建设目标而进行的总体部署。广义的区域规划指对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进行总体部署,狭义的区域规划则主要指一定区域内与国土开发整治有关的建设布局总体规划。区域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因地制宜地发展区域经济,有效地利用资源,合理配置生产力和城镇居民点,使各项建设在地域分布上综合协调,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顺利地进行地区开发和建设。工作具有3个基本特性,即战略性、地域性和综合性。
沿海“一纵”开发
沿江“一横”开发
上世纪80年代中央率先开放开发沿海,90年初提出长江开发战略,沿海“一纵”开发与沿江“一横”开发战略的结合,构成中国开发开放的第一次“T”字形战略格局。
2009年中央密集出台多个区域规划: 2009年1月7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月6日》《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5月14日《支持福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 、6月10日《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 6月24日《横琴总体发展规划》、 6月25日《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 、 7月1日《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 、9月23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 、11月16日《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 、11月23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 、12月12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 、12月24日《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 、 12月31日《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0年1月12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等规划和政策性文件,已相继实施。
中央政府部门为贯彻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决策推出的一些区域规划和相关区域性政策文件;地区基于国家发展战略制订的规划,由于这些地方规划对国家整体发展有示范、实验、带动和辐射作用,最后提升为国家战略层面的规划。 这些区域开发规划更多的是由地方政府主导,上报中央政府批复,使之具有国家战略层面的意义,是一种“自下而上”的区域开发战略,更有利于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据介绍,国家出台的区域发展规划和政策性文件主要分为四类,一是有利于培育经济增长极和提高国家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区域,二是有利于推进国际区域合作和提升对外开放能力的区域,三是有利于破解特殊困难和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的地区,四是有利于探索区域发展、区域管理先进模式的地区。
中国频繁出台区域规划, 显示“统筹发展”战略。有专家分析, 区域规划和区域性文件有三个特点:第一,规划布局全盘考量,既有沿海的,也有中部、西部的;第二,规划着力点在于突出地区优势,有的侧重于整合同质资源;有的突出生态经济发展,如黄河三角洲、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有的整体推进岛域发展,如海南国际旅游岛、横琴岛总体规划;有的则发挥城市群或产业带优势,如皖江城市带、关中—天水经济区;第三,规划强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如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
观察家认为,改革开放30年,中国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面临发展空间趋紧、内外发展不平衡等一系列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改革开放。着眼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症结,打造T字形改革引擎,表明中国新一轮改革的战略布局逐渐形成。这些引擎担负着探索建设和谐社会、创新区域发展模式、提升国际竞争力的使命,将拉开下一个30年改革的历史帷幕,领跑更大气魄的中国新一轮发展。
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司长范恒山认为,国家近年来陆续批准了一系列区域规划和区域性文件,目的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这一轮中央政府批复的区域规划,并不是着眼于给这些区域多少政策优惠、多少投资项目,而是给予更多的制度创新和实验的自主权力,运用得当会产生更大的效应。当然,作为国家层面批复的区域规划,中央政府肯定会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大型工程项目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建立在政府主导基础上的区域规划,要吸引企业参与,在市场机制基础上实现“竞合”双赢。
区域兴则中国兴, 一个地区的发展,规划非常重要,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既有包括战略依据、战略目标、战略方针、战略重点、战略措施等内容,又包括区域发展的指导思想,远景目标和分阶段的目标,产业结构,主导产业,人口控制指标,一、二、三产业大体的就业结构,实施战略的措施或对策。在不超越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的条件下,谋求资源的开发和经济的发展,保持资源永续利用和提高生活质量,使自然、经济、社会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去年以来12个区域规划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