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狂魔”是怎样炼成的?


    

“杀人狂魔”是怎样炼成的?
盛大林

21日,因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身负13条人命的“杀人狂魔”成瑞龙被广东省佛山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当被问及犯罪原因时,他总结了四个方面:一是当年在学校,班主任认为他调皮,并勒令他退学,这是他人生的一大转折点。二是当年没有当上兵。他自小的理想就是当兵,但没想到未被录用,机会都给了一些有关系的人。三是老家派出所的警察为了朋友把他抓进去,从此他对警察更仇恨了,“你们警察这样对待我,我当不了兵我就当贼。”最后一个原因,是以前坐牢的时候,看到了监狱里一些丑恶的事情。(据2月22日《广州日报》)

丧心病狂,杀人如麻;出庭先向法官问声“新年好”,对死刑判决也能一笑置之……前者的凶残让人感到恐怖,而后者的“冷静”更令人不寒而栗。如此可怕的“杀人狂魔”是怎样炼成的?当事者本人给出了四个方面的原因。很显然,成瑞龙给出的四点都属于“外因”的范畴,对自身的“内因”却只字未提,这当然是不全面、不客观的。不过,对于他人及外界来说,“外因”不是更具警醒的价值吗?

成瑞龙所说都只是一面之词,并未得到证实,但“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一个已获死刑并“视死如归”的罪犯确实没有必要再去编造什么。退一步讲,即使他的说法与事实有所出入,他当初的愤怒和仇恨也应该是真实的。我们应该相信,那些“丑恶的事情”在成瑞龙走向犯罪的道路上肯定起到了“推手”的作用;我们更应该相信,“人之初,性本善”,没有人一生下来就是恶魔,每个人在堕落的过程中或多或少都会受到环境的影响,而成瑞龙可能就是这样的一个标本。

外因是条件,内因是根本,外因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一个人的先天品性是外人无法掌控的,而社会大环境却是可以改善的。如果我们的社会少一些“丑恶的事情”,不为犯罪分子提供蜕变的“条件”,像成瑞龙这样的“杀人狂魔”至少会少很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