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认识加强产学研合作创新的必要性
产学研合作创新是以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政府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以金融为支持,实现科技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的创新组织形式,对于促进科技和经济结合,培育创新人才,加快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我省工业结构依然偏重,能源资源消耗量大,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的任务十分艰巨。我省大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技术、设备、人才、信息手段还比较落后,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骨干产品。通过产学研合作,依托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打造产学研合作创新实体,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搭建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服务的创新平台,有利于整合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引导创新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对于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科研与生产紧密衔接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一个十分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加快全省工业调整振兴,建设创新型省份,迫切需要发挥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迫切需要依靠科技创新推动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迫切需要科技力量与经济主战场的紧密结合。必须通过产学研合作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人才支撑,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全面推进产业升级,加速转变发展方式,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根本保障。
二、进一步明确产学研合作创新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通过政府引导,加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密切合作,形成创新资源有序流动、运行机制更为完善、合作内容更为丰富、合作形式更为规范的产学研合作创新体系,凝练一批高新技术项目,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构建一批创新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为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供科技支撑,努力为创新型省份建设和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是围绕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攻克一批共性关键性技术。立足我省实际,围绕我省工业调整振兴确定的钢铁、汽车、造船、石化、轻工、纺织、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物流等10大行业规划和40个特色产业指导意见,筛选一批制约传统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瓶颈技术,制定实施《山东省产学研合作创新促进工业调整振兴规划(2009-2011年)》,引导国内外具有相关优势专业的著名院所联合我省重点骨干企业,集中优势科技资源,实施重点攻关,形成技术上互动创新、资源上互补共享的合作创新机制。3年内,攻克300项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使我省重点骨干企业掌握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为工业调整振兴提供技术支撑。
二是围绕新兴产业发展,凝练一批高新技术项目。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围绕13个新兴产业,凝练项目,培植工业发展新的增长点。以航空、核电、造船、轨道交通等装备制造业为重点,以提高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配套、加工制造和系统集成的整体水平为目标,突出抓好100个发展基础好、产业链条长、技术水平高的重大装备制造业项目;以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领域为重点,组织实施100个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示范成果,实现产业化、产品化;以生物制药、海洋生物、食品生物技术为重点,选择100项市场潜力大、技术水平高的创新成果,实施联合攻关转化;积极创建自主知识产权,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名牌企业,通过推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3年内申报专利300项,其中发明专利100项。
三是围绕提高合作创新能力,构建一批创新服务平台。要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打造推动产学研合作创新的各类平台,联合国内外优势科技资源和企业共建重点实验室,争取更多的实验室进入国家重点实验室行列。支持引导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采取多种合作形式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质量检测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行业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和建设好90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600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集中建设15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一批企业重点实验室。重点支持创业服务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生产力促进中心、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创新服务平台和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加强交流平台建设,办好各类产学研洽谈会和科技成果展会,为产学研合作创新牵线搭桥,搞好服务。加强对外合作平台建设,继续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的科技合作,针对重点行业、企业的重大技术难题和制约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开展联合攻关。
四是抓住全球科技资源加速流动和布局调整的机遇,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全面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抓住机遇,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我省兴业发展,推进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面向科技创新的关键领域,依托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物。加快建立企业与大学合作培养人才的共建机制,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合作,根据企业需要设置相关专业,建立实训基地,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专业培训。完善科技人才向企业流动机制,推进大学教授进企业挂职、企业人才进大学深造等形式的人才交流活动。3年内,打造10家校企合作人才定向培养示范基地。
三、加快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的工作措施
(一)抓好统筹规划。全面贯彻实施《山东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调整振兴的意见》(鲁发〔2009〕7号),以我省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技术创新为重点,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围绕工业调整振兴的10大行业、40个特色产业和13个新兴产业,集中开发一批重大关键共性技术,转化一批高新技术成果。实施分类指导,对东部较发达地区,通过产学研合作创新,重点培植主导产业和名牌产品,建立起技术先进、竞争力强、外向度高的主导产业和产品体系;对我省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突出资源加工优势,通过产学研合作创新,加大政策和智力的扶持力度,建设以鲁南经济带、黄河三角洲为主体的高新技术增长极。
(二)加大资金投入。一是充分发挥企业科技投入主体作用,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总收入5%,重点企业占3%,一般企业占1%的规定。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各级财政应积极向产学研合作创新倾斜,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要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产学研合作创新。认真筛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科技发展方向的重点项目,积极申报国家专项。三是切实落实好各项支持科技投入的优惠政策,要把科技投入150%加计扣除、税收抵顶、增值税转型、机电出口贴息、设备折旧、首台首套、政府采购等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为产学研合作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金融证券机构要围绕产学研合作,创新发展各类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以社会化募集、市场化运作方式,重点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好的高新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三)打造创新实体。鼓励产学研各方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发挥各自优势,以共性技术、知识产权、品牌和产品标准的开发、创造、获取、共享为目标,在若干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权责明确、合作紧密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依托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进产学研合作的实体化,培育和打造产学研合作创新实体,推动产学研合作由短期、松散、单项,向长期、系统、实体合作转变。发挥各级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的作用,建立“基地、项目、人才”一体化的创新体制,按照“整合资源、统一规划、重点支持、共享共用”的原则,建设一批大型科研仪器、科技文献、专利标准、检测检验等科技资源共享平台。
(四)强化人才支撑。一是构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科技人才队伍。继续推进“订单式”人才培养,打造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和各类人才培养,依托重点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认真实施“泰山学者”建设系列工程,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技术中心联合研发技术、开发产品,促进人才向企业流动,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物。二是大力引进智力。实施培养和引进并举、引才和引智结合,发挥驻鲁院士吸引、聚集、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作用,不断壮大我省高端人才队伍。继续以院士企业行、科技副职、企业专家工作站等多种方式,为区域发展和企业创新开展咨询和服务。积极吸引优秀海外留学人员来鲁创业。三是完善人才使用机制。积极构建以人才评价、培养、激励、流动为主要内容的人才政策体系,努力营造有利于人才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大力推进高端人才的市场化运作和柔性流动,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科技人员相互兼职和挂职,科技人员在被选派服务企业期间,原单位保留其职务、工资福利和岗位。允许科技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分享创新收益,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按照规定实施期权、技术入股和股权奖励等形式的激励。
(五)完善运行机制。完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的服务作用,建立健全技术市场,推动产学研交流活动制度化、经常化。鼓励企业采取先期投入、项目委托、难题招标、买断专利等方式,转化应用最新科技成果。支持企业积极吸纳科研机构、高校以技术成果、专利产品和人才服务等要素资源入股,参与企业经营收益分配。创新合作模式,在合作领域上,继续加强科技成果和人才合作的同时,积极开展资金、管理、市场等方面的合作;在合作项目上,突出工业调整振兴的重点领域,突出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突出自主知识产权的培育;在合作对象上,既要与省内外科研机构、重点院校加强合作,又要加强与外省、外国知名大学、科研机构、世界500强企业的科技合作,逐步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逐步建立起产学研合作创新利益和风险共担的责任制度,实现分层次、分阶段分解风险责任。鼓励企业采取提成、技术入股、技术持股的分配方式,将高校和科研机构应得的报酬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减少企业的风险压力。鼓励企业创建产品和服务品牌,支持企业申报著名商标认定,对获得名牌和著名商标认定的企业,各级政府可给予必要扶持。培育壮大品牌影响力,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的著名品牌和著名商标。
四、建立产学研合作创新的组织保障机制
(一)充分发挥企业在产学研合作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企业是创新的投资主体、创新活动的主体、创新成果的应用主体,是产学研合作创新的核心。要引导企业的经营者把技改和创新作为新一轮调整的重点,走出一条以市场为导向,“创新-技改-调整-振兴”的路子。要牢固树立抓创新就是抓发展的意识,把创新贯穿于3年工业调整振兴的全过程,体现在各项工作中,变成每个企业的自觉行动。全省所有产值过亿元的企业都要与1所以上大学、科研单位合作,努力营造全面创新、全员创新、全程创新的良好氛围。
(二)充分发挥高校科研单位在产学研合作创新中的生力军作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要牢固树立服务经济建设的观念,切实提高科研选题的针对性和应用性,面向市场、面向企业,多出科技含量高、市场需求大、产业化前景广阔的科技成果。高度重视科技成果的中试环节,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度,把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各类项目,加快成果产业化进程。高校和科研机构要主动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增强与企业的横向联合,对于关系产业发展的重大产学研合作创新项目,从立项开始,就要积极与企业进行联合开发,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创新成果的研发质量和转化效率。加快建立企业与院校合作培养人才的共建机制,根据企业需求3年内新设置50-100个相关的工科专业,校企合作在企业建立1000个实训基地,每个大学和科研单位都要与1-2家企业合作。
(三)充分发挥政府在产学研合作创新中的推动促进作用。要调整和加强各级政府的产学研协调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问题,落实合作创新的重大项目,加强对产学研合作项目的跟踪和监控。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尽心尽力为产学研合作创新多办实事、提供便利。要加强对各市、县(市、区)产学研工作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要大力宣传产学研合作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推进工业调整振兴的重要意义,宣传产学研合作创新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模式,表彰奖励产学研合作创新先进单位和个人。要完善产学研信息服务功能,建设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家库、科技成果库等基础数据库,广泛收集山东人才需求和技术需求信息等,努力实现信息共享。要抓好有关政策的落实,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如何帮助企业用好国家、省出台的各项鼓励科技进步与产学研合作创新的相关政策,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好产学研合作创新过程中项目合作问题、利益分配问题、政策扶持问题,为我省产学研合作创新蓬勃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关于加强产学研合作创新促进工业调整振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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