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也想均分中华慈善总会的捐款


 
孙金栋
 
1129日,中国首善陈光标为南京秦淮风光带上的一名保洁员过生日,同时给另外49名秦淮风光带的环卫工发红包。然而昨天,南京夫子庙景区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环卫工向记者打来电话,称发给他的红包被上级收走了,还收走了同时发的羽绒服。(128日扬子晚报)
 
接受陈光标捐赠的49名环卫工的钱物被收走,甚至连过生日的环卫工马秀英也主动上缴了钱物。相关部门回应,当时接受捐助是部分代表,这些善款将被用于该景区所有环卫工平均分配,善物用于年终奖励先进。
 
无论管理部门事先是否有“派代表”的内部约定,应该绝对尊重捐赠人陈光标是定向捐赠的意志。捐赠人的意志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不能私自改变。比如,全国人民和海内外人士向四川地震灾区捐赠钱物,就有非定向捐赠和定向捐赠,四川相关部门就无权更改。此环卫管理部门剥夺受捐赠者的钱物,显然违背了捐赠人的的初衷,也侵犯了捐赠接受者的合法权利。
 
在接受捐赠中,我们犯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的老毛病,把定向捐赠搞成杨柳水、胡椒面大家洒。他不了解定向捐赠是一种特殊意义、完全由个人意志决定的社会财富二次分配,他不能用常规下的公平、合理、愿意来规范。就如同环卫工自己愿意上缴也不能改变定向捐赠。
 
按照平均主义大锅饭的思维,每个中华公民都可以提出均分中国慈善总会的钱物捐赠,这显然成了世界级大笑话而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