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国社会科学院2011年《住房绿皮书》商榷


    信息失真是房地产市场最大的问题之一,或许政府每每调控失效,祸根之一是依据了不准确的信息。

    信息不准确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统计结果和现实脱节,就是说统计结果不能反映实际市场;二是缺乏研究信息的理论,就是说即使有准确的信息,因为缺乏有效的方法,也无法得出准确的结论。

    就第二个问题来讲,中国的学术界应该是汗颜的,作为研究房地产的研究人员,面对混乱的信息、混乱的信息解读,他们没有拿出令人信服的理论给社会帮助、指导,而是多见闭门造车、主观臆断,他们甚至没有弄清楚一些基本问题,就以专家的身份向社会发表了自己的研究成果,级别要高影响越大,如果有错误对社会的负面影响也越大。

    我们看看流行全国的一些案例吧。

    房价和家庭年收入比、租售比是衡量房价是否恰当的国际流行指标,这两个指标经常被学者用来批评房价过高,也是一些学者用来预测未来房价降低多少的重要依据,但是,他们的批判对实践几乎没有起到作用,预测也从来没有准确过。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也许活跃的研究者数学都很好,就像使用数学公式一样,把中国的经济指标套进上述两个公式内,然后计算出结果做出对房价的判断,然而,他们似乎没有学到了数学的严谨。因为功夫没有下到,因此忽略了很多关键因素。如国际社会使用这个指标的时候,房价是否包括农村、房价的计算采用什么方法、西方社会的收入不像中国一样那么隐晦;西方国家的城市都已经成熟了,他们的房地产基本坐落在成熟城市配套上,不像中国正处于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中,很多城市到处是建筑工地,这两种类型的城市不能贸然使用租售比进行比对,在使用上述两个公式的时候,应该进行相应的国情修正,然而这个修正是要下功夫才能得出结论的,在躁动无比的学术界,谁愿意干这样的“蠢事”?

    结果,让这两个流行国际社会的经济指标,成为了悬在国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没有对中国产生什么实际作用。过几年就出现一些类似无聊成果指点江山,是我们浮躁文化的苦果,很集中反映了科研体制沉疴。

    不敢说中国最高研究机构——社科院的2011年《住房绿皮书》属于此类,但是其中的成果确实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第一,到目前为止,房价仍然是一个说并清楚的信息,社科院在研究各地房地产市场的时候,最不应该触犯的错误(最低级的错误)就是使用了均价。这个均价基本上来自于各地房地产交易机构的交易登记信息,它作为记录房地产交易的自然价格本身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如果不进行加工就贸然使用就有问题了。因为每天销售的房子不一样,导致这个信息基本上都是偶然性的,相互之间没有可比性,在区域上不能代表这个城市的房价,在产品结构上也不能代表这个城市的房价。

    最近有些记者发现一些城市暂缓高价项目入市,让房价假摔就是这个道理。作为研究机构如果使用了这个信息来源是荒唐可笑的。

    第二,最近社科院的兄弟姐妹(社科院不同的研究机构)频繁发布信息,说统计机构、发改委的CPI不准确,甚至提出了误差率有多少。我们的统计信息确实有问题,这恐怕是板上钉钉的共识。但是,社科院的2011年《住房绿皮书》在计算城市泡沫率的时候,就是用了他们认为误差很大的统计数据,房价使用了市场上较高级别的产品均价,得出了确凿的结论。

    第三,各城市的房价增长节奏是不一样的,经济模式也各不相同,不知研究者是否研究了特别因素和房地产市场的关系。

    在进入本世纪以后(基本上是住宅市场全面形成的时间段),有些城市先上涨,有些城市补涨,北京和上海就是这样两个典型的城市,那么,你们怎么选择时间段来客观反映一个城市的房价?

    经过多年的市场经济培育,很多城市都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如出国务工的比例比较高,在某一产业为全国服务的程度比较深,资本市场比较活跃,形成了较高的购买力,这些在统计上很难反映,但确实支持了较高的购买力。

    第四,中国的市场经济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发育,一个城市的行政区划和它所辐射的经济范围一般是不一致的,在研究房地产市场的时候,局限于行政区划是否有问题?

    但愿,社科院的2011年《住房绿皮书》避免了上述问题,不是几个人的凭空想象。

    从2005年前后社会对房价过高的呼吁就一直没有停止过,但是,市场的价格仍然持续上升、消费水准持续提高,也许2005年前后的房价并不高,也许今天的房价真的过高了,无论怎样我们都需要一个接近真实的研究,而不是“猫盖屎”一样的结论。伪科学的结论太多了,对商品房的成本测算、土地占开发成本比例、租售比测算等等,都有很多特别不专业的猜想,明显流露出了研究者先入为主、挑选符合自己口味的数据、证明自己猜测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