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婚丧宴席不过是太极式廉洁操
近年来,不少地方都出台了公职人员婚丧规模限制,如郴州市规定,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原则上只能限于亲属范围,操办宴席不得超过20桌。最严厉的是宿迁,要求,党员、干部、公务人员办婚丧酒席不得超过5桌,百姓不得超过8桌。(3日新京报)
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借婚丧喜庆大操大办,收受礼金,可是,近年来少数地方、个别官员并没有做到令行禁止,豪华宴席数十甚至上百桌,客人排队送红包的情形时常曝光于网络媒体,也不乏官员因此而受到处理。如不久前廉江公安某副局长陈某、深圳某公安分局副局长刘某等就因乔迁、嫁女而大摆宴席,受到停职等处分。
为应对舆论,推进反腐倡廉,一些地方纷纷出台了“限桌令”,其初衷和积极意义固然值得肯定,不过,在笔者看来,只盯着婚丧宴席反腐,不过是治标不治本的花拳绣腿而已。连中央的禁令都不管用,地方的“限桌令”就能灵验么?而且你有政策,我有对策,如若化整为零,你还管得着么?更关键的是,真要行贿受贿,非得在这些宴席上“表示”么?东北国土系统的一个科级干部贪腐金额都可以达到上亿,难道是靠餐桌防腐能防得住的?
这让人很自然地联想起个别地方尝试的所谓廉洁操,正如大家所批评的那样,充其量不过是做做样子打太极的形式而已,中看支未必管用。广大有识之士和社会公众一直在呼吁完善监督机制,特别是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然而,却迟迟得不到应有的响应,尽管实施的难度很大,但如果执政者不下决心破冰,知难而进,勇于自我革命,向既得利益者开刀,又如何指望从根本上遏制腐败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