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记一起职业暴露事件的处理


 下午,本来就忙得很,快5点的时候,突然又被派任务:和某同事夫妻两人一起去地区职业病防治所取药。

因为事发突然,顾不上细问就出发。路上才明白事情原委:同事的爱人是儿科护士,因为在27日凌晨抢救一个新生儿时被针刺伤,而今天才被告知新生儿母亲有HIV阳性。于是立即汇报给院感染管理科,不过,貌似他们并没有一套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甚至程序、措施,基本上是病急乱投医。

因为打听到另外一家医院时,他们是由预防保健科负责的,而我们体检中心刚好有负责保健门诊工作,于是就要求我们负责这件事。狂晕!

实际上,按照可是规划,尤其是一些大医院的实际情况,确实是该归我们管。因为他们有预防保健科,这个科室不仅负责免疫预防及保健科工作,还负责院感工作。当出现职业暴露的时候,这个科室负责相关事务,基本上可以走完整个流程。

但是,我们医院并非如此:我们的预防免疫归一个科室、保健科门诊归我们体检中心负责、院感则又是有专门的科室编制。于是,我们这里发生了职业暴露后,第一个上报的部门和应该负责整个事件的科室怎么算都是院感那边。我们最多只是负责组织和安排应急职业健康体检而已。

今天的事件暴露出我们医院的很多问题,比如:1、责权利不清;2、相关科室部门并没有指定出有效可行的应急预案,更没有实际测试或者演练过;3、当然,还有当事人基本知识不足、处理不正确、汇报不及时的问题。

值得深思的一次事件,希望当事人运气好点,不要因此患上艾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