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总理说了不算,那谁说了算,说来说去还是房地产开发商说了算,总理的权利是很大,但是他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还是不到位,为什么呢?因为毕竟总理只有一个,掌权人只是一小部分人,毕竟你管不到一些小地方,虽然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很大,但是还是阻止不了房价的过快过猛地上涨。所以要解决房价过快过猛地上涨的问题,必须从根本上解决,就是要从各级地方政府来控制房价地价,还有 就是要从官商勾结上下功夫。
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规范供需市场。而前提是我们要不要打击投资性购房?
如果要打击投资性的购房,那OK。我建议房屋作为特殊的商品,采取与土地管理类似的政策。比如,对于真正需要房子的人而言,规定,一套房子出售,必须在一定时期内入住(这个时期根据房屋投资性周期而定),例如一年或者两年。在这个时期内,如果你入住了,房子没问题。如果在这个时期内没有入住,即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收回。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止已建的、在建的、将建的房屋源源不断的落入到投资性个人或机构手中,简而言之就是控制需求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