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到底是什么在猖獗


  从“李刚”看中国的法制。他的威力究竟多大?

  1、在出事后一小时内上中央台露面并道歉,恐怕保定市长也没这本事。

  2、儿子在撞死人后本应拘押,但现在竟以精神鉴定及心理治疗为由,在保定某医院逍遥。

  3、死者哥哥拒绝接受封口费后,失踪。至今下落不明。

  4、敢给死者辩护的律师几天前在北京遭不明身份人员围堵,差点丢了性命。

  5、李刚儿子一案判决结果,李一帆因交通肇事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监外执行。

  后面究竟是什么力量呢?

  1,学校内超速.2,醉驾.3,肇事逃逸.绝对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且情节恶劣!!!

  这么简单的案例,看相关部门怎么判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共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公共利益安全的行为。而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注意过失二字!!!//////

  亲爱的同胞们,我是一名理智的爱国青年,请听我简单几言。我们的社会正处在转型期,所以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我相信我们是有希望的。这希望不是来自于美狗所说的美国,它绝对不会希望我们强大,一定会像90年代初忽悠俄罗斯一样玩弄我们,而这希望是源于全体炎黄子孙的共同努力,我们要向一切不合理的事情、一切贪赃枉法的人物宣战!//////

  不要认为自己渺小什么都干不了,一个合理的关注、一个有力的顶贴、一个热心的转载都是巨大的力量源泉----宜黄自焚事件我们胜利在望,当局的处理目前来看还是很合理的、有进步的,但是我们以后需要持续关注,严防县委书记、县长风头过后复官!!!//////

  “官儿代撞人”案,我认为我们应该紧抓以下几个方向:第一,给伤者、亡者合理的民事赔偿,伤者、50万以上,亡者100万以上。第二,撞人者,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判刑20年以上。第三,查它老子,99%以上可能有问题。第四,处理事件的公检法,有无徇私、渎职,要求官方对事件进行透明化处理。第五,再次监督挖掘去年的“杭州70码事件”的结果过程是否公正。//////最后,再罗嗦一下,请大家不要麻木,多一点热情,多一点责任,多一点正气。不公平的事情很多,咱们解决一件是一件!!!!-----对以上言论本人负全责,不怕跨省不怕追捕(也没这么夸张,不过真有什么事的话,直接联系我就行了】

  说到滥定国家秘密,最令人气愤的例子之一就是四川省某地方政府官员,居然将汶川大地震中本应精确并公开的死难人数特别是学生死难人数,视为国家秘密。说什么有关地震的情况属于国家秘密,不允许公开。不错,自然灾害死亡人数曾经属于国家机密,但早在2005年国家保密局、民政部已宣布,自当年起对全国范围内因自然灾害导致死亡的人员总数及相关资料解密。官员知法犯法、隐瞒有关信息,意欲何为?

  这说明,公布并实行将近一年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效果并不能令人满意。

  当前,滥定国家秘密已成为一种信息特权现象。许多有价值、与公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都被人为地过滤掉,导致公开信息严重匮乏。在强调政府信息公开的当下,此种现象不仅剥夺了公众的知情权,而且堵死了舆论监督上层权力黑箱操作的渠道,令全社会无法形成真正的舆论监督氛围。但要实现社会稳定,必须化解诸多的社会矛盾,尤其在涉及生命责任的问题上,怎能无视公众知情权的存在?须知,国家秘密的定义决不能取决于政治氛围甚至来自某些政府官员的主观臆断。

  舆论监督的缺位,原因比较复杂:为掩盖问题恶意阻挠、对舆论监督抱有偏见、制度缺失导致对舆论监督保护不力……总之,没能营造出一个和谐的舆论监督环境。如果将理应公开的信息,人为地上升为国家秘密,也就进入了权力黑箱操作程序,最终只能造成官方垄断信息资源。如此,又何来自由、平等、和谐的舆论环境?

  当然,我们也看到政府进步的一面。日前,广州公布《关于2009年广州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列出六类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求它们公开有关事项。本来,政府信息就该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意见》等于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是信息公开的义务人,百姓是信息公开的权利人”。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信息透明公开,是建设民主社会的第一步,也是创建良好舆论监督环境的开始。只有共同努力推动舆论监督,才能让公众得到更真实、更全面的信息供给,才能帮助公民维护自身的基本权利。

  

  公务接待特别是公款吃请中屡见不鲜的浪费和腐败现象,是一个与某些群体或个人的利益有着密切关系的大问题。有了公示公开的第一步,就有可能逐渐改变"敏感"的状态,提高公示公开的层次和水平。

  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焦焕成在最新一期《求是》杂志撰文透露,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务接待公示制试点,推动各地区建立统一规范的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体制,强化接待经费预算刚性约束管理,规范接待范围、标准和程序,加大群众和社会监督力度,努力降低接待成本。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公务接待存在着大量浪费和腐败现象,公众反映十分强烈。2006年中央曾下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服务,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但事实证明,这个原则性有余而约束力不足的规定,对遏制公务接待中的浪费和腐败作用并不明显。在此背景下,焦焕成在中央党刊透露将开展公务接待公示制试点,让人感受到一些新的气息。

  然而,公务接待公示制要从计划发展为试点、从试点推广为统一的制度措施,无异于坏了某些滥用公款大吃大喝的单位和人员的好事,势必遭到他们的反对与抵制。比如去年11月,沈阳律师温洪祥向沈阳市政府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沈阳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公开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等财务账目,他的申请虽然被受理,但同时被告知“政府部门财务信息极其敏感,(公开)难度极大,这个公开可能不会一蹴而就,结果可能不会太乐观”。既然包括公务接待费用在内的政府财务信息“极其敏感”,那么,公务接待公示面临着“极其巨大”的困难,也就不难理解了。

  说到底,公务接待特别是公款吃请中屡见不鲜的浪费和腐败现象,是一个与某些群体或个人的利益有着密切关系的大问题。所以,公务接待公示制试点改革,必将触及这些群体或个人的既得利益,这已经具有了实打实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意义,可以说注定将十分“敏感”。鉴于此,先将公务接待内容在一定范围内(比如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公示公开,不失为一种务实的做法。有了公示公开的第一步,就有可能逐渐改变“敏感”的状态,提高公示公开的层次和水平。比如,今年公示公开的可能只是一个大而化之的要目,明年就会细化到某领导某天在某饭店接待了哪些人,花了多少钱,等等。

  因此,从推行公务接待公示试点,到各级人大强化对公务接待预算的刚性约束,再到普通百姓、新闻媒体的积极监督,只要能够不断推进,就有可能逐步揭开笼罩在公务接待、公款吃请上的神秘面纱,并建立起公共财政公开制度和现代财政预算制度。

  

  在广州,保送生选拔情况、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水电等公共服务调整计划以后都必须向社会公开。日前广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2009年广州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明确,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交通、环保、计生6类民生部门的信息将成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而关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舆情动态,也将力争第一时间向媒体和社会通报。

  自去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以来,从法律上说,政务公开已不是停留在民众茶余饭后的谈资,或者政府部门可以随意拿捏尺度的遮羞布,而是民众手中可以坦然主张的权利,更是政府部门必须履行的公开、通报义务。这部法律承载着全体人民对于“阳光政府”的渴望。就在中国首部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近一年之时,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其2008年信息公开的情况。在重大工作部署的公开方面,“三鹿”奶粉处置情况和抗震救灾、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等2008年的国家重大事件列在同样重要的位置。此外,还公布了与民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或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决策、法规、规定等草案,包括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征求意见稿,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应当说,中央层级在政务公开方面所交出的答卷是让人满意的。

  然而,当政务公开大门忽然敞开的时候,当打造“阳光政府”成为必须之时,某些地方措手不及、惊慌失措的表现显然不太让人乐观。对“华南虎信息公开申请”的回应遮遮掩掩、拖拖拉拉;而曾轰动一时的湖南汝城“全国首例市民状告政府信息不公开案”,终于也无声无息地归于寂静。最近媒体揭露,在某些偏远的地方,手足口病疫情存在名单外的死亡患儿;而矿难瞒报也已发展为一条心照不宣的“潜规则”。无疑,政务公开,我们仍在路上。

  此次《意见》的出台,确实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条例》所规定的公开范围。由于《条例》立法层级的限制,其公开义务主体一般仅指政府部门,而《意见》把6类民生部门的信息明确规定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加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了公开事项与义务主体范围,要求“校务公开”、“院务公开”等等,都是切合民意之举。同时,要求建立健全舆论危机处理工作机制,对于关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舆情动态要第一时间向媒体和社会通报真实、权威信息。在各地市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屡屡受挫的背景下,广州市政府作出这样的要求,勇气可嘉,立场清晰。但是,广州如想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力拔头筹,需要的可能就不仅仅是勇气。政务公开不能专挑软柿子捏,只有各级政府和官员摆脱“暗箱操作”的行为惯性,彻底根除“选择性公开”的痼疾,学会透明化生存、镜头下施政,才真正决定了打造“阳光政府”的成败。

  政务公开,我们仍在路上。《意见》的出台让我们可以期待,只不过,结果如何,要让实践来检验

  不少人大代表为自家装修和包工头斤斤计较过,这种精神也该体现在人民大会堂里。

  如果你预算10万块钱装修房子,肯定不会找个包工头,塞给他10万现金,然后说“随你怎么花”。你肯定会跟他沟通,说希望客厅装成什么样、卧室什么样、地板什么样……让他买完材料给你留个收据以备核实。没有交待和核实,谁知道包工头会不会把其中8万塞进自己的腰包,然后用剩下的2万买一堆朋友给他推销的伪劣产品呢。

  这样的常识,人人都懂。但是放在治理国家上,却有很多人不懂或者不求甚解。人大代表中不知道有多少人曾经为自己家的装修和包工头斤斤计较过,但是这种精神似乎没怎么体现在人民大会堂里。上海的严义明律师不满足于这种“难得糊涂”,向国家发改委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它公开40000亿元具体投资项目名称、选择投建项目的原因、预算项目金额和使用情况。不出所料,发改委虽然就40000亿作了原则性概述,但是没提供具体项目资料,虽然“魔鬼都在细节中”。

  如果严义明律师是美国人,他其实用不着提交这个申请。2月17日,奥巴马签署8000亿美元复苏法案时说:“这个计划的实施将具有前所未有的透明性……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创办了recovery.gov网站,以便每个美国人都能上网观察他们的钱是如何被使用的。”

  奥巴马说要有复苏网站,于是有了复苏网站。在他允诺的复苏网站上,我们能找到8000亿的预算法案,其中不仅包括粗略的流向“板块”,而且有细致的流向信息,比如流向能源板块的613亿美元中:110亿用于电网改造,63亿用于地方政府的能源投资,60亿用于可再生能源,60亿用于核辐射垃圾的清理,50亿帮助穷困家庭取暖或降温,34亿用于二氧化碳减排,25亿用于科研,20亿用于汽车节能……复苏网站还链接到每个联邦政府部门的复苏网页,其中有各部门所接受复苏资金数额和使用情况的信息,比如劳工部有资金使用的“周报”,工作动态具体到每一天;至于每个州的复苏计划实施情况,你可以在网站的美国地图上任意点击一个州查看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同时,网站也及时更新复苏计划的进展,比如,三天前一条新闻标题是:“劳工部老年社区服务项目受益人在复苏计划中将接受1.18亿美元拨款。”这些项目的合理性当然可以被质疑,但是质疑的前提是信息的公开本身。

  其实经济复苏资金信息是否公开只是一面镜子,折射财政问责体系的现状。虽然中国人大的职责之一是监督政府财政,其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网站信息却可以说少得惊人。不但没有基本的财政报告,“委员会职责”、“机构设置”、“研究与报告”等栏目竟然是空的。仅有的内容在“工作动态”里,但2008年以来的7条动态里,有5条是座谈会简报。相比之下,美国的“国会预算办公室”网站,则是美国财政收支的字典,不但有1969年以来每年的历史数据,而且有当前预算的每月更新;不但有每个政策领域的预算报告,而且有各领域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不但对其职能和工作流程详尽解释,而且有其依赖的专家名单;其负责人甚至在上面开了个工作博客。仅2009年2月,该办公室就有11个报告出台,其中包括“扩张医疗保险和控制开支的几种方案”、“军队的网络无线沟通项目”、“欧洲导弹部署的几种方案”等等。正是因此,该网站已经成为无数记者、学者、公民观察和研究美国财政状况的窗口。相比之下,研究中国的学者只能“嫉妒”研究美国的同行,因为中国官方常常不公布或者按独特口径公布数据,学者需要绞尽脑汁寻找基本数据。学者不但要“做饭”,还要自己去种大米。

  无论公务人员数量还是行政管理费规模,相比美国政府,中国政府都是个大政府。但一个大政府却没有做到服务最大化、信息最大化,不能不说它没有大到点子上。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说法:“中国的老百姓是世界上最好的老百姓”,我不知道这里的“好”指的是什么,如果指的温顺沉默、逆来顺受,对400亿、4000亿、40000亿的来龙去脉不闻不问的话,这样的“好”其实一点也不好,它就是懒而已。一个好的老百姓是公民而不是子民,当有人对从自己、从任何人口袋里拿走东西,他要追问是谁、干什么和为什么。(作者为剑桥大学讲师)

  政府官员知法犯法应当怎么处理 ??????今天第一现场就报道了一个让我心里不安的事件!一个深圳劳动部门的政府官员开车在撞人后不停车继续开,停车后后还打了被撞的那位无辜的女士,打人的时候还名目张胆的说:我是劳动局的,我想打你怎么样!

  看到此时我的心里是什么滋味,我不想多说,但是更让我心里难受的是在那位无辜女士被打时旁边站着的保安没有人制止,没有人劝阻,只有那位自称政府败类的肇事人的亲属(女)不明白他们关系所以说为家属,在劝阻,我想问问社会,问问政府,问问广大的公产党人,你们的公仆在哪儿!录象带放出来在电视上公布,那又能给我点什么宽慰!

  事实上,这位叫李刚的确实有能耐,我们从媒体的报道中,也能隐约感觉到李副局长的能量,酒驾肇事媒体的报道,就已经悄悄的开始偏向了,总是有意无意提到一个细节,就是一辆牌照为冀FWE420的黑色轿车撞倒两名穿着轮滑鞋的女生,这里特地强调滑轮鞋,实在是高明已极。局长公子酒驾肇事,媒体报道都没细说,没有具体介绍李公子着什么衣服穿什么鞋,当天的新闻甚至连酒驾二字都没提,到是提了被撞伤撞死女孩子的鞋,这么明显的厚此薄彼重点突出的提这个滑轮鞋,就是李刚这位分副局长的能量。姜还是老的辣,悄没声息,已经给自己的儿子找到了一个可以减轻罪刑的借口。局长的用意说白了,其实也是很简单,就是女孩子晚上穿滑轮鞋不安全,夜间看不清,滑轮鞋滑来滑去速度又快,儿子又喝多了酒,非是故意所为,那么就按交通肇事罪判个三年以下,赔偿伤者死者家属一笔金钱,这案件就这么结了。过得一看半载,办个保释或者弄个立功机会减刑,儿子就重新自由了。这事又不是没有先例,杭州七十码案件不就这么结的吗?李刚李副局长也会相信自己有这个能力摆平,这不,媒体都是报道的女孩子穿的滑轮鞋了吗?一切按照计划中进行,作为从事刑侦工作经常和法院打交道的公安分局副局长来说,他太了解这种案件的关键点在哪儿了!该从哪儿下手,该怎么样争取最为有利的说词,最大限度的调动自己关系,摆平这事应该不是问题。特权弄权,实在让人气愤,媒体无良,更感心寒,幸得上苍也觉不公,给我们留下了证据,就是事发当晚媒体拍摄的照片,那上面清清楚楚的显示着女孩子穿的是平底鞋,可能是背后给李局长出招的人也没想到媒体无意中拍摄下的照片会有女孩子鞋子部分,媒体也可能是事发突然,没有仔细去处理照片,将照片和新闻一起刊登了出来。有着事故现场的照片,尚能这么信口雌黄,昔日七十码事件又重现眼前,这场和特权的博弈,公平和正义能剩下几许?

  

  李刚,站出来,法律,给我们一个交代!

  哥也加入,哥也不想当一个冷漠的看客,我要为同胞呼喊, 这不是一个少年撞向一个少女! 这是一个阶级狠狠的撞向了另外个阶级!

  同胞们,你们也可以的,我们站出来,用我们自己的方式,争取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