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信凤:中华党国宪政制度规划与设计(提纲)


中华党国宪政制度规划与设计(提纲)

 

作者  陈信凤   2010-12-14

 

 

 

内容摘要:中华党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由中国共产党永久执政的实行党国制度、联邦制度、地方自治的“党国—联邦—地方自治”三位一体的党国,党国的党国国会、地方(联邦、省)议会、城市议会、社区议会由51%中共党籍和49%非中共党籍及中共党籍的议员构成,国会及各方议会议员均由党国国民直接选举产生,各党部书记兼职政府首长。党国会议制度由党代会、议会(国会)、政策参议会(相当于政协)的三大议会共同构成的一种“三驾马车”式的会议制度。

 

关键词:党国  宪政制度  规划与设计

 

 

 

目录

一、党国史介绍

1、英国的政党史

2、美国的政党史

3、法国的共产党史

4、俄国的十月革命

5、孙中山的革命运动

二、孙中山的党国主义

三、中华民国党国史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党国史

五、世界各邦国的国体制度

六、中华党国的基本理论

七、中华党国宪政制度的基本设想

1、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立法制定中国共产党法

3、建构“党国—联邦—地方自治”三位一体的党国宪政制度

4、建构党政相互独立的党国宪政制度

5、建构孙中山五权分立的党国宪政制度

6、建构以国会为核心的议会制度

八、中华党国宪政制度规划与设计的基本步骤

1、第一个五年计划:由中国共产党党员直接选举国会议员

2、第二个五年计划:

1)由中国共产党党员直接选举中共党籍国会51%议员、49%其他党籍国会议员

2)由中国共产党党员直接选举地方议会议员

3、第三个五年计划:

1)全民直接接选举中共党籍国会51%议员、49%非中共党籍国会议员

2)由中国共产党党员直接选举中共党籍地方议会51%议员、49%其他党籍地方议会议员

4、第四个五年计划:

1)全党直接选举全国党代会党员代表

2)全民直接接选举中共党籍地方议会51%议员、49%非中共党籍地方议会议员

5、第五个五年计划:

1)全党直接选举党中央总书记等党务官员,党中央总书记直接兼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主席

2)党员直接选举地方党代会党员代表

6、党员直接选举地方党部书记,党部书记直接兼职地方政府行政主政官员

九、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