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党国宪政制度规划与设计(提纲)
作者 陈信凤 2010-12-14
内容摘要:中华党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由中国共产党永久执政的实行党国制度、联邦制度、地方自治的“党国—联邦—地方自治”三位一体的党国,党国的党国国会、地方(联邦、省)议会、城市议会、社区议会由51%中共党籍和49%非中共党籍及中共党籍的议员构成,国会及各方议会议员均由党国国民直接选举产生,各党部书记兼职政府首长。党国会议制度由党代会、议会(国会)、政策参议会(相当于政协)的三大议会共同构成的一种“三驾马车”式的会议制度。
关键词:党国 宪政制度 规划与设计
目录
一、党国史介绍
1、英国的政党史
2、美国的政党史
3、法国的共产党史
4、俄国的十月革命
5、孙中山的革命运动
二、孙中山的党国主义
三、中华民国党国史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党国史
五、世界各邦国的国体制度
六、中华党国的基本理论
七、中华党国宪政制度的基本设想
1、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立法制定中国共产党法
3、建构“党国—联邦—地方自治”三位一体的党国宪政制度
4、建构党政相互独立的党国宪政制度
5、建构孙中山五权分立的党国宪政制度
6、建构以国会为核心的议会制度
八、中华党国宪政制度规划与设计的基本步骤
1、第一个五年计划:由中国共产党党员直接选举国会议员
2、第二个五年计划:
(1)由中国共产党党员直接选举中共党籍国会51%议员、49%其他党籍国会议员
(2)由中国共产党党员直接选举地方议会议员
3、第三个五年计划:
(1)全民直接接选举中共党籍国会51%议员、49%非中共党籍国会议员
(2)由中国共产党党员直接选举中共党籍地方议会51%议员、49%其他党籍地方议会议员
4、第四个五年计划:
(1)全党直接选举全国党代会党员代表
(2)全民直接接选举中共党籍地方议会51%议员、49%非中共党籍地方议会议员
5、第五个五年计划:
(1)全党直接选举党中央总书记等党务官员,党中央总书记直接兼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主席
(2)党员直接选举地方党代会党员代表
6、党员直接选举地方党部书记,党部书记直接兼职地方政府行政主政官员
九、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