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9日上午在柬国家教育学院召开要求政府官员申报财产的动员大会,该机构主席翁仁典在会上向到会的千余官员宣布,各级官员必须在2011年1月开始到31日前,向国家反贪机构申报资产,具体申报包括土地、房产、交通工具、黄金、珠宝,以及商业经营中的现金、借贷款等。申报者必须亲自写出报告,递交国家反弹机构或者反贪理事会。他强调,由于这是第一次申报,不需要申报财产来源。今后有关申报将每两年进行一次,下一次申报时则需要说明财产来源。官员的财产申报材料将列为机密文件。
翁仁典称,开展这项工作对于政府官员有好处,因为申报以后他们的财产能够合法化。
反贪工作酝酿时间跨越十余年
柬埔寨的反贪已经酝酿了好些年,柬政府早在1995年就着手拟定《反贪污法》,但由于种种原因被搁置。后来国际社会以及非政府组织呼声日高,特别是反对党一再以政府贪污严重攻击执政的人民党,指柬埔寨因官员的腐败致使国家每年的损失在5亿美元左右,甚至要求国际社会每年5至10亿美元援助必须与这问题挂钩,逼使柬埔寨政府重新启动制定该法。2006年9月6日正式成立反贪污机构,它直属内政部管辖,成员为14人,洪森总理顾问翁仁典为机构主席,同样是洪森总理顾问、内政部国务秘书波龙速兴,政府副秘书长蔡楞为副主席。成员有柬议会联络监察部国务秘书清沙楞,财经部秘书长鸿尊那隆,内政部国家警察总署副总监涅文才,陆军副总司令东哈,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组成员奔鸿,国家宪兵副司令旺比先,内阁事务部顾问硕宋巴等。这个机构的职责主要是收集贪污腐败人员的资料,制订防止贪污行为措施,提出反贪建议,负责调查贪污行为,定期向总理汇报情况。
反贪法出台后社会反应平平
柬埔寨《反贪污法》于2010年4月在国会通过。其中最重要的内容是明确贪污为刑事罪,最高刑期将可判处15年徒刑。但是,社会对该法的出笼反应平淡,甚至有一种看法认为不可能实行。比如,在国家机关中文职官员的“吃空”就是十多年不能解决。据1999年调查有1.7万多人有名无实,到2001年这个数字式9815人;2010年2月份调查,全柬公务员176,829人,其中约3000人是有名无实。这些有名无实“吃空额”的做法致使政府每年白白开支300百万美元的工资。反对党认为官员申报的财产不公布的做法不可接受,起不到社会监督作用。8月31日,反贪机构成员正式宣誓就职。他们的宣誓词别具一格:“我们誓以至诚,必须遵守法律,尽忠职守,毫无保留地为广大民众服务。如违反誓言,愿受天上神仙和有神灵物毁灭,让我们遭击毙,遭雷劈,遭老虎咬死,家人分散,来世五百代遭受痛苦”等。人们由此也隐约可见开展此项工作的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