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断想
1. 首先是能不开征,就不开征。似乎每次税费改革都理由充分,但改完看结果,你会发现,除了个别人得点蝇头小利,一般人都要支付更多成本。汽车养路费改革就是例证。房产税要是开征,大部分没房户都能得到什么实在利益?
2. 开征房产税不能便宜了小产权房。部分地方的现象是,胆大的买小产权房,胆小的买正规商品房。不能让“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俗语被验证。
3. 房产税应以土地使用权中的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基准,不应该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更不能简单按套计税。毕竟稀确的是土地,而不是土地上的水泥砖头。这样对土地资源的市场化调节也是适宜的。按房屋价值计税也不可行,还会孳生腐败。
4. 房产税和物业税要解释清楚。有专家说这不是一回事,这样理论上就存在,征了房产税,以后还可以再征物业税?现在不是远古时代,多说几个字不费多少成本,不要每次出台文件还要再配实施细则,让不同的专家,解释出不同的含义来。
5. 开征房产税究竟能收到多少税,如何使用,须事先向公众说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等等类似这样笼统的话等于没有说。
6. 房产税开征前后,政府的土地出让金肯定会有所不同。房产税开征时,溯不溯及以往已经出让的土地上所建设的房屋?如果溯及,法理是什么?
7. 房产税开征的最大障碍来自权力部门。哪些群体拥有的房屋多,不言而喻。另外,开征房产税,等于是把本期可以完全到手的土地出让金,摊薄到以后的各届政府。
8. 开征房产税的最基本前提是,政府不是为了与民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