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经适房”是底层人群权利贫困的样本


        武汉黄埔人家·长江明珠经适房小区是一个容纳2400户的新小区,小区矗立在长江之滨,风景优美,曾获2009年度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还被评为国家康居示范小区。但最近,居民开始担心他们今后的健康风险,他们脚下的土地曾经是一座生产了数十年的化工厂。专家指出,土壤一旦“中毒”,毒性释放可达几十年到上百年。这个小区未经环评就开工建设,发现问题后只采用了简单的补救措施。(《新京报》11月30日)

      开发商何以敢于铤而走险?根据当地环保系统知情人士的分析,不外乎两种可能,一是明知土壤有危险且处理成本巨大,刻意规避责任以减少治理成本;再就是轻视了在化工厂旧地上建经适房的环境风险和它的社会敏感性。无论是那一种可能,最终受到现实或者是潜在伤害的,只能是住进这个小区的回迁户和享受经适房的普通市民。可以说,这个“国家康居示范小区”,同时也是一个低收入群体遭遇差别待遇的样本。

      回迁房、经适房小区能够在未经环评的情况下,居然糊里糊涂地顺利建成,在开发商以及主管部门而言,不能排除其主观故意的因素。小区选址在化工厂旧址,土壤污染严重,国土、规划部门如何能够顺利审批?开发商之所以一路绿灯,直到房子全部建起,才想起补救,可见也是有恃无恐。至于所“恃”者具体为何,一是其自身无所不能、无所不用的运作能力;二是入住市民相对更为薄弱的谈判能力、议价能力。

      尽管目前尚未被界定为一个明晰的阶层,但是,谁都知道,国内的地产开发商已经成为一个颇有力量的人群。这个人群往往与行政权力紧密结合,形成比较牢固的政商利益体。也因此,可以更便捷、更自如地动用行政资源、社会资源。房地产市场的诸多乱象,大抵均由此生发出来。像武汉这个小区,未经环评即违规动工,迅速建起、售罄,并获得省级、国家级示范工程称号,一路走来,顺风顺水,并非个例。

      与此相对应的,则是入住市民权利的薄弱和匮乏。回迁户自不必说,有过买房经历的人都知道,城市开发中专供回迁户的楼房质量肯定不及商品房,其差别待遇由来已久。而经适房住户则往往是城市中的低收入人群,能够有幸摇到号、拿到房子已经是不错了,很难再发出自己的声音、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而且,很多时候,这些信息渠道很单一的市民甚至连知情权都没有,又如何捍卫自己的权益?只能接受这样的差别待遇。

      一强一弱之间,严重污染土地上崛起经适房小区这样看似不合理、不合法的事情,也就变得十分“正常”。若想改变这样的情形一再发生,仅仅查处一家地产公司是远远不够的。根本之计在于改变权利主体之间的博弈关系,让强者弱下来,让弱者强起来。具体说,首先要切断地产商与行政力量之间的联系,以法律明晰两者的权力和利益,改变目前这种不清不楚的混沌状态,特别是要防范政商的非正常结盟。

      其次,依然是在法律的框架下明确民众的权利,提高其谈判地位和博弈能力。以民众权利的增长约束政商联盟,平衡其肆无忌惮的操弄社会、侵害公平的行为。唯有这样的此消彼长,才能切实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也才能维护市井细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