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塔纳摩嫌疑犯盖拉尼、刘少奇与宪法权利


  上周三, 纽约市联邦法院陪审团宣布了对盖拉尼 (Ahmed Ghailani) 案件的决定。盖拉尼是坦桑尼亚人 , 他是第一名在民事法庭而不是军事法庭接受审判的关塔纳摩嫌疑犯。他被指控在 1998 年参与基地组织对坦桑尼亚和肯尼亚美国大使馆实施的爆炸。 袭击造成 224 人死亡,包括 12 名美国人在内。

  在这件世界级恐怖大亨的案件中,政府居然挫折重重,让人诧异。

  在审判开始之前,政府的案件遭遇挫败。 大法官 Lewis Kaplan 否决了政府目击证人提供的证据。 目击证人Hussein Abebe 原本要告诉法庭他向盖拉尼出售炸药。在审理中,Kaplan 法官表示,政府侵犯了盖拉尼宪法规定的权利 。 这位法官表示,Abebe 被认为是盖拉尼被CIA 监禁期间作出的声明的直接结果。 盖拉尼的律师表示,他在关押期间受到了折磨。

  美国的法官居然认定美国的政府侵犯了基地恐怖大亨的宪法权利,居然否决了政府目击证人提供的证据,仅仅因为涉嫌暴力取证。美国的宪法居然保护外国人的宪法权利。反观我们的宪法如何保护我们同胞的宪法权利?

  我们的宪法竟难以保护国家主席刘少奇的宪法权利。当刘少奇面对非人的迫害时,手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说:我是国家主席,你们不能这样对我。结果呢,折磨致死,连口棺材都不给。

  在我们的法院判决的杀人犯案件中,被杀死的人屡屡“复活”。据新近的赵作海介绍,难以忍受种种新奇的折磨方法,只好按照要求“杀人”了。

  在我们的看守所中,种种离奇的死法考验我们的想象力。就在民众还在就2009年的“躲猫猫”、“纸币开铐”、“裤绳上吊”等事件,纠结于狐疑、愤怒、迷茫的情绪中时,2010年接踵而来的“喝开水死亡”事件,更是让民众目瞪口呆:发生在看守所等被严密看管着的公共场所里的非正常死亡现象,还真如刘谦的魔术样,次次让人“见证奇迹的时刻”——死亡居然还有这么多种不可思议的死法,简直太神奇了!

  无语,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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