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及成都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9年度四川省标准: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04元,人均消费性支出10857元;

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462.1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841.4元。

2009年度成都市标准: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59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129元。

备注:“成都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报告”没有出具消费性支出的数据,应该适用四川省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