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及成都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评论 3 views 价值中国 财经 法律 四川省及成都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9年度四川省标准: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04元,人均消费性支出10857元; 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462.1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841.4元。 2009年度成都市标准: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59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129元。 备注:“成都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报告”没有出具消费性支出的数据,应该适用四川省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