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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上海李建涛律师(150-01735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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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研究 (双月刊)
主办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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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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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要求
欢迎海内外来稿。来稿请以书面方式寄本刊编辑部。本刊所刊载文章,均已由其作者授与自发表之日起一年的专有使用权。
注释体例
一、文中注释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放标点之后。注码号为[ ]。
二、注释例
(一)著作类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
[2] 周鲠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56页。
(二)论文类
[1]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论法制改革》,《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三)文集类
[1]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第一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四)译作类
[1][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
(五)报纸类
[1]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
(六)古籍类
[1]《宋会要辑稿•食货》卷三。
[2] (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七)辞书类
[1]《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
(八)港澳台著作
[1] 戴炎辉:《中国法制史》,台湾三民书局1966年版,第45页。
(九)外文类
从该文种注释习惯。
三、其他
(一)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
(二)引用资料非来自原始出处者,注明“转引自”。
(三)数个注释引自同一资料者,注释例:前引[1],梅因书,第31页。
(四)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数页者,注释例:第28页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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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法学 (双月刊)
主办单位: 中国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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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要求及相关约定
(一)为了体现办刊理念,形成本刊风格与特色,特设置“特稿”、“本期聚焦”、“学术专论”、“立法与司法研究”、“批评与争鸣”、“案例研究”等栏目,欢迎作者针对栏目进行投稿。
(二)来稿请以书面形式寄本刊总编室,不要直接寄给责任编辑;文章如被采用,本刊会联系作者发送相应的电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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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刊提倡一稿专投、反对一文多用,凡已在公开出版物、互联网上发表的文章,一律不予以采用。凡于3个月内未收到本刊的“稿件录用通知”者,请自行处理。在收到本刊的采用通知前,凡文章已在其他公开出版物或互联网上发表的,请作者务必及时通知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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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刊所发文章的作者,以投稿时指明的为限;任何文章的负责人,在接到本刊的“稿件录用通知”后,不可要求“增加”或“减少”作者个数。
注释体例
(一)本刊提倡引用正式出版物,出版时间应精确到月;根据被引资料性质,可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编”、“编译”、“编著”、“编选”等字样。
(二)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样式为:①②③等。
(三)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注明“转引自”。
(四)数个注释引自于同一资料时,注释体例为:前引①,哈耶克书,第48页。
(五)引文出自于同一资料相邻数页时,注释体例为:……,第67页以下。
(六)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直接标明作者姓名,不要使用“拙文”等自谦词。
(七)具体注释体例:
1、著作类
①胡长清:《中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20页。
2、论文类
①苏永钦:《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载《中外法学》2001年第1期。
3、文集类
①仁美」J.萨利斯:《想象的真理》,载「英〕安东尼·弗卢等著:《西方哲学演讲录》,李超杰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6月版,第112页。
4、译作类
①〔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2月版,第55页。
5、报纸类
①刘均庸:《论反腐倡廉的二元机制》,载《法制日报》2004年1月3日。
6、古籍类
①《史记·秦始皇本纪》。
7、辞书类
①《新英汉法律词典》,法律出版社1998年1月版,第24页。
8、外文类
依从该文种注释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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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外法学 (双月刊)
主办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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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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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要求
本刊对来稿篇幅不设限制,但求确立学术命题、实现学术创新、达到学术标准、符合学术规范,并独立署名。来稿除打印稿外,还应以WORD文件发送电子版至Email: [email protected]或[email protected]。本刊编辑部对来稿的审读期限为三个月,逾期未接用稿通知的,作者可将来稿改投他刊。对未采来稿不予退还。
引证体例
一、一般规定
1、注释为脚注,编号连排。文中及页下脚注均用阿拉伯数字外加六角括号,文中标注于标点符号外。
2、注文中的信息顺序为:作者、文献名称、卷次(如有)、出版者及版次、页码。
3、定期出版物的注释顺序:作者、文章篇名、出版物名称年份及卷次、页码。
4、引文作者为外国人者,注释顺序为:国籍,外加括号;作者、文献名称、译者、出版者及版次,页码。
5、页码径用“页N”或“页N -N”字样。
6、引用之作品,书、刊物、报纸及法律文件,用书名号;文章篇名用引号。
7、同一文献两次或两次以上引用者,第二次引用时,若紧接第一次,则直接“同上注,页N”即可;若两次引用之间有间隔,则注释顺序为:作者姓名、见前注N、页码。作者如为多人,第二次引用只需注明第一作者,但其名后应加“等”字。
8、正文中引文超过150字者,应缩排并变换字体排版。
9、参考全文或书中部分内容者,注释前加“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者,注释前加“转引自”。
10、引文出自杂志的,不要“载”、“载于”字样,
11、引用古籍的,参照有关专业部门发布之规范;引用外文的,遵循该语种的通常注释习惯。
12、原则上不引用未公开出版物及网上资料。
13、引用中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出版或发行的文献,可在出版或发行机构前加注地区名。
二、范例
1.著作:(1)朱苏力:《送法下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页55。
再次引用,如中间无间隔:同上注,页65。
中间有间隔:朱苏力,见前注〔1〕,页78一80。
2.论文:(2)陈瑞华:“程序性制裁制度的法理学分析”,(中国法学》2005年第6期,页153。
3.文集:(3)白建军:“犯罪定义学的理论方法与实证刑法学”,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15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页328。
4.译作:(4)(德)马克斯·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杨富斌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
页282。
5.报纸类:(5)姜明安:“多些民主形式,少些形式民主”,载《法制日报》2007年7月8日,第14版。
6.港台类:(6)胡鸿烈、钟期业:《香港的婚姻与继承法》,香港南天书业公司1957年版,页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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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法论坛 (双月刊)
主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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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商研究 (双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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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要求
1、 作者简介应包含以下信息:姓名、所在单位详细名称及邮编、具体职称(职务)。
2、注释要完整规范,至少包括作者(编者)、译者及其国别,文章、著作题目,出版单位、出版时间或杂志出版时间与期号,所引内容页码等信息;引文出自互联网的,请著名详细网址及访问时间;外文注释从其原有体例。
3、摘要应能明确、客观地反映文章的主要内容与观点,文句连贯,字数以200字左右为宜,不要写成文章结构介绍和自我评价,摘要中不要出现“本人”、“本文”及类似表述。
4、 来稿注释应采用尾注形式。
5、 所有来稿均应以书面形式投寄,并请随稿件附带磁盘或以Email投寄本刊编辑部。
6、 来稿请注明详细、有效的联系方式(如电话、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7、 来稿请寄至本刊编辑部。
8、 来稿请注明专投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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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学 (月刊)
主办单位:华东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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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要求
1、来稿请注明:最后学历、职称(职务)、电话、邮箱地址。除提交打印文本外,还须将电子稿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电子信箱中务必用中文在主题栏里写明作者姓名和文章标题。来稿此前未在公开出版物或互联网上发表过。
2、《法学》文章注释采用当页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放标点之后。注码号为①、②、③等等。相邻的两个注释若完全相同,用“同上注”,如果主体部分相同而页码不同,则后面再加注页码,如“同上注,第36页”。有间隔的两个完全相同的注释,不论是否在同一页,均写为“同前注n”加作者文或书的形式,如“同前注③,沈宗灵文”、“同前注④,张友渔书”;如果主体部分相同而著作页码不同,则按上述原则做相应改变,如“同前注④,张友渔书,第63页”,等等。
注释体例
(一)著作类
1·专著类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4页。
②周鲠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56页。
2·编著类
①倪世雄主编:《冲突与合作》,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71页。
(二)论文类
①何勤华:《梅汝王敖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学》2005年第7期。
(三)文集类
①史德保:《法学会二三事》,载上海法学会编:《探寻法治的岁月》第1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24页。
(四)译著类
①[英]卡尔·恩吉斯:《法律思维导论》,郑永流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69页。
(五)报纸类
①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第1版。
(六)古籍类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卷3。
②[清]沈家本:《沈寄移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七)辞书类
①《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5年版,第234页。
(八)外文类
①学术期刊论文、判例从有关国家注释习惯;引用著作比照引用中文著作的要求,用该著作所属的文种写明各项要素,注释例:Jeremy Philips,Trade Mark Law:A Practical Anatomy,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3,pp.84-85.
(九)其它
①非引用直接引语者,注释前加“参见”,并应注明参见页码的范围,如“第8页”、“第43~46页”,等等。
②应尽可能注明原始出处,避免转引;实在不得已需要转引时,应注明“转引自”何处。
③本刊欢迎引用有权威的、相对固定网站提供的事实性资料,注释例1:BVerfG, 1 BvR 1444/01 of11/29/2005,paragraphsNo.(1-30),http://www.bverfg.de/entscheidungen/rk20051129-1bvr144401en.html,2007年6月8日访问;注释例2:《马英九特别费案今日第三度开庭》,http://www.sina.com.cn中国新闻网,2007年5月8日。
一般情况下,本刊不主张引用一般普通网站上随意可放入的文章,不得已需要引用的,须注明作者、文献名、网址和访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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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双月刊)
主办单位: 西北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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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要求
1、来稿请寄打印稿。
2、来稿应附有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民族、籍贯、职称、学位、工作单位、所在城市、邮编等)、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注释、参考文献,基金资助的论文应对基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予以注明。篇名、摘要、关键词应翻译成英文。中英文摘要、关键词应排列于正文之前。注释采用脚注排于当页末,参考文献排于文末,同一文献同一编码。从期刊、论文集中析出文章注明其在该期刊、文集中的起止页码。
3、摘要应能客观反映论文的主要内容信息,直接明确地反映出作者的主要观点,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一般不超过200字,能够独立成文,切不要写成文章结构介绍或自我评价,不要用“本文”、“本人”等词起写。
4、来稿请将作者信息与正文分开打印,以便匿名审稿。请随稿另页提供文章题目和详细的作者信息资料,在地址变动后也请及时告知编辑部,以便稿件发表后寄送稿酬。
5、本刊已入编《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期刊网、中国数字化期刊群万方数据网,相应稿酬已与印刷版稿酬一并支付,不再另行支付稿酬。如不愿进入以上电子出版物,请书面声明,以便作出处理。
编辑规范
1.作者署名及工作单位
(1)文章均应有作者署名。作者姓名置于篇名下方,团体作者的执笔人也可标注于篇首页地脚位置。译文的署名,应著者在前,译者在后,著者前用方括号标明国籍。各种补白短文,作者姓名亦可标注于正文未尾。
(2)中国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采用姓前名后,中间为空格,姓氏的全部字母均大字,复姓连写;名字的首字母大字,双名中间加连字符,姓氏与名均不缩写。示例:
ZHANG Ying (张 颖), WANG Xi-lian (王锡联), ZHUGE Hua (诸葛华)
(3)对作者应标明其工作单位全称、所在省、城市名及邮政编码,加圆括号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4)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用逗号隔开;不同工作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工作单位名称之前加注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各工作单位之间连排时以分号隔开。示例:
熊易群1,贾改莲2,钟小锋1,刘建君1
(1陕西师范大学教育系,陕西西安710062; 2陕西省教育学院教育系,陕西西安710061)
2.摘要
公开发行的学报,其论文应附有中英文摘要。摘要应能客观地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信息,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一般不超过200字,以与正文不同的字体字号排在作者署名与关键词之间。英文摘要的内容应与中文摘要相对应。中文摘要前以“[摘要]”作为标识;英文摘要前以“Abstract:”作为标识。
3.关键词
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一般每篇可选3~8个,应尽量从《汉语拼音词表》中选用。未被词表收录的新学科、新技术中的重要术语和地区、人物、文献等名称,也可作为关键词标注。关键词应以与正文不同的字体字号编排在摘要下方。多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中英文关键词应一一对应。中文关键词前以“[关键词]”作为标识;英文关键词前以“Key Words:”作为标识。
4.基金项目
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以“[基金项目]”作为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示例: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资助项目(96BJL001)
5.作者简介
对文章主要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等作出介绍,其前以“[作者简介]”作为标识。一般排在篇首页地脚,置于收稿日期(或基金项目)之后。同一篇文章的其他主要作者简介可以在同一“[作者简介]”标识后相继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示例:
作者简介:乌兰娜(1968—),女,蒙古族,内蒙古达拉特旗人,内蒙古大学副教授,博士。
6.注释
注释主要用于对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篇名、作者注置于当页地脚;对文内有关特定内容的注释排在当页地脚。序号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表示。
7.参考文献
(1)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执行GB 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处按论文中引用文献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一种文献在同一文中被反复引用者,用同一序号标示,需表明引文具体出处的,可在序号后加圆括号注明页码或章、节、篇名,采用小于正文的字号编排。
(2)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项目要齐全,其排列顺序以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为准;参考文献列表时应以“[参考文献]”(居中)作为标识;序号左顶格,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示;每一条目的最后均以实心点结束。
(3)各种参考文献的类型,根据GB 346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
M———专著, |
C———论文集, |
N———报纸文章, |
J———期刊文章, |
D———学位论文, |
R———报告, |
S———标准, |
P———专利; |
|
对于专著、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采用单字母“A”标识,对于其他未说明的文献类型,采用单字母“Z”标识。 |
|
对于数据库、计算机程序及电子公告等电子文献类型,以双字母作为标识: |
DB———数据库, |
CP———计算机程序, |
EB———电子公告。 |
|
对非纸张型载体电子文献,需在参考文献标识中同时标明其载体类型,应采用双字母表示: |
MT———磁带, |
DK———磁盘, |
CD———光盘, |
OL———联机网络,并以下列格式表示包括了文献载体类型的参考文献类型标识: |
DB/OL———联机网上数据库, |
DB/MT———磁带数据库, |
M/CD———光盘图书, |
CP/DK———磁盘软件, |
J/OL———网上期刊, |
EB/OL———网上电子公告。 |
以纸张为载体的传统文献在引作参考文献时不注其载体类型。 |
(4)参考文献著录的条目以小于正文的字号编排在文末。其格式为:
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任选).示例:
[1]周振甫.周易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 1991.
[2]陈崧.五四前后东方西文化问题论战文选[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5.
[3]陈桐生.中国史官文化与《史记》[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文学研究所, 1992.
[4]白永秀,刘敢,任保平.西安金融、人才、技术三大要素市场培育与发展研究[R].西安:陕西师范大学西北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1998.
期刊文章———[序号]主要责任.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5]何龄修.读顾城《南明史》[J].中国史研究, 1998, (3): 167—173.
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A].原文献主要责任者(任选).原文献题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起止页码.示例:
[6]瞿秋白.现代文化的问题与社会主义[A].罗荣渠.从西化到现代化[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0. 121—133.
报纸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示例:
[7]谢希德.创造学习的新思路[N].人民日报, 1998-12-25 (10).
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S].示例:
[8] GB/T 16159—1996,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S].
电子文献———[序号]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示例:
[9]王明亮.关于中国学术期刊标准化数据库系统工程的进展[EB/01]. http:∥WWW. cajcd. cn/pub/wml. txt/980810-2. html, 1998-08-16/1998-10-04.
[10]万锦坤.中国大学学报论文文摘(1983—1993).英文版[DB/CD].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6.
各种未定类型的文献———[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Z].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示例:
[11]张永禄.唐代长安词典[Z].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 1980.
参考文献作者是外国人的,应当在作者名前注明国别,国别置于方括号内,中文翻译作者列于书名之后。示例:
[12] [美]波斯纳.法理学问题[M].苏力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4.
外文参考文献格式,依其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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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法制与社会发展 (双月刊)
主办单位:吉林大学
投稿地址: 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东荣大厦 《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部
邮政编码: 130012
联系电话: 0431-85168640、85166050
Email:[email protected]
投稿要求
1、 摘要
要求以“摘要:”表示,应为主要内容的浓缩和提炼,不应使用诸如“本文认为”,“笔者认为”等评价性语言,字数在300字以内。
2、 关键词
要求以“关键词:” 表示,应为反映论文最主要、最核心内容的专业术语,多个关键词之间用“;”分隔,一般每篇论文可使用3-8个关键词。
3、 基金项目
如果来稿属于基金项目资助范围内的,请在首页下脚标明论文产出的资助背景,包括基金项目的类别、名称、批准号。
4、 作者简介
要求来稿按如下顺序标明作者信息:工作单位、所在省市、邮编、电话、Email;姓名(出生年-)、性别、工作单位、职称及学术兼职。
5、 英文信息
要求来稿应附带与中文对应的正文标题、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
注释体例
(一) 注释
来稿要求一律采用脚注的形式,每页注释单独排序,以圈码①②③表示。
(二) 参考文献
来稿要求一律采用尾注的形式,所有的参考文献连续排序,以方括号[1][2][3]表示,并且在正文和注释中具体的引文后注明参考文献的具体页码,如[1](P15)。
1、 专著、编著、译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文献示例如下:
[1]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
[2][美]罗斯科•庞德.法理学[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3]张文显.法学理论前沿论坛[C].北京:科技出版社,2003.
[4]张文显,矫波.法制与可持续发展的法哲学分析[A].张文显.法理学论丛(二)[C].北京: 法律出版社,2000.
2、期刊文章
邓正来.迈向全球结构中的中国法学[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4,(3).
3、报纸文章
郑成良.美国的法治经验及其启示[N].人民法院报,2001-09-09(4).
4、电子文献
邓正来.以学术为本共建一流学堂——在“正来学堂”百日庆典上的讲话[EB/OL]. http://www.legaltheory.com.cn.sixxs.org/info.asp?id =8387,2004-10-30.
6、 外文文献
Julio Fraundez. Legal Technical Assistance[A].Julio Fraundez. Good Government and Law:Legal and Institutional Reform in Developing Countries[C].MacMillan Press,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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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法学评论 (双月刊)
主办单位:武汉大学
投稿地址:湖北武昌珞珈山 《法学评论》编辑部
邮政编码:430072
投稿要求
1、来稿均需具有以下内容:(1)作者姓名、职称、职务、所在单位的详细名称、邮编;(2)不超过两百字的内容提要及3-5个主题词。
2、本刊只接受纸质打印稿。审稿通过的稿件,另行通知作者按要求寄送电子稿。
注释规范
(一)著作类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
② 王利明等著:《民法新论法》(上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34页。
(二)文集类
①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一),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三)港澳台学者著作类
①戴炎辉:《中国法制史》,台湾三民书局1966年版,第45页。
(四)译作类
① [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
(五)古籍类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卷三。
②[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页。
(六)辞书类
①《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
(七)论文类
①王家福等:《论法制改革》,载《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八)报纸类
①王启东:《法制与法治》,载《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第2版。
(九)公报类
①《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3年第1期,第19页。
(十)文件类
①财政部《关于国债代保管凭证(单)应严格执行国债兑付政策的通知》,财国债字[1995]第25号,1995年7月17日。
(十一)外文类
从该文种注释习惯。
三、其他
(一)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应加“参见”。
(二)引用资料非来自原始出处时,应注明“转引自”。
(三)数个注释引自同一资料时,注释范例:前引①,王利明书,第31页。
(四)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数页时,注释范例:第28页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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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现代法学 (双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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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来稿字数一般应当在1万字以上、2万字以下,最长不超过3万字。对选题意义重大、内容富有创见、分析说理透彻、文字表达通畅、注释和参考文献规范以及省部级以上基金资助项目的稿件优先刊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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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规范
1.请附100—300字的摘要和3-8个关键词,摘要不同于“内容提要”,它应当准确地反映文章的基本观点,并且能够独立成文。切不要以第三人称写成文章结构介绍或自我评价,不要出现“本人”、“本文”等字眼。
2.请将“注释”与“参考文献”分开。“注释”是对论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排印在每页地脚。“参考文献”是作者写作时所参考的文献,集中列于文尾。如果在“注释”里引用“参考文献”的,“参考文献”的格式不变,但需用括号标示。
“参考文献”格式为:
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 (专著为[M].期刊文章为[J].报纸文章为[N].学术报告为[R].学位论文为[D].论文集为[G].联机网上数据库为[DB/OL].磁带数据库为[DB/MT].光盘图书为[M /CD].磁盘软件为[CP/DK].网上期刊为[J/OL].网上电子公告为[EB/OL]. )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始页码。从专著或文集中析出有独立著者、独立篇名的文献,先列出析出文献的著者与篇名,然后注明文献类型标示,接着用“//”表示析出文献与源文献的关系。示例:林穗芳.美国出版业概况[M] //陆本瑞.世界出版概观.北京:中国古籍出版社, 1991: 1-23.(文献类型标志以被析出文献类型为准,如[M].或者[C],不再用[A].等。)
例一:菜斯利·怀特.文化的科学———人类与文明研究[M].王思运译.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 1998: 207.
例二:董淑华,黄贞姬.古代汉语表现的语义特征[J].延边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5, (3): 150- 153. (注意:需要标明所引用期刊的起始页码. )
例三:陈志平.减灾设计研究新动态[N].科技日报, 1997-12-13(5).
例四:徐道远,符晓陵,寿朝辉.混凝土三维复合型断裂的FCM和GR[G] //涂传林.第五届岩石、混凝土断裂和强度学术会议论文集,长沙:国防科技大学出版社, 1993: 19-24.
例五:王明亮.关于中国学术期刊标准化数据系统工程的进展[EB/OL]. http: //www. caj-cd. edu. cn/pub/wm.l txt/1998-10-04.
例六:方锦堃.中国大学学报文摘(1983—1993).英文版[DB/CD].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6.
为了方便广大作者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新的国家标准,我们已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详细内容置于《现代法学》主页: http//www. swup.l edu. cn/xuebao/index. htm欢迎大家上网访问。
3.文章题目及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所在城市名及文章的摘要、关键词应当译成英文。
4.请提供作者简介,其内容包括: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籍贯(具体到市县一级)、工作单位、职称、学位。
例如:作者简介:乌兰娜(1968-),女(蒙古族),内蒙古达拉特旗人,内蒙古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历史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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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环球法律评论 (双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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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来稿请附300字左右之中、英文摘要,英文标题,并列出关键词。注释须完整、规范。若以译文投稿,还请附寄原文及原文作者允许翻译之书面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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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来稿一经刊登,即奉薄酬。
8、 由于编辑部人力有限,来稿恕不退还。
9、 为便于学术交流,本刊已加入国内相关学术期刊光盘版及数据库,本刊不另行支付作者、译者任何报酬,凡向本刊投稿者视为同意。
注释及编辑体例
一、文中注释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放在标点之后。注码号为[ ]。
二、港澳台中文著作(论文)依当地注释习惯。
三、外文注释依该文种注释习惯。外文原注释中的评论性或说明性文字应译为中文。
四、注释例:
(一)著作类
[1] 《世界通史》(六卷本),近代卷上,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8页。
[2] 周甦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56页。
(二)论文类
[1] 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论法制改革》,《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三)文集类
[1] 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一),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四)译作类
[1] [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
(五)报纸类
[1] 王启东:“法制与法治”,载《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
(六)古籍类
[1] 《宋会要辑稿·食货》卷三。
(七)辞书类
[1]《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
(八)法律和法规类
[1]《民法通则》1986年12月通过。
五、其它
(一)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
(二)引用资料非来自原始出处者,注明“转引自”。
(三)数个注释引自同一资料者,重复引注。
(四)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数页者,注释例:第28页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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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比较法研究 (双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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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要求
1、稿约本刊对来稿没有篇幅上的限制,刊用与否以学术价值为唯一的标准。
2、本刊的注释体例为页下连续计码制。注释体例为:作者、书名、译者(如有),再依次注明版别、版次、页码。外文文献没有译为中文的,请参照国际通行的注释体例处理。
3、文章的作者可以略作介绍,包括学衔或业务职称(但通常不包括行政职务)或所在机构,亦可反映作者的简短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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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法学家 (双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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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请采用书面形式,并附上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或职称、地址、电话、电子邮箱)、中英文标题和摘要(限300字内)、关键词(限5个以内)、规范的注释。本刊实行明确的三审制度,稿件采用后编辑部会及时与作者联系。作者寄出稿件后两个月未获用稿通知可自行处理。
注释体例
一、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样式为:①②③等。
二、直接引用非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引用非原始资料时,应注明“转引自”。
三、引用同一文献在首次后样式为“同注O”,并根据需要标注页码。
四、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直接标出作者姓名。
五、具体注释范例:
1、著作类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4页。
② 佟柔:《中国民法》,法律出版社1990年版,第67页。
2、论文类
① 苏永钦:《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载《中外法学》2001年第1期。
3、文集类
① 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论文集》(第一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5页。
4、译作类
①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54页。
5、报纸类
① 张志铭:《现代化与中国律师制度的发展》,载2003年9月23日《光明日报》。
6、古籍类
① [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7、辞书类
①《新英汉法律词典》,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4页。
8、网络资料类
① 郑成思:《“入世”、知识产权保护与民商法的现代化》,载中国法学网http://www.iolaw.org.cn/showNews.asp?id=243,2007年4月29日访问。
9、英文类
① L. Fuller, The Morality of Law, (revised edition),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9, p.143.
② See Roscoe Pound, The Spirit of the Common Law, New Brunswick: Transaction Publishers, 1999, pp.179-180.
③ Joseph Raz, “Legal Principles and The Limits of Law”,81 Yale Law Journal(1972), p.839.
④ H.L.A.Hart, “Jhering’s Heaven of Concepts and Modern Analytical Jurisprudence”, ed. in Essays in Jurisprudence and Philosophy, 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3, pp.269-270.
10、英文以外的外文文种
依照该文种注释习惯。
11、数字用法
请规范数字用法,其中法条顺序用阿拉伯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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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法学论坛 (双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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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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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论文内容。本刊特别欢迎具有个人独创性的研究论文或调研报告。要求选题新颖,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可靠,行文精炼,引文无误,层次分明。正文部分以7000—12000字为宜。
3、题目。不得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不要使用“试论”、“浅谈”等谦词。
4、摘要。篇幅100—300字左右,要求形式正确、文字精练,能概括论文的主要观点,不出现第一人称及“本文”、“作者”等字样,不对文章的内容自我评价,不使用修饰词。
5、关键词。反映文章主题内容的词或词组3-5个,从题名、层次标题和正文中选出。
6、作者简介。包括作者的基本信息(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简历信息(职称、学位、职务、研究方向)和联系信息(电话、电子信箱)排在论文首页基金项目以下。
7、英文内容。来稿请附以下相应英文内容:Subject:(英文题名,应与中文题名一致);Authors:
(作者汉语拼音,姓氏字母全部大写置前,双名的前名首字母大写、后者全部小写,两名中间加“-”符隔开;姓名均不缩写。如:WANG Da-ming,OUYAND Qun-chen,作者间用“,”隔开;Units:(英译单位全称,省市名邮编,China);Abstract:英文摘要要求同中文摘要一样;Keywords:词组的首词字母大写,词组之间用分号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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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参考文献。凡引用公开出版的各种文献,都列入参考文献,全文统一编码,以数字加中括弧的形式标注,如[1]、[2]、[3]等,排在论文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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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考文献重复引用的标注。同一作者的同一文献被多次引用时,在文后参考文献中只出现一次,不注页码;在正文中标注首次引用的文献序号,并在序号的右上角著录引文页码。如[1]35,[10]245等。
10、本刊已与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正式签署独家数字出版合作协议、作者如不同意将文章编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须在投稿时声明,否则视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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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行政法学研究 (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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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章题后请附不超过200字的摘要和3一5个关键词,以及题目、摘要和关键词的英文译文(案例分析类、外国行政法制类、综述类、书评类稿件除外)。摘要应全面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明确反映作者的主要观点,不能仅仅笼统地介绍论文的思路和结构,不能使用“本文主张”、“笔者认为”等评价方式。‘关键词应为反映论文核心内容的专业术语,关键词之间用分号相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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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征、注释应遵循以下规则:
1.以必要为限;
2.应保持被引话语原貌,不得曲解原作观点;
3.应在注释中准确表明被引资料、观点的具体来源;
4.被引作品有修订者,应以修订版本为引征对象(研究该作者学说演变者除外)。
(二)为方便编辑核查,注释应符合以下编辑规范:
1.脚注须用WORD文档自动生成功能添加,以①,②,③连续表示。
2.引用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的,须依次列出作者姓名(外国作者须注明国籍)、文献名(书名,引用论文集的,还应有所引篇名及其所属论文集名)、出版者、出版年、卷次、页码。
3.引用期刊文章的,须依次列明作者姓名、文献名(文章题名)、发表刊名、年、期(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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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引用外文的,从该文种注释习惯。
7.非引用原文者,文献前加“参见”。
8.非引自原始出处者,注明“转引自”。
(三)注释举例:
1.引用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类:
(1)应松年主编:《当代中国行政法》(上册),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第33页。
(2)许宗力:“行政处分”,载翁岳生主编:《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640页。
(3)[奥〕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沈宗灵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年版,第65-66页。
2.期刊文章类:
马怀德:《公务法人问题研究》,载((中国法学》 2000年第4期。
3.报纸文章类:
李立:《基层依法行政为何缺乏动力》,载2008年1月14日《法制日报》第8版。
4.电子文献类:
赫尔穆特·沃尔曼:《德国地方自治》,载法治政府网http : //law. china. cn/lecture/txt/2000一10/11/cont-ent-1811538 . htm.最后访问时间:200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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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法学杂志 (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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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须知
《法学杂志》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刊宗旨,尤其欢迎选题新颖、见解独到、论证充分、逻辑严谨、语言规范,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法学学术论文。自2009年第1期起,《法学杂志》由双月刊改版为月刊,设置了“专题研究”、“前沿探索”、“各科专论”、“司法实践与改革”、“青年法苑”、“案例评析”、“军法纵横”等栏目,特别欢迎紧密结合国家最新立法动态、及时反映和探讨社会热点事件和热点问题的学术论文。欢迎广大作者有针对性地来稿。本刊审稿期为自收到稿件起3个月。
为了提高编校效率,加快稿件处理进度,来稿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投稿尽量采用电子版形式,发至《法学杂志》邮箱([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二、投稿者须写明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工作单位,邮编、电话和电子邮箱)、作者简介(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及职称、职务)和身份证号码,以便于编辑部尽快与作者联系:
三、稿件须有200字以内的内容摘要,3-5个关键词;
四、全文字数一般在8000字以内为宜,确有理论新意或者具有独到见解的论文的字数控制在15000字以内;
五、本刊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引用资料非原始出处者,注明“转引自”:数个注释引自同一资料者,同一页内可合并。
注释体例
1.著作类
(独著作品)史尚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3月第1版,第19页。
(合著作品)崔建远、韩世远:《债权保障法律制度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页。
(多人合著作品〕蔡守秋等:《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制建设》,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第214-216页。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3月第2版,第65页至第67页。
2.论文类
俞荣根、刘霜:《立法助理制度述论》,载《法学杂志》2007年第2期,第57页。
3.译作类
[英]亚当·斯密:《国富论》,唐日松等译,华夏出版社2005年1月版,第224页,
4.报纸类
李希慧等:《“轻轻重重”应成为一项长期的刑事政策》,载《检察日报》2005年5月26日第3版。
5.古籍类
《明太祖实录》卷二十六。
6.辞书类
《牛津法律大辞典》,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8月版,第68页.
7.外文类
从该文种注释惯例。英文注释体例如下:
Harold U. Faulkner, American Economic History, Harper&Brothers Publishers, 1960, pp.23-25.
Gavin Goh&Andreas R. Iiegler:Retrospective Remedies in the WTO after Automotive Leather,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September,2003.
8.网络类
梁慧星:((关于中国物权法的起草》,北大法律信息网http:f/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user/article_display.asp?ArticleID=29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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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中国刑事法杂志 (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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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mail protected](刑法、刑诉)[email protected](检察理论)
投稿要求
1、请在正文题目后附200字左右的摘要和3-8个关键词及英文题目。摘要应能客观地反映论文的主要内容,表明作者的观点,并且能够独立成文。切忌以第三人称写成文章结构介绍或自我评价,不要出现“本人”、“本文”等字眼。
2、正文后请写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及Email。
3、来稿采用纸稿形式、Email形式均可。如投稿采用Email形式,请将文件采用WORD格式粘贴在附件中发出,并在主题中写明文章题目及作者姓名,以便本刊查找。
用稿体例
1.注释采用脚注方式,页与页不连续编号,以阿拉伯数字加圆圈标识。
(1)著作引文注释
作者:书名,(译者),卷次,出版社,出版年份,版次,页码。
①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二版,第385页。
②李心鉴:《刑事诉讼构造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04页。
③邱兴隆主编:《比较刑法》(第二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版,第174页。
④[日」棚濑孝雄:《纠纷的解决与审判制度》,王亚新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91页。
⑤ H. L. A. Hart,The Concept of Law,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1,pp. 6一7.
⑥Steven Lukes and Andrew Scull( eds.),Durkheim and Law,Martin Robert一son&Company Ltd.1983,p12.
(2)文章引文注释
作者:文章名,(文章译者),所载书刊名,卷次,出版社,出版年份,页码。
①周永坤:“诉权法理研究论纲”,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5期。
②徐静村、谢佑平:“刑事诉讼中的诉权初探”,载《现代法学》1992年第1期。
③徐昕:“私力救济的概念”,载《诉讼法论丛》第9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609页。
④[德]于尔根·哈贝马斯:“法的合法性”,许章润译,载郑永流主编:《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第三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版,第5页。
⑤张志铭:“也谈宪法的司法化”,载公法网www. gongfa. com 。
⑥张容、徐卫华:“不能忽视农村犯罪私了现象”,载《法制日报》2001年3月29日。
⑦宋振远:“犯罪私了现象为何愈演愈烈”,载《半月谈》2003年9月5日。
⑧.Julius Stone,“Roscoe Pound and Sociological Jurisprudence",in 78 Harvard Law Review(1965),p.1578.
2.数字和书名号的用法
(1)除引用原文外,文章中出现的数字(不含序数)均使用阿拉伯数字,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7条明确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这说明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时间最长可达7个月。
(2)法律法规除全称需用书名号外,简称均不加书名号(加括号规定简称的除外),例如:
我国刑法中对被害人承诺没有明文规定,应当在立法中予以明确。
《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规定》(下简称《审限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审判人员故意拖延办案,或者因过失延误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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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政治与法律 (月刊)
主办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投稿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622弄7号
邮政编码: 200020
联系电话:021-66395878
投稿要求
1、本刊注释体例为尾注连续计码制,请将注释号用阿拉伯数字标在右上角。
注释格式为:作者;书名或文章名;出版社名与出版年份及版次,或刊物名与出版年份及卷次,或报纸名与出版时间及版面,或文集名与出版社名及出版年份;页码。注释中的外文文献,请参照国际通行体例处理。引文出自互联网的,请注明详细网址及访问时间。
2、投稿时请提供如下信息:摘要(300字左右,应为本文主要观点的浓缩,不要写成结构介绍或自我评价)、关键词(3-7个)、作者简介(姓名、单位全称、职务与职称、学历、单位所在省市名及邮编、电话、Email);如果来稿系受基金项目资助的成果,请注明项目名称、类别和批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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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当代法学 (双月刊)
主办单位:吉林大学
投稿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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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双月刊)
主办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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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须知
本刊注重学理探讨,欢迎有深度、有独立见解、反映最新学术水平的学理性文章,同时也关注直接涉及社会现实问题的制度性研究文章。来稿形式不拘,精粹简练的文稿将优先录用。自投稿起3个月内未获稿件备用通知者可自行处理其文稿;获稿件备用通知者,可按编辑部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交电子文稿。不同意编辑部对文稿作必要文字处理者,请于来稿时说明。此外,请勿以电子函件方式投稿。本刊采取隐名审稿方式选用来稿,来稿请直接寄达编辑部,并请另页附具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办法。
注释规范
本刊注释一律采用页底(脚注)连续编码,注码置于引文结束的标点符号之后右上方。
一、中文注释
(一)非连续出版物
1、著作类
[1] 《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136页。
[2]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5页。
[3]张千帆:《西方宪政体系》(上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3页。
2、 文集类
潘汉典:《比较法在中国:回顾与展望》,载江平主编:《比较法在中国》(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3、港澳台著作
林山田:《刑法通论》,台湾三民书局1994年版,第139页。
4、译著类
[1] [美]约翰·H·威格摩尔:《世界法系概览》(上册),何勤华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72页。[美]罗斯科·庞德:《法理学》,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28页。
[2]《法国民法典》,罗结珍译,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第398页。
5、古籍类
[清]沈之奇:《大清律辑注》卷十八。
6、辞书类
《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345页。
(二)连续出版物
1、期刊类
[1]陈兴良:《转型与变革:刑法学的一种知识论考察》,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
[2]谢怀拭等:《物权行为理论辨析》,载《法学研究}2002年第7期。
2、报纸类
何勤华:《略论明代中国律学对周边国家的影响》,载《法制日报》2000年4月16日第3版。
(三)其他
1、公报类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3 年第1 期,第19 页。
2、 文件类
财政部《关于国债代保管凭证(单) 应严格执行国债兑付政策的通知》,财国债字[ 1995 ]25 ,1995 年7 月17 日。
3、网络类
赖建平:《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中急需澄清的若干法律问题》,资料来源:http://business.sohu.com/20050711/n226265893.shtml.访问日期为2005年11月2日。
二、外文注释
注释依照各国注释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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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北方法学 (双月刊)
主办单位:黑龙江大学
投稿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黑龙江大学汇文楼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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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要求
(一)来稿应是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的论文,亦不接受一稿多投的文章。对一稿多投给本刊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本刊将予以严肃追究。
(二)论文应严谨遵守学术规范,内容表述清晰通达,不欢迎缺乏规范、晦涩难懂的稿件。
(三)来稿篇幅一般应在8千~2万字之间,特别优秀稿件视具体情况可以突破字数限定。
(四)编辑部有权对来稿进行技术处理或技术删节,不同意者请在来稿时说明。
(五)来稿请附中英文的篇名、论文摘要(200~300字)及3~5个关键词。中文篇名以不超过18个字为宜,可以另加副标题。论文摘要应客观体现文章的内容和观点,不作解释和主观评价、自我评价,不要使用第一人称,避免出现“本文”、“作者”等主语。
(六)为执行匿名审稿,请作者将姓名、出生年月、性别、工作单位、职称、学位、职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单独放在首页,稿件正文不要体现上述信息。
(七)来稿请用A4纸打印,同时把电子文档寄到本刊电子信箱,文档存为Word文件格式。
(八)本刊不退来稿;来稿决定采用,向作者发用稿通知;3个月未收到通知,稿件由作者自行处理。
(九)本刊已被《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及CNKI系列数据库收录,作者如不同意文章被收入,请在来稿时向本刊声明,本刊将作适当处理。
注释体例
(一)本刊注释一律采用页下脚注,每篇文章注释连续编号;正文中注释用①②③等序号标注于相关语句标点后的右上角。标题注以*号单独排序置于注释之前。如果来稿系基金项目,请在首页脚注中标明基金项目的类别、名称、项目编号。
(二)引用文献的一般格式为:责任者与责任方式:《文献标题》版本与卷册,出版者及出版年,起止页码(页码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第5页;如为连续多页,页码中间用连接号“—”,如第30—32页;若所引内容页码不连续,页码间用顿号,如第22、25、38页)。
(三)所引用文献若为撰著,不必说明责任方式,否则,应注明“编”、“主编”、“编著”、“整理”、“校注”等责任方式。
(四)非直接引文,注释前应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关信息,再以“转引自”为引领词注明转引之文献详细信息。
(五)译著注释的格式:[国籍]作者:《译著名称》,译者,出版者及出版年,第×页。
(六)数次引用同一文献时,如与第一次引用文献页码相同,直接注明“前引×”;如与第一次引用文献页码不同,则注明“前引×,第×页”。
(七)引用期刊文献格式:作者:《文献标题》,载《期刊名称》及出版年、期号(卷册),页码。
(八)引用报纸文献格式:作者:《文献标题》,载《报纸名称》及出版时间、版别。
(九)引用文集析出文献格式:作者:《析出文献标题》,载×××主编:《出版物名称》(卷册或版本),出版者及出版年,第×页。
(十)引用网络资源应明确作者、文章名及文献出处(中文网站全称及详细网址),发表或更新(下载)日期。
(十一)会议论文的注释格式为:作者:《论文标题》,会议名称,会议地点,时间。
(十二)学术报告的注释格式为:报告人:《报告标题》,整理情况(整理人),报告地点,时间。
(十三)外文参考文献遵照该文种注释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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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法律适用(月刊)
主办单位:国家法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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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要求
一、本刊对所投稿件拥有编辑权,作者来稿文责自负。
二、所投稿件三个月内未见回音可自行处理,请在稿件中写明作者单位、联系电话以及回邮地址。
三、本刊欢迎使用电子邮件投稿或随稿附寄软盘。
引证体例
(一)引证应是已发表之文献。引证未发表文献应征得相关权利人同意,并注明未发表或未出版。台湾、香港等地区的著作,凡未正式出版而自版的,注明自版。
引证以必要为限,同时应保持被引证话语原貌,不得曲解原作者观点。
(二)引证注释为页下注,编号为全文通排。正文中之注号用阿拉伯数字加六角括号标注于相关句子的右上角,通常应在相关标点之外。文下注号同。
(三)图书注释顺序:作者,文献名称,卷次(如有),出版者及出版年代,页码。
例:〔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55页。[2]周鲤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67页。
期刊注释顺序:作者,文章篇名,出版物名称,出版年份和期数。
例: [3]刘作翔:“习惯的价值及其在中国司法面临的问题”,载《法律适用》2008年第5期。
报纸注释顺序:作者,文章篇名,报纸名称,日期,版别。
例:〔4〕郝铁川:“寻求权利与权力的合作互助”,载《法制日报》2004年12月23日第3版。
电子文献注释顺序:作者,文章篇名,网站名称,访问日期。
例:[5]王明亮:“关于中国学术期刊标准化数据库系统工程的进程”,载http://www.caicd.cn/pub/wml.txt/980810一2.htnl,1998年10月4日访问。
引用作品,书、刊物、报纸及法律文件,用书名号;文章篇名,用引号。
(四)引用多作者文章合成之文集时,应首先注明特定文章作者,然后依次为文章名,文集编者名,收入该文之文集名,出版者及出版日期,页码。
例:〔1〕阎凤翔、马剑勇:“浅议司法的形式化”,载万郑湘主编:《现代司法理念与审判方式改革—全国法院第十六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3页。
(五)翻译作品之引用应尽可能显示原文信息,注明作者国别、姓名及文献原文名称,并在文献名称之后注出译者性名。
例:〔1〕[法]勒内·达维:《当代主要法律体系》,漆竹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354页。
直接翻译并引用外文文献,注释可直接使用该外文。外文著作使用斜体,文章加双引号。例:[l]Clive M. Sehmitthoff,Select Essays on International Trade Law,Sweet & Maxwell(1988),p.630.[2]Saleem Sheikh,“partnership Reform:Legal and Practical Implications”,International Company and Commercial Law Review2001,12(3),pp.23-28.
亦可将作者及文献名称译为中文并括注外文原文。
(六)引用图表,在图表下直接注明来源,不必另加注释。
(七)同一文献两次或两次以上引用,第二次引用时,若紧接第一次引用注文,则径注“同上注,第N页”;若第二次与第一次引用之间有其他注释,则注明“同注N,第N页”。
(八)引用资料非来自原始作者,注明“转引自”。
23、青少年犯罪问题 (双月刊)
主办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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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须知
一、来稿请寄编辑部,勿寄个人,以免遗失。
二、本刊仅接受打印稿,请在寄送打印稿同时将word文档发E-mail至本刊信箱[email protected],或附寄软盘。未发E-mail或附寄软盘的稿件,一般不予处理。
三、来稿篇幅以6000字左右为宜,一般不超过一万字,特优稿可以放宽,特别欢迎精练而有独到见解的稿件。
四、在尊重作者原意的前提下,本刊有权对采用的稿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如不同意,请声明。
五、来稿须附上作者简介、单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电子信箱。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来稿须有摘要、关键词。摘要要100-300字以内,应能准确反映论文的主要内容、观点,能独立成文。不宜写成文章结构介绍或者自我评价,不宜以“本文”、“本人”等词起写。关键词在3-8个以内。文章标题、作者姓名、单位、摘要、关键词请翻译成英文。
六、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切勿一稿多投。三个月内未接到用稿通知的,方可另行处理稿件。如果稿件具有时效性,需要本刊提前通知处理结果的,请在来稿中注明,并留下E-mail地址和 其他详细联系方式。
注释体例
参考文献是作者所参考的文献书目,其位置在文末。注释是对正文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以脚注形式标出。参考文献序号用方括号标注(如[1][2]…)注释序号用数字加圆圈标注(如①②…),为分页脚注。
1、专著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任选).
示例:[1]陈兴良.刑法哲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15-18.
2、期刊文章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 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3、报纸文章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其他类型参考文献参照上述格式。引用网上电子文献类型标识为EB/OL,学位论文为D,研究报告为R,论文集为C,其他未定类型文献为Z。
4、投稿亦可不符合上述格式要求之2、3项,而由本刊代为调整,但必须通过Email投稿,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
24、仲裁研究(季刊)
主办单位:广州仲裁委员会
投稿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联合体298号江湾大酒店C座12楼
邮政编码:510100
联系电话:020-83283950 83283650 83262223 83282240
Email: [email protected]
来稿须知
1.稿件字数一般控制在5000一10000字,请以电子邮件方式投稿,附寄打印稿一份。
2.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称(或职务)、学位、研究方向、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E一mail等,便于沟通。
3.来稿须有200字以内的内容提要和3一8个关键词,并将标题、内容提要、关键词的英文翻译附于文末,注释应当符合本刊注释体例。
4.本编辑部有权对来稿作适当修改,稿件一经采用,将向作者发出用稿通知。来稿恕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5.本编辑部将在收到稿件之日起两个月内回复,若在两个月内未收到回复,作者可自行处理。
6.本刊反对抄袭,来稿文责自负,请勿一稿多投,一经发现将不予刊用和支付稿酬。
注释体例
一、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每篇文章连续编号为①、②、③,标注于引文的右上角、标点符号之后。
二、注释参考体例
(一)著作类
①谭兵著:《中国仲裁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65页。
②杨贤坤、邓伟平主编:《澳门法律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78页。
(二)论文类
①余先予、朱世强:“关于香港与内地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问题”,载《政治与法律》1998年第6期,第72页。
(三)文集类
①杜颖:“论商品化权”,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13期,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3页。
(四)译作类
①[英]梅因著:《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02页。
(五)报纸类
①蒋集跃:“裁判文书改革刻不容缓”,载《人民法院报》1999年6月5日第5版。
(六)辞书类
①《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页。
(七)外文类
从该文种注释习惯。
三、其他
(一)注释应当确有必要,力求准确,便于检索。
(二)直接引用外文资料,注释可直接注明该外文资料出处,如系转引,则应将转引文献出处一并列出。
(三)转引文献时,应先注明原始文献之相关信息,再注明转引所据之文。
(四)引文出自网络文章时,应注明完整的网址。
25、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双月刊)
主办单位:云南大学
投稿地址:昆明121大街云南大学英华园
邮政编码:650091
联系电话:0871-503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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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须知
(一)文章题后请附不超过200字的摘要和3-5个关键词,摘要应全面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明确反映作者的主要观点,不能仅仅笼统地介绍论文的思路和结构,关键词应为反映论文核心内容的专业术语,关键词之间用分号相隔。
(二)文章应控制在10000字以内,特优稿件可适当放宽。
(三)作者汇寄打印稿时请务必将电子文稿以WORD格式发送到fxbjbynu@ 126. com。作者在三个月未收到用稿通知的,可改投他刊。
(四)为适应信息化建设,本刊已经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数字化期刊群万方数据库,龙源期刊网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编入上述数据库,请在来稿时声明,我刊将做相应处理。
编辑规范
我刊实行单一注释制度,所有引证、参考、注释的内容均采用脚注的方式体现,作者不需要提供参考文献。
(一)引证、注释应遵循以下规则:采用脚注,用WORD文档自动生成功能添加,以①,②,③连续表示,每页重新编号。
(二)原则上,对作者的介绍仅在页下注明单位、职称,不须注明出生年月、性别、研究方向及民族等情况。
(三)引用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的,须依次列出作者姓名(外国作者须注明国籍)、文献名(书名,引用论文集的,还应有所引篇名及其所属论文集名)、出版者、出版年、卷次、页码。
(四)引用期刊文章的,须依次列明作者姓名、文献名(文章题名)、发表刊名、年、期(卷)。
(五)引用报纸文章的,须依次列出作者姓名、文献名(文章题名)、发表的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六)引用电子文献的,须依次列明作者姓名、文章名、文章互联网址、最后访问时间。
(七)引用外文的,从该文种注释习惯。
(八)非引用原文者,文献前加“参见”。
(九)非引自原始出处者,注明“转引自”。
注释举例
(一)引用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类:
(1)顾肃:《西方法律政治思想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版,第159页。
(2)王人博:“宪政化中的儒家传统”,载高鸿钧主编:《清华法制论衡》(第3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69页。
(3)陈兴良主编:《刑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9页。
(4)[奥]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沈宗灵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65-66页。
(二)期刊文章类
崔国斌:《知识产权法官造法批判》,《中国法学》2006年第1期,第76页。
(三)报纸类
李立:《基层依法行政为何缺乏动力》,载《法制日报》2008年1月14日,第8版。
(四)古籍
《宋会要辑稿·食贷》卷三。
(五)电子文献类:
赫尔穆特 沃尔曼:《德国地方自治》,载法制政府网http: //law. china. cn/lecture/txt/2000-10/11/content-1811538. htm.最后访问时间: 2008年1月1日。
26、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 (双月刊)
主办单位: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投稿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
邮政编码:100038
联系电话:010-83903269 83903267 8390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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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须知
一、关于选题范围
本刊不接受与公安理论和实践无关稿件,所设栏目有侦查研究、治安研究、公安管理、法学研究、犯罪研究、反恐研究等栏目。请作者根据本刊性质和所设栏目投稿,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同时邮寄打印稿并标明所投栏目。如作者不能确定所投栏目,请标明“其他”。
二、关于撰写格式
来稿应包括题目、作者简介、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以及英文的篇名、摘要和关键词。
(一)稿件题目应简明扼要并能准确反映中心论点,慎用主副标题形式。在标题下标明作者署名、作者单位全称、所在省(区)、城市名及邮政编码。
(二)作者简介主要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称、职务、学位等项,并标明联系电话。
(三)论文摘要只需摘取主要观点,无需对文章作主观评价,200字左右。关键词以三至五个为宜。
(四)注释主要用于对文章篇名、作者等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和补充说明,采用脚注形式,注释序号用带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表示。
(五)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处按引文文献在论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同一文献在一文中被反复引用者,用同一序号标示并在序号后注明准确页码。文后参考文献表以“[参考文献]”(居中)作为标识,排列顺序以正文中出现的先后为准,序号左顶格,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识,每一条目的最后均以实心点结束。其格式为:
1、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如[1][德]恩斯特•卡西尔.人论[M].甘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23.
2、期刊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如[2]毕惜茜.论侦查中的诱导性询问[J].公安大学学报,2000,86(4):16-18.
3、专著中的析出文献:[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M]//原有文献主要责任者.原文献题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起止号码。
如:[3]瞿秋白.现代文明的问题与社会主义[M]//罗荣渠.从西化到现代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121-133.
4、报纸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如[4]谢希德.创造学习的新思路[N].人民日报,1998-12-2(10).
(六)英文题名、作者署名及工作单位、摘要、关键词,应与中文一一对应,置于参考文献之后。
(七)获得基金资助的论文应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置于篇首地脚。
本刊在论文首次发表后,向作者支付一次性稿酬,其中包含本刊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或向有关电子/网络出版机构转让版权。出刊后向作者赠送样刊。
27、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双月刊)
主办单位:甘肃政法学院
投稿地址: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
邮政编码:730070
联系电话: 0931—7601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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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须知
1.作者署名及工作单位。包括作者出生年、性别、籍贯、单位、职称、学位、主要研究方向、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等。
2.摘要及关键词。正文前附200字左右的摘要和3-5个关键词。摘要应能客观反映论文的主要内容信息,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关键词应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尽量从《汉语拼音词表》中选用。
3.英文翻译。文章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摘要、关键词须同时译成英文,英文内容必须与中文内容相对应。
4.基金项目。本刊欢迎各类基金项目研究成果。获得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应对基金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作出明确标识。
5.注释:从2008年第5期开始,采用随文连续编号脚注形式。专著类格式为:作者名:《专著名》,出版社XXXX年版,第XX页。期刊类格式为:作者名:《文章名》,载《期刊名》XXXX年第X期。
28、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双月刊)
主办单位: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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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须知
一、来稿篇幅一般以6-8千字为宜。凡属国家和省(部)级基金资助研究项目的成果,请注明项目名称和代码编号。
二、来稿请附中、英文题目、摘要和关键词。摘要应在200字以内,摘要中不能使用评论性的词语,摘要的基本要素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结论,也可写明具有情报价值的其他重要信息。关键词为3-8个,要求摘引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名词或词组。
三、作者简介应写明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职称、学位、单位、所从事的研究工作、邮编。为方便联系,请写明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
四、文章标题应简洁明了,文中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3级。文中的标点符号和数字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即按GB/T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及GB/T15835-1995《出版物数字用法的规定》使用。
五、文中凡引用他人观点、资料的务必查对准确,并在注释和参考文献中依先后顺序注明出处。注释采用脚注,参考文献采用尾注。注释和参考文献均采用上标格式,分别用序号①②③或[1][2][3]表示,其书写要求如下:
1、专著:[序号]作者.书名[M].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
2、期刊:[序号]作者.文题[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3、报纸:[序号]作者.文题[N].报纸名,年月日版次(如2006-04-02(2)).
4、学位论文:[序号]作者.论文名[D]。学校所在地:学校系(所),年份,起止页码.
5、研究报告:[序号]作者.文题[R].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
6、专著或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序号]析出文献作者.析出文献题名[A].原文献主要责任者.原文献题名[C].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
7、电子文献:[序号]作者.电子文献题名[EB/OL].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8、译著:[序号]作者.书名[M].译者.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
9、其他未说明的文献类型,采用单字母“Z"标识。
六、本刊实行文责自负的原则,对拟用稿件,在尊重作者意见的情况下,有权对文章的语言文字、内容层次和编辑规范进行修改,不同意修改者请在投稿时声明。
七、文章经本刊发表后,如获奖、被其他刊物转载、复印,请作者能将信息反馈给本刊编辑部。
29、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双月刊)
主办单位:北京市法学会
投稿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成寿寺四方景园1区6号楼
邮政编码:100164
联系电话:010-67640120 67634639
Email:[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30、时代法学 (双月刊)
主办单位:湖南师范大学
投稿地址: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邮政编码:410081
联系电话:0731-8875005
Email: [email protected]
31、河北法学 (月刊)
主办单位: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省法学会
投稿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1号
邮政编码:050061
联系电话:0311-87656088 87656097
投稿要求
1. 本刊欢迎来稿回答社会现实中亟需解决的法学理论和立法、司法实践问题,强调基础理论的前瞻性,提倡理论联系实际。
2. 积极争取法学名家的大力支持与扶助,设“名家论坛”专栏,每期发5篇左右名家的大作;设“青年法学家”专栏,每期发15篇左右青年学子的文章产,热心扶植中青年法学研究人员,“扶上马,再送一程”,长期坚持,以此作为本刊的特色之一。本刊愿作中青年学子的一块“跳板”,若干年后,使他们跃上国家大刊。
3. 所有来稿均请认真执行《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
4. 来稿须尊重他人著作权,认真标注参考文献;注释与参考文献要分开,均列于文末。
5. 本刊充分尊重作者的权利,来稿一经选用,除错别字外,坚持“一字不改不删”,请作者在发稿前认真校对与斟酌。
6. 欢迎8000-20000字学术性较强的文章,名家力作字数不限,8000字以下的稿件一般不采用。
32、政法论丛 (双月刊)
主办单位:山东政法学院
投稿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
邮政编码:250014
联系电话: 0531—88599868
Email:[email protected]
33、中国司法(月刊)
主办单位:司法部司法研究所
投稿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南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 010-85622580 85622561
Email:[email protected]
34、证据科学(双月刊)
主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室
投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 010-58908141
Email:[email protected]
来稿须知
来稿形式不拘,惟要求思想原创、关注现实、精粹简炼、独立署名。来稿请附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3-5个。
35、人民司法(月刊)
主办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投稿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东花市北里西区22号
邮政编码:100062
联系电话:010-67177061
Email:[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附: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
为适应学术期刊文献信息传播现代化的需要,推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化,提高学报质量,扩大学术交流,根据有关国家标准和法规文件,并结合学报编排的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1 内容与适应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学报的基本项目、结构和编排格式,适用于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和高等学校主办的专业性社会科学期刊,也可供其他社会科学期刊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及参考规范文件
GB/T1.1-93 标准化工作导则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GB 788-87 图书杂志开本及其幅面尺寸
GB/T3179-92 科学技术期刊编排格式
GB 7713-87 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排格式
GB 9999-88 中国标准刊号
GB 3259-92 中文书刊名称汉语拼音拼写法
GB 11668-89 图书和其他出版物的书脊规则
GB 6447-86 文摘编写规则
GB/T3860-1995 文献叙词标引规则
GB/T7408-94 数据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 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B/T15835-1995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GB 3100~3102-93 量和单位
GB/T15834-1995 标点符号用法
GB 7714-87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GB 3469-83 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
新闻出版署.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 1992-07-07
新闻出版署.社会科学期刊质量管理标准,1995-06-13
新闻出版署.期刊管理暂行规定,1998-11-24
CAJ-CD B/T1-1998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1999-01-12
3 基本版式
3.1每种学报的版式应力求统一和稳定。
3.2 采用16开本,幅面尺寸为188mmX260mm或210mmX297mm。也可采用其他开本。所有开本尺寸的误差均为±1mm。
3.3正文一般采用通栏或双栏横排,也可采用其他版式。
3.4定期出版,周期一般不长于一季度;一年之内每期页码应固定。
4 封面
4.1封面设计应庄重大方,体现刊物特点,并保持相对稳定。
4.2封面上应标示中文刊名(包括刊名汉语拼音或自治民族文字刊名)、英文刊名、出版年份、卷次、期次。刊名应置于显要位置,并采用规范汉字。主办学校全称如未能在刊名中出现,应在封面予以标注。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国际标准刊号(ISSN)应使用不小于新5号字印在封面右上角。条码应按规定印在封面左下角或封底右下角。
4.3封底一般为版权页。应在固定位置标注中文刊名全称,创刊年,刊期,出版年份、卷次、期次,主办单位,主编姓名,编辑者、出版者及其地址、邮政编码,印刷单位,发行单位,中国标准刊号(含国际标准刊号、国内统一刊号),国内代号,国外代号,广告经营许可证号,定价以及出版日期;公开发行的学报,应用英文著录刊名全称及主要的版权事项。
4.4厚度超过5mm的学报,应在书脊上排印书脊名称,包括中文刊名全称、出版年份、卷次、期次;一般纵排,数字用汉字表示。无法排印书脊名称的学报,可在封四紧挨书脊边缘不太于15mm处印刷边缘名称,其内容同书脊名称。
5 目次页
5.1目次页版头应标注刊名全称、出版年月、卷次、期次或同时标明总期次。
5.2中文目次表应列出本期全部文章的篇名、作者姓名和起始页码。英文目次表可选择列出重要文章的篇名、作者姓名和起始页码,排于中文目次表之后。作者超过3人时也可仅列前3人,后面加“等”字。
5.3目次表可按学报内文章的顺序排列,也可分专栏排列。各种补白短文的篇名用较小字号集中排列于主要文章之后。
5.4 目次页所在位置各期应相同,如有必要变更,应从新一卷(年)的第1期开始。
6 页码与刊眉
6.1 页码是学报每期正文(含扉页、目次页)的连续编码,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6.2刊眉应标注中英文刊名全称,卷次、期次、出版年月,一般排在正文篇名页;
7 篇名
篇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一般不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篇名,用较小字号另行起排。箱名应尽虽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和公式。
8 作者署名及工作单位
8.1文章均应有作者暑名。作者姓名置于篇名下方,团体作者的执笔人也可标注于篇首页地脚位置。译文的署名,应著者在前,译者在后,著者前用方括号标明国籍。各种补白短文,作者姓名亦可标注于正文末尾。
8.2 中国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采用姓前名后,中间为空格,姓氏的全部字母均大字,复姓连写;名字的首字母大字,双名中间加连字符,姓氏与名均不缩写。
示例:
ZHANG Ying(张颖),WANG Xi-lian(王锡联) ,ZHUGE Hua(诸葛华)
8.3对作者应标明其工作单位全称、所在省、城市名及邮政编码,加圆括号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8.4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用逗号隔开;不同工作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工作单位名称之前加注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各工作单位之间连排时以分号隔开。
示例:
熊易群1,贾改莲2,钟小锋1,刘建君1
(1.陕西师范大学教育系,陕西西安710062;2.陕西省教育学院教育系,陕西西安710061)
9 摘要
公开发行的学报,其论文应附有中英文摘要。摘要应能客观地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信息,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一般不超过200字,以与正文不同的字体字号排在作者署名与关键词之间。英文摘要的内容一般应与中文摘要相对应。中文摘要前以“摘要:”或“[摘要]”作为标识;英文摘要前以“Abstract:”作为标识。
10 关键词
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一般每篇可选3~8个,应尽量从《汉语主题词表》中选用。未被词表收录的新学科、新技术中的重要术语和地区、人物、文献等名称,也可作为关键词标注。关键词应以与正文不同的字体字号编排在摘要下方。多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中英文关键词应一一对应。中文关键词前以“关键词:”或“[关键词]”作为标识;英文关键词前以“Key words:”作为标识。
示例:
关键词:《左传》;语言艺术;修辞;交际语言
11 分类号
应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4版)对每篇论文标引分类号。涉及多主题的论文,一篇可给出几个分类号,主分类号排在第1位,多个分类号之间以分号分隔。分类号排在关键词之后,其前以“中图分类号:”或“[中图分类号]”作为标识。
示例:
中图分类号:A81;D05
12 文献标识码
按照《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规定,每篇文章均应标识相应的文献标识码:
A—理论与应用研究学术论文;
B—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总结;
C—业务指导与技术管理性文章;
D—动态性信息;
E—文件、资料。
中文文章的文献标识码以“文献标识码:”或“[文献标识码]”作为标识。
示例:
文献标识码:A
13 文章编号
凡具有文献标识码的文章均可标识一个数字化的文章编号;其中A、B、C三类文章必须编号。文章编号由每一学报的国际标准刊号、出版年、期次号及文章篇首页页码和页数等5段共20位数字组成,其结构为:
XXXX—XXXX(YYYY)NN一PPPP-CC。其中文标识为“文章编号:”或“[文章编号]”。
示例:
文章编号: 1000-5293(1999)01-0066-09
14 收稿日期
14.1收稿日期是指编辑部收到文稿的日期,必要时可加注修改稿收到日期。
14.2 收稿日期采用阿拉伯数字全数字式日期表示法标注,以“收稿日期:”或“[收稿日期]”作为标识,排在篇名页地脚,并用10字距正线与正文分开。
示例:
收稿日期:1998-08-18
15 基金项目
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以“基金项目:”或“[基金项目]”作为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基金项目排在收稿日期之后。
示例: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资助项目(96BJL001)
16 作者简介
对文章主要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等作出介绍,其前以“作者简介:”或“[作者简介]”作为标识。一般排在篇首页地脚,置于收稿日期(或基金项目)之后。同一篇文章的其他主要作者简介可以在同一“作者简介:”或“[作者简介]”标识后相继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示例:
作者简介:乌兰娜(1968—),女,蒙古族,内蒙古达拉特旗人,内蒙古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博士。
17 正文
17.1文内标题力求简短、明确,题末不用标点符号(问号、叹号、省略号除外)。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5级。大段落的标题居中排列,可不加序号。层次序号可采用一、(一)、1、(1)、1);不宜用①,以与注号区别。文中应做到不背题,一行不占页,一字不占行。
17.2用字应符合现代汉语规范,除某些古籍整理和古汉语方面的文章外,避免使用旧体字、异体字和繁体字。简化字应执行新闻出版署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92年7月7日发布的《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以1986年10月10日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为准。
17.3标点符号使用要遵守GB/T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参考文献著录中的标点作为标识的用法另据后文规定),除前引号、前括号、破折号、省略号外,其余都应紧接文字后面,不能排在行首。
夹注及表格内的文句末尾不用句号。著作、文章、文件、刊物、报纸等均用书名号。用数字简称的会议或事件,只在数字上加引号;用地名简称的,不加引号。外文的标点符号应遵循外文的习惯用法。
17.4数字使用应执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各种记数与计量(包括正负数、分数、小数、百分比、约数),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星期几一律用汉字。非公历纪年用汉字,并加圆括号注明公元纪年。多位的阿拉伯数字不能移行。4位以上数字采用3位分节法,即节与节之间空1/4字距。5位以上的数字尾数零多的,可以“万”、“亿”作单位。数字作为语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词、缩略语,应使用汉字。邻近两个数字并列连用所表示的概数均使用汉字数字。
17.5插图和照片应比例适当,清楚美观;图中文字与符号一律植字。插图应标明图序和图题,序号和图题之间空1字;图序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仅有1图者于图题处标明“图1”;图题一般居中排于图的下方。图一般随文编排,图较多时也可集中排在文末或其他适当位置。插图的横向尺寸不超过版面2/3者,图旁应串文。图需卧排时,应顶左底右。插页图版可另编页码,并在图版上方标识文章篇名和所在页码。
17.6表格应结构简洁,具有自明性。尽可能采用三线表,必要时可加辅助线。表格应有表序和表题。序号和表题居中排于表格上方,两者之间空1字。表序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仅有1表者,于表题处标明“表1”。表内数据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个位数、小数点位置应上下对齐。相邻行格内的数字或文字相同时,应重复填写。表一般随文编排,先见文字后见表。表格的横向尺寸不超过版面2/3者,表旁应串文。表需卧排时,应顶左底右;需跨页时,一般排为双面跨单面;需转页时,应在续表上方居中注明“续表×”,表头重复排出。
17.7文稿中的计量单位应严格执行GB 3100~3102-93《量和单位》的规定。
17.8文稿中的数学公式应简明、准确地表达各个量之间的关系,一般另行编排,主辅线须区分清楚。在不引起误解的前提下,某些公式也可夹在文句中间。数学公式的编排,应遵循量、符号的书写规则。
17.9每篇文章应尽可能排在连续页码上。确需转页时应在当页最末一行标点停顿处注明“下转第×页”;在接转部分之前注明“上接第×页”,字体与正文区别,加圆括号。转页应尽可能少,并不可逆转。
17.10分期连载的长文,应在每期篇名之后加注连载序号,文末加注“待续”,最末一期加注“续完”。
18 致谢
致谢是作者对认为需要感谢的组织或个人表示谢意的文字,排于注释及参考文献之前,字体应与正文有所区别。
19 注释
注释主要用于对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篇名、作者注置于当页地脚;对文内有关特定内容的注释可夹在文内(加圆括号),也可排在当页地脚或文末。序号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表示。
20 参考文献
20.1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执行GB 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规走,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处按论文中引用文献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一种文献在同一文中被反复引用者,用同一序号标示,需表明引文具体出处的,可在序号后加圆括号注明页码或章、节、篇名,采用小于正文的字号编排。
20.2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项目要齐全,其排列顺序以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为准;参考文献列表时应以“参考文献:”(左顶格)或“[参考文献」”(居中)作为标识;序号左顶格,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示;每一条目的最后均以实心点结束。
20.3各种参考文献的类型,根据GB 346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
M—专著, C—论文集,
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
D—学位论文,R—研究报告,
S—标准, P—专利;
对于专著、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采用单字母“A”标识,对于其他未说明的文献类型,采用单字母“Z’标识。对于数据库、计算机程序及电子公告等电子文献类型,以双字母作为标识:
DB—数据库,CP—计算机程序,EB—电子公告。
对于非纸张型载体电子文献,需在参考文献标识中同时标明其载体类型,建议采用双字母表示:
MT—磁带,DK—磁盘,CD—光盘,OL—联机网络,
并以下列格式表示包括了文献载体类型的参考文献类型标识:
DB/OL—联机网上数据库,DB/MT—磁带数据库,M/CD—光盘图书,
CP/DK—磁盘软件, J/0L—网上期刊, EB/OL—网上电子公告。
以纸张为载体的传统文献在引作参考文献时不注其载体类型。
20.4参考文献著录的条目以小于正文的字号编排在文末。其格式为:
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研究报告—[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任选)。
示例:
[1]周振甫.周易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1.
[2]陈崧.五四前后东西方文化问题论战文选[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
[3]陈桐生.中国史官文化与《史记》[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文学研究所,1992.
[4]白永秀,刘敢,任保平.西安全融、人才、技术三大要素市场培育与发展研究[R].西安:陕西师范大学西北经济发展研究中心,1998.
期刊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示例:
[5]何龄修,读顾城《南明史》[J].中国史研究,1998,(3):167—173.
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A].原文献主要责任者(任选).原文献题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起止页码。
示例:
[6]瞿秋白.现代文明的问题与社会主义[A].罗荣渠.从西化到现代化[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121—133.
报纸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示例:
[7]谢希德.创造学习的新思路[N].人民日报,1998-12-25(10).
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S].
示例:
[8] GB/T16159-1996,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S].
电子文献—[序号]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示例:
[9]王明亮.关于中国学术期刊标准化数据库系统工程的进展[EB/01].http://www.cajcd.cn/pub/wml.txt/980810-2,html,1998-08-16/1998-1O-04.
[10]万锦坤.中国大学学报论文文摘(1983—1993).英文版[DB/CD].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
各种未定类型的文献—[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Z].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示例:
[11]张永禄.唐代长安词典[Z].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0.
20.5注释集中排在文末时,参考文献排在注释之后.
21 总目次
21.1每年(卷)最后一期末尾应有全年的总目次,其版头应标明刊名全称及出版年起迄期次。
21.2总目次根据所设栏目及一般图书报刊资料索引学科分类方法,全年统一编排。
22 期刊基本参数
按照《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的规定,宜在每期目次页下方排印期刊基本参数,其项目及排列顺序为:
国内统一刊号*创刊年*出版周期代码*开本*本期页码*语种代码*载体类型代码*本期定价*本期印数*本期文章总篇数*出版年月。
出版周期代码为1位字母:
m—月刊,b—双月刊,q—季刊,f—半年刊,a—年刊;
开本按GB788-87《图书杂志开本及其幅面尺寸》规定用A系列代号表示,对传统开本仍用数字表示;语种代码按GB4880-91《语种名称代码》规定用双字母表示:
汉文—h,英文—en,蒙古文—mn,哈萨克文—kk,维吾尔文—ug,藏文—bo,朝鲜文—ko,对于混合文种,可同时列出(如zh+en);
文献载体代码,按GB346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规定,采用1位字母表示:
P—印刷体,M—缩微制品,有关电子文献的载体类型见19.3;文章总篇数为本期中具有文献标识码的文章篇数的总和。参数前以“期刊基本参数:”或“[期刊基本参数]”作为标识。
示例:
期刊基本参数:CN—1012/C*1960*Q*16*176*ZH*P*¥5.60*1800*30*1999-01
23 电子邮件与网络地址
按照《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规定,宜在版权页适当位置编排编辑部电子邮件地址(E-mail)和网络地址(http)。
示例:
E-mail:caj-cd@tsinghua.edu.cn
http://www.cajcd.edu.cn
24 增刊与专辑
24.1增刊是指按出版周期出版的期次以外增加的期刊,应在封面上标注“增刊”字样。多于1期,应在一年(卷)内单独编连续期次,在封面上予以标注。增刊应以与正刊同样的宗旨及规格编排出版,与正刊发行范围一致。
24.2专辑是指专题论文集,可纳入学报正刊或增刊的年(卷)期次,并在封面上标注专题名称。
25 更改刊名
25.1刊名应稳定,需要更改时应报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本刊发表启事。
25.2更改刊名,最好从一年(卷)的第1期开始,并在新刊发行的第二年内于每期封面上标示原刊名。
26 其他
26.1 公开发行的学报不得转载或摘编内部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和其他内部出版物的内容,不得刊登涉及内部出版物的出版活动消息。
26.2公开发行的学报不得刊登非正式期刊、报纸或其他内部出版物的广告,也不得为内部发行的报纸、期刊、图书刊登广告。
附加说明:
本规范由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提出。
本规范由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学术委员会负责起草。
本规范起草人:张积玉。
本规范经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1999年3月8~10日主持召开的《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定稿会讨论定稿。由教育部社会科学与政治思想教育司1999年12月13日主持召开的专家鉴定会评审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