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5”火灾怎不见有领导人辞职 刘效仁
造成53人遇难,数十人失踪,70多人受伤的上海“11·15” 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原因已查明,据国务院调查组称,事故暴露了电焊工无特种作业资格,严重违反操作规程;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等五大问题。施工方“上海佳艺”2006年曾被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列入“取得安全许可证但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名单”。2009年,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组安全质量抽查,上海佳艺及静安工程监理两单位负责的相关工程存在重大安全质量隐患和问题,被要求停工整改,并取消参评有关先进和荣誉奖项的资格。正是这个佳艺,四年间却在区政府工程中中标36项。(2010-11-20 、东方早报18新京报)
用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生监总局骆琳局长的话说,“这起事故是一起因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所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也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可悲的是,不该发生的悲剧还是令人猝不及防地发生了,以至于埋葬了许多家庭幸福的梦想,也成了上海城市发展史上的重大耻辱。痛定思痛,我们却无奈地发现,魔鬼就在细节里,悲剧的种子早就埋下,只等适宜的条件便兴妖作怪,张开血腥大口吞噬无辜的生命。
就说这个“佳艺”。2006年,被上海建交委列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名单”,通报要求其整改并被扣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后又被列入上海城乡建交委“未按规定开展2008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企业”黑名单。然而,自2007年6月至2010年9月4年内,佳艺却在该区政府对外招标的装修工程中中标36项,其中35项合同总金额为2800多万元。项目主要集中于学校、政府及事业单位。
一个“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居然频频中标,甚至在被列为黑名单的2008年的当年,仍获得了区市政配套局综合整治工程等多个项目。在信息如此发达的当下,要说区政府不知道“佳艺”的底细,怕不是实情。既然连市府职能机构都确认其“不合格”予以“点名”,却一直未取消其竞标的资格,且频频中标,显然另有因由。原来,佳艺的母公司“静安建总”,是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出资5000万全资持股的国企的全资企业。作为官办公司,区属企业,正是其屡屡获得政府宠爱的根本所在。正因为是政府的“儿子公司”,所以即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旧会受到垂怜。也恰恰因为“肥水不流外人田”,“母不嫌子丑”,才导致未能对其实行严格的监管。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酿下大祸。
从该工程的监理单位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网站消息看,10月15日技术顾问室巡查教师公寓外墙外保温工程时已发现,脚手架已搭至7层左右,但专项方案及其他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均未报审,甚至工地存在部分安全隐患。可直到11月9日,网站再次发布消息称,将在下星期一对工地的所有设施、环境进行安全检查—直到整改完毕云云。“下星期一”就是11月15日,火灾发生的当天。(11月18日京华时报)从发现隐患直到着手安检,竟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如果对方不是官办公司,不是“兄弟单位”,监理方会如此心慈手软,推脱耽延吗?----
其实,早在多年之前,政府就开始与企业脱钩,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改革。但直到今天,城市建设行业仍然是官办公司的天下。“官商一体”,“官商通吃”的体制弊端,不仅使招标有意降低门槛,使有问题的儿子公司频频中标,更可怕的是职能部门出于利益考量疏于监管,任其层层转包,从而埋下了安全隐患。可悲的是,直到如今上海方面也没有一个领导为此请辞,尚无有一个人被追究领导责任。
http://news.163.com/10/ 1120/11/6 LU86S630001124J.html http://news.bjnews.com.cn/2010/1118/98593.shtml
http://news.sohu.com/20101118/n2777133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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