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尸,桃源警方咋如此“下三滥”?
昨晚8时,湖南常德城区茉莉村玫瑰岗一条巷子间哀乐阵阵,这里是李连枝老人的灵堂,她的遗体却“缺席”了。19日晚,79岁的老太太李连枝被发现在家中自尽,随后大批警察蜂拥而至抢走老人遗体。(11月22日《新闻晨报》)
警察抢尸,在华夏大地上并非头一次听说,笔者在三年前就曾撰文《公安副局长带百人抢尸,必有隐情》,对嵩县公安局采取如此“下三滥”的手法以掩盖事实真相给予过严厉的批评。
而在本年度,全国各地的“抢尸”事件就更为频繁了。
今年年初,江苏邳州200人暴力征地打死村民,防暴警察抢尸;
内江市一市民因车祸被送医院抢救,医生误判其已经死亡,送殡仪馆冷藏,后家属发现还有生命特征,但因抢救时机被庸医延误最终致死,政府派警察抢尸;
上个月,都江堰市民工讨薪被杀,警方也来了个“抢尸”,还振振有词称为了保护证据;
两个月前,江西宜黄县“拆迁自焚案”,当地政府也是上演了一场“抢尸”闹剧。
桃源警方此次“抢尸”所采取的手段,较当初嵩山警方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嵩山警方“抢尸”,抢的是一名在派出所内“非正常死亡”的壮年男人尸体;而桃源警方抢的,则是一位在家上吊、79岁高龄的老太太的尸体。
此外,从报道的内容看,此次桃源县有关部门干得实在不够光彩。不说死者儿子的官司,仅就有关部门对如此高龄的老太太实施监控,就比法西斯好不到哪里去了。虽然她大女儿和儿子被警方网络通缉,但这和老太太有什么关系?
从该文披露的信息看,桃源县警方令人发指的的手段至少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方面是跟踪高龄老人,令老人产生惊恐心理,这是极不人道的。监控人员不断跟踪老太太,还以“人口普查”为名,骗取老人开门,进屋之后满屋子翻东西,让一个独处的老人产生恐怖感。这无论是指挥者,还是具体执行者,都是极为“缺德”的。
该文还透露,为了弄清监视者的身份,李连枝老人的女儿熊美芬带着老人曾找过当地武陵区公安分局局长周建平质问监视一事。对于监视人员身份,周建平并不回应,只表示“(老人安全)没有问题,我们一切负责”。也就是说,谁在监视老人,这位副局长知道。
另一方面是警察在“抢尸”过程中,野蛮作风暴露无遗。该文介绍:几名警察抓住熊美芬的胳膊,沿着楼梯直接拖到楼下,熊志英也是如此遭遇,如今两人的手臂仍满是瘀青。见熊美芬的儿子反抗,抢尸者对其一顿拳打脚踢,随后儿子住进了医院。
四名男子用床单将李连枝老人包裹起来,然后提起四个角下楼。楼道口停着一辆面包车,老人的遗体被重重扔在车上。
非法抢了人家老人的尸体,还打伤老人的后代,如此蛮横,令百姓惧怕,令社会不安。桃园县警方,真的是牛气中天啊。
那么,桃园县警方为何如此不遗余力地“抢尸”呢,一如我此前评价嵩山警方“抢尸”行为一样,这其中一定有隐情。谁有隐情?当然是当地政府或者政府官员了。
由该文披露的内容不难看出,乐观、生活正常的老太太并没有自杀的理由。那么,她的自杀是否另有隐情?
中国公安部在前不久专门发文,严禁公布卖淫女的信息。现在看来,公安部也有必要再发一文,严禁公安人员参与“抢尸”。
笔者以为,无论是何种理由下的“抢尸”,都是极其野蛮、极其丑陋的不人道行为,任何法制社会都是不能容忍的,中国的国家公安部,又岂能容忍?
我近期关注的话题:
洪洞县,还有多少警察“身价超亿”?
处理好“腐败日记”,或能为湖北形象增分
山西夏县,难道配备了克格勃?
在“周老虎”的家乡,还有多少“挂牌公处”?
公安副局长“日记门”,将招来多方博弈
“河南公安撤分局”,是个大忽悠
新闻链接:
七旬老妇自杀后遭抢尸疑因砸县书记玻璃惹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