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乱象中,想起了小平同志


    有消息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月底已停止了新增开发贷款审批。建行和农行出来否认此事,说是下半年进行存量置换,属于正常节奏,没有行政叫停。看起来一个简单的事情,大家总愿意做出更刺激性的解读,隐隐在透露着一种末世情绪,混乱,更混乱一些吧,不管是市场形态还是管理格局,都有着一种恶作剧似的期待。

    管理的混乱,是市场混乱的源头。前一段刚刚出台的限购令,等于隐形地给大家发了一张房票,改革开放这么多年,大家重回票据年代。至于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大棒子飞舞,一会儿金融政策,一会儿土地政策,最后祭出行政手段,就像管理物价一样,不排除行政干预。三十年的学费交出去了,最后没学到啥,反倒是把三十年前的那套东西作为杀手锏。真让人怀疑,我们的改革,真的触动了根本吗。

房地产市场的乱象,让我想到了小平同志的一段话。邓小平于19804月时就住房问题说过:城镇居民个人可以购买房屋也可以自己盖;不但新房子可以出售,老房子也可以出售;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十年、十五年付清;要联系房价调整房租,使人们考虑到买房合算……建房可以公私合营或民建公助,也可以私人自己想办法。

按照小平同志的设想,房地产市场应该是一个很灵活的市场体系,可以有人盖房子出售,人民也有可能自己获得土地来盖房子。这是一个正常市场的基本形态。你可以去市场买酸菜,也可以买大白菜回来,弄个大缸自己做酸菜。政府不会要求人民必须去市场买酸菜,然后政府垄断大白菜的买卖,要求酸菜制造商们必须来政府的市场上参与大白菜的拍卖。

其实在八十年代很多中小城市有过那么一段时间,城镇居民可以自己获得土地来盖房子,有的地方可能到九十年代还有这种情况。现在,整个房地产市场形态变得完全的单一化。政府卖地,开发商建房,人们去买房。从政府的垄断,到开发商的寡头控制,到人们作为菜板上的鱼肉,分工明确。但是什么更像一个真正形态上的市场呢,当然是不会是垄断和寡头的形态。

要改变这种市场形态,前提是土地的灵活供应。是不是必须政府来统一供地,有没有可能规划圈内的农民自己来供地,政府只做统一的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至于是一大片地的开发,还是小块小块的供私人建设,就可以更灵活一些。

当然,如果是这种形态,农民将会成为土地供应的主体和获益者。政府只能通过税收来获得财政收入,不过也好,这种情况下征收房产税也就变得名正言顺了,至少不用被人骂成左手通过垄断获得土地出让的超额利润,右手还通过强制收税能力再来收取房产税,两者都用所谓的城市建设需要这一个理由。

这就不得不让我们反思,在房地产领域的改革,是不是从根子上就走错了,从最开始就没想着市场是个什么形态,在一步步的现实压力与诱惑面前,尤其是1994年的国地税分家压力下,在1998年杭州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后的强大利益诱惑下,最终走到了今天这么一个形态。

也许,是时候好好想想,我们到底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市场。而不是在现有的体系下琢磨怎么玩下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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