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系列谈之五:呼唤房价理性回归


   9月29日,多部委联合推出“新国五条”调控新政,要求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出台“限购”措施。由此,从国庆假期开始,从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到“炒房者的天堂”海南三亚和海口;从民营经济发达、投资投机性需求旺盛的杭州、温州,到大推保障房建设的天津、重庆,以及南京、厦门、大连等十余个房价涨幅较大的二线城市,“限购令”被当作楼市的“灭火器”,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10月7日的沪12条,以中央政策为基础,但更为严格。13日,上海市公积金贷款政策也随之调整。暂停对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

   目前已出台的各地楼市新政细则中,沪12条可以说是最严厉的之一。新政后的上海楼市,其实已经形成了开发商、投资客与政府的僵持局面,这种局面又影响到普通购房者的心态。

   对目前的经济局势来说,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的力度,理顺房地产市场的管理体制,采取有力措施,把过热的房地产市场冷却,政府已经下了决心,开发商更要心平气和,适应宏观调控,及时调整开发策略,消费者购房要理智谨慎。

   从政府层面看,研究出台物业保有税表明政府已明确发出降房价的信号;调整资本金比例表明政府希望通过增加供应达到降房价的目的;国家统计局对各地房价成本进行调查利于打击开发商暴利心态;严格执行限制房贷政策,抑制房产投机;上海、北京等地集中推地,遏制房价快速上涨;查处“捂盘惜售”,规范市场行为;银监会逐步加强贷款管理,表明开发商获取贷款的难度将大幅增加;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抓紧房地产价格和收费监管,开发商随意定价哄抬房价的行为将受到很大抑制;北京、上海等地大力推进保障房建设速度,表明政府希望通过增加供应来平抑房价;中纪委要求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基础上,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国务院出台政策,对于土地闲置满两年的,将依法无偿收回、坚决无偿收回或者重新安排使用,对于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开发商需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交纳土地闲置费,另外,国土资源部将对闲置土地征收增值地价。

   从开发商层面看,开发商要加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要站在一定的高度,审慎对待宏观调控,要因势利导,合理定价,加快推盘速速,加快资金回笼,否则,如果房价下跌,调整时间长,对自身的企业经营,也会造成极大影响。

 从消费者的层面看,首先,树立理性的房屋消费观。中国人的传统是追求居者有其屋,安居方乐业的生活,因而,每人都要有自己的房屋。持这样观点的人显然是曲解了“居者有其屋,安居方乐业”的传统观念,因为“居者有其屋”指的是每一个人不要露宿街头,有房居住就可以了,而不是说每个人都要拥有属于自己的产权房;“安居方乐业”指的是只要有安定的居住环境即可乐业,并不是说一定要有属于自己的产权房才能去努力工作,如果这样的话,全国将至少有50%以上的人难以乐业。在高房价下,消费者应树立理性房屋消费观,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尽可能合理地地选择租房或者购房,不应为高房价埋单。

 

 

201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