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房产税细则应考虑几个重要因素
谭建立
根据东方网记者刘华宾10月6日报道:备受关注的房产税传来最新消息。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上海近日将会出台房产税征收实施细则。对此,我想提出几点考虑重要因素的建议。
一、征收房地产税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4日再次表示,对个人所有的住房恢复征收房产税是必要的,这既有利于调节居民收入和财富分配,也有利于健全地方税体系,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抑制投机性购房。以上应该作为房地产税征收的指导思想。
房地产税征收的原则应该是:第二套住房开始征税,第一套住房免税;要使得住房拥有者不易或无法转移税负;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住房数量、实行区别对待。
二、征收房产税的课税对象设计
征收房产税的课税对象,也就是课税依据问题应该考虑两个方面:
一是按照住房价值计征。无论住房是那年建成,只是按照现有住房价格进行评估计算其价值。
二是按照住房面积计征。每户人口按照实际人口,或者每人实际拥有面积30平方米为单位计算,超过规定面积,适用较低税率征税。
不同地区住房价格标准有差异,应该以每人规定住房面积为依据,进行折算。居民第一套住房在规定面积之内免税,超过部分按其对应税率计征。
三、征收房产税的税率设计
税率设置应该考虑住房面积、拥有时间、出租还是商业经营等因素。
1、征收房产税的税率应该设计累进税率
居民所拥有的第一套住房,按照每人平均拥有基本面积30平方米计算,超过者,按照0.1%税率征收,超过10平方米,可提高一个税基,即按照0.2%税率征收,以此类推。
居民所拥有的第二套住房,按照每户平均拥有基本面积80平方米计算,按照0.3%税率征收,超过者,按照超过10平方米为一个税基,可提高一个税基,即按照0.4%税率征收,以此类推。
居民所拥有的第二套住房及以上者,按照拥有时间10年为一个税基,每延长10年,可降低半个税基征收。50年为限。
居民所拥有的第二套住房及以上者,用于商业经营等因素,都按照所拥有的第二套住房税率计征。
2、对于出租住房者的房产税税率
对于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20%。对于房产出租的协议或者合同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要加成征收。
3、房产税税率表
A、居民每人按照拥有基本面积30平方米计算,免税。
B、居民每户按照实际人口数×30平方米=课税对象面积,在规定面积之内免税。
C、居民按照每人或者每户超过基本规定面积,按照0.1%税率计算征收;超过10平方米,就其超过部分按照0.2%税率计算征收。每超过10平方米,就其超过部分,按照提高0.1%税率计算征收。以此类推。
D、居民所拥有的第二套住房,按照每户平均拥有基本面积80平方米(不足80平方米仍然按其)计算,按照0.3%税率征收,超过者,每超过10平方米为一个税基,就其超过部分按照提高一个税基0.1%计征。即:80平方米×0.3%税率;(90-80)平方米×0.4%税率;(100-90)平方米0.5%税率;以此类推。
四、征收房产税的其他问题处理
1、单身居民问题
单身居民无论是中年人还是孤寡老人,都应该考虑提高免税住房面积,即可按照60平方米计算免税。
2、居民具有两套小面积住房
如果一户(2-3口人)居民具有两套小面积住房,可以加总计算面积。
3、专家、英雄、劳动模范等人员住房问题
对于享受国家专家津贴人员、各类英雄人物、省级以上劳动模范者,其第一住房不考虑面积大小,一律给予免税。
4、附加与加成
应该考虑对特殊人员,给予一定优惠与惩罚措施。
以上主要考虑因素,希望能够对政府出台住房税制有一定参考作用。当然,我们应该相信国家政府领导的智慧与能力,逐步使得我国居民住房问题,能够回归到理性,使得全体居民有收入能力购买到自己所需的住房,改变现在买不起房——成为房奴的现状。
201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