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萨算什么


一生孜孜不倦用文学反抗暴政的秘鲁作家巴尔加斯·略萨获得了本年度诺贝尔文学奖。

 

我不服气。因为反抗暴政是人类最单纯最想当然的行为,是人类的共识,有什么值得表彰的?

 

与此相反,敢于对抗良知,对抗文明,对抗人类共识,那才是真的需要勇气呢。

 

我强烈抗议瑞典诺贝尔评奖委员会,没有把目光投向我们国家的王羡鬼、余含泪。他们最应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颁奖理由应当是:

 

以无与伦比的勇气和人类惯常的文明观念进行殊死搏杀,淋漓尽致地展示了人性的幽暗,其语言的粗犷、赤裸和放诞无忌,让全世界绝大多数读者瞠目结舌,极大丰富了文学作品的表现领域……

 

和他们相比,略萨算什么?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