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不合理需求:居民限购一套房 信贷全面卡紧
《意见》中“最强悍”的是,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上海及外省市居民只能在上海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意见》中最响应号召的是,上海对贷款购房全面“卡紧”:
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最新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
对非上海市居民在上海购买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上海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作相应调整,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两条配合起来炒房难度超过以往,连手中存了几套房的都很难受。只能期待那“一定时期 ”越短越好了。
房产税引而待发 土地增值税预征“随价而升”
房产税是可说是此轮调控中最受关注的“招数”。9月29日,有关部委下发通知再次强调“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随后相关部门频频释放信号强化房产税的预期。上海此次《意见》指出,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这恐怕说明一方面税率多少,传说0.3%-0.4%,这只是相当于有房者1个月的工资收入,这样只会是增加了财税收入,而失去了它的本意,所以当然还要慎重考虑;而另一方面可能已经确定了只是手中的牌不想一次发完。
除了房产税,发挥调节作用的楼市税种,还包括土地增值税。《意见》明确,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住房开发项目销售均价低于项目所在区域(区域按外环内、外环外划分)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的,预征率为2%;高于但不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3.5%;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5%。会对“漫天开价”、“坐地起价”等行为将形成有力约束吗?是个大大的疑问,笔者一向不认为这是好办法,原因很简单,别忘了那句“羊毛出在羊身上”,这种预征率不疼不痒,很容易转稼。
增有效供应:稳定市场心理预期
一直以来,有钱人的多占用加剧了本就供应不足的楼市,有效供应的紧张制约制调控政策的“腾挪”余地。此次上海的《意见》从市场和保障两方面对增加住房供应要求十分明确,很有示范意义。
市场方面,《意见》规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规模和商品住房的预售规模不得低于3万平方米;项目规模小于3万平方米的,应一次性申领。此外,还调整了被动迁居民家庭获配的动迁安置房(配套商品房)的允许交易期限,由此前的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调整为3年。上海近年来每年动迁安置居民有七八万户,动迁安置房潜力巨大,这部分房屋的加快入市将为市场注入一股活水 。 全国各地都在面临者土地不足从动迁上解决的问题,抛开让人深恶痛绝的无理钉子户和违法强拆不谈,怎么让动迁地尽快发挥“活水”的作用,上海方面走出了可喜的第一步,希望更完备的方案能够尽快出台。
保障方面,也是《意见》中最有难度的,年内在上海中心城区和有条件的郊区全面实施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工作,抓紧建设和筹措一批公共租赁住房。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有计划地开展郊区城镇危棚简屋改造,全力推进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大型居住社区建设,今后5年新增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土地方面,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其实,这条短期内对房价最大的作用在于稳定市场心理预期,让浮躁的心情稍感安慰,这是相当重要,没有了无奈的狂热,房价走弱就是自然。当然,要想让人们持续保持冷静理智,还要看这“宏伟蓝图”的完成情况,事实上,短期内,由于其实施过程中问题千头万绪,本《意见》中又同样缺少完备的问责监管方面的内容,相信其完成情况也会和全国其它地方一样并不乐观......
不管怎么样,上海的不再“矜持”都是大大的好事,“牛地”的都从了,别的地方呢?这回地产“带头大哥们”这次真的该好好考虑了,房价还是主动降吧,这才是聪明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