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二诗:《禁色》与《公罪》


我的十五岁,写诗与抽烟的时代,1987年,摄影:费声

 

禁色(或:主父)

 

 

我喜读禁书中一切姘头的话

我只关心人情味,从不关心民主

什么价值观到了中国,都会变成剩余价值

劝君轻易莫吃进口的冬瓜

 

她第一次来是在1991年6月的下雨天

进门就谈音乐、罗兰·巴尔特、吃麻酱和抽烟

论姿势,她说她最喜欢古树盘根

老汉推车和倒挂金钟(她的身体像个小孩)

而她毛衣的气味,总让我想起马蹄莲

 

我对她讲过“主父”*的故事

并告诉她:别得意,西方已经腐朽没落了

我们现在写诗,就是在搞胡服骑射

但她后来还是去了巴黎

并嫁给了一个50来岁大腹便便的家伙

每过两年她还会打个电话回来

谈文学:她说她不是主父

而是主妇:这是她一个人的汉语

 

后来我用单刀批阅过无数抒情的南子

有空姐、教师、画家、编辑……

本质差不多:全都是些想找香蕉鱼的淑女*

而我周游过列国很多角落,也爱过

世界上很多妖精,我早就习惯了

静看她们下午吃肉、子夜行房、早晨读经

 

前几天,她又回来了,人老珠黄

瘦得像骷髅。只有咳嗽、洋派与烟瘾

依旧:但干柴烈火的美人终于烧到了手指尽头

她口述的记忆已化为一朵朵薄薄的青云

 

 

2010-10-6

 

注1:主父,春秋时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并退位后对自己的尊称,本意为太上皇。

注2:香蕉鱼,本为美国作家塞林格同名小说中虚构的动物,象征性欲。

 

 

公罪

 

第一次我写:哪里有人的制度

哪里便会有文明之罪

 

第二次我说:哪里有人

哪里便会有罪

 

第三次我只在心中默念:

人即罪

 

最后,我与人皆会化为乌有

只有罪,永远在运行

 

 

2010-10-5

 

注:公罪,古代法学名词,指为国家事务、政治或公职而犯之罪,与私人犯罪相反,本是应该减刑的。如《明律·名例·犯罪得累减》载:“凡一人犯罪,应减者,若为从减,自首减,故失减,公罪递减之类,并得累减。”近代比较有名的,如谭嗣同便自称是公罪。他那首被梁启超篡改过的狱中诗原文本是“我掷欧刀向天笑,留待公罪后人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