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初,湖南发生踩踏,我写了一点事故总结和分析,顺手提到一句 “不管范美忠老师说了什么,他有逃生常识,就此而论,要比那个由于自己的无知而无意中害死学生的谭千秋老师要强。”引起读者的激烈反弹,我只好删除有争议的地方,逃生是主旨,议论有争议,就放过免谈吧。最近,网上又出来《谭千秋地震救人事迹涉嫌造假》,给我的结论添加了证据,那就是英雄也是顺应需要而产生的,宣传英雄业绩也不能违背逃生常识。
我凭为什么判断谭千秋的救人事迹可疑呢?因为他牺牲了,说明他缺乏逃生常识,如此而已。如果他影响了别人(最坏的可能性),那就是无意中害死了别人。如果他能救人,为何不先救自己呢?我国古代的历史,不乏不死药的传说。问题在于,宣传不死之药的人,都没有活下来。有不死之药却不敢自己去尝试一下,这是什么样的不死药呢?我只不过随意使用了一点常识而已,得到的评价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可见读者的常识与我的常识有天壤之别。
我不怀疑谭千秋是个好人,但是救人需要技术。没有技术的好人,凭一颗善良的心就可以救人了么?我们凭什么判断范老师美忠是坏人,就凭几句牢骚就可以判断了么?社会舆论被某些少数观点操控着。如果不被操纵,只需要凭着简单(逃生)常识加以简单判断就可以了。如此简单的判断都不肯作的人,受到的教育是很成问题的。
由此我想到“让领导先走”的说法,任何头脑清楚的人都可以通过常识来判断,在火灾发生的危机时刻,没有人会说出这种话。这种话有可能是在没有发生火灾时说的,谁最有可能说这句话?一猜就可以猜出来(网络上的信息很完备了)。但是,我们还有人坚信是“让领导先走”造成儿童的伤亡,对自己心目中的领导耿耿于怀。我很奇怪的是,居然没有人替领导辟谣,大概因为我们需要他们去顶杠,这样我们就不必改进制度了。“让领导先走”,早已是影响当前社会和谐和稳定的重要潜在因素了,但我们的政府缺乏公关人员(MPA),因此毫不在乎。有没有“让领导先走”呢?领导可能先动身,但死亡率为74%(外地领导),占在场全部教育官员的35%,老师关心爱护学生,死亡率为42.5%,仅比学生死亡率高2个百分点。如果扣除其中包含的个别家长和司机,老师的死亡率没有学生高。真相就是像1+1=2那么简单,但我们都不敢这样计算,还是集体主义的影响啊。
什么是以集体为本?人命不如羊命(草原英雄小姐妹),儿童不如木柴(少年英雄赖宁),救人不如救火(大兴安岭大火),地震不能逃生(范老师美忠)。
谭千秋的事迹似乎很感人,但违反了逃生常识,因此不可信。学习英雄,英雄牺牲了,我们也需要牺牲么?救人看果效,不看动机;逃生看成功,不看思想。能够如此来判断社会中的救人事迹,大概就不会轻信舆论了。
最后,重复一下我精心改编的关于逃生常识的笑话吧,原文没人看(点击率不到800),只好再重复一下。有一则笑话:某人对朋友吹牛,‘我分别和象棋冠军、网球冠军比赛,都是我赢’。别人莫名惊讶,怎么可能?原来是他和象棋冠军打网球,和网球冠军下象棋,以己之长攻人之短,如此而已。这里把笑话改造一下,我和姚明比火场逃生,我和刘翔躲人群踩踏,都是我赢。为什么呢?姚明比我个子高,在烟雾弥漫的着火建筑内逃生时,在同等没有防护的情况下,他先倒下。刘翔比我反应快,跨栏强,在群体场合,容易引发踩踏事故,毕竟在人群逃生时我们都无法跨栏。如果您能够理解这一笑话,逃生常识就大体不差了,这可是基于火灾动力学和逃生运动学的常识。
有道是,江山代有英雄,宣传却需准绳,事迹容易编造,常识不能违反。救人需要技能,教育仰赖专业,思想不能束缚,逃生依靠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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