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志锋:呼吁公关业建立“三不”规范


日前,在媒体对蒙牛、伊利“陷害门”事件的大量报道、公众对网络公关黑色业态的追究下,一场关于企业营销规范和公关从业规范的讨论在行业内自发展开。截止目前,一个基本成型的观点渐成主流,即“面对利益诱惑下,国内的公关公司亟需强化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尤其是网络公关的机构需要自我完善和克制,避免成为不良雇主的帮凶或沦为‘网络黑社会’中的打手。”对此,国内知名品牌营销及公共关系专家、华文宣易公关咨询公司董事总经理韩志锋在表示认同的同时,谨慎提出行业更应该建立视野宽广、不就事论事的“三不行业规范”,以保证中国公关业长久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所谓公关业的“三不行业规范”,韩志锋指出,第一就是“公关公司不在新闻公关中‘造假贩假’”。在他看来,所谓公关,无论在哪个国家、哪种意识形态的社会,都与新闻传播紧密关联,都需借助媒体与大众建立信任与和睦的公共关系,由此,社会上广泛存在着公关公司就是新闻代理公司的印象。反过来,正是这种生息与共的关系,中国的公关人更应该尊重新闻的本质和新闻传播的规范、准则和规律,杜绝一切制造假新闻、传播假新闻的行为。原本几年前,我国的新闻界就曾经因“纸包子”事件而备受公信力质疑,后又因“红包门”帮助煤矿“平祸消灾”更受部分大众的鄙视,以致郭德纲先生一句“记者就是**”的情急之下的气话也成为广为人知的名言,所以,一些动辄喜欢拿专家说事,喜欢制造没有权威专家的公关公司,将未加严密求证或者片面曲解专业知识的稿件,给与媒体发布,就加剧了这种造假贩假现象的蔓延,一些像360软件涉嫌以假新闻攻击QQ的事情更不为人所齿。对于蒙牛涉嫌雇佣公关公司诽谤伊利一事,前国务院新闻办官员、资深媒体人、71岁的任一农教授就曾表示,涉案公关公司的传播方案,违背了公关最高原则,即讲事实、讲真话的铁律,是为攻击竞争对手而进行的恶意营销。
韩志锋认为第二个“不”规范就是,在事件策划上不能丧失主流道德观迎合低俗文化。这一点在网络事件策划中尤为重要,因为网络的开放性和匿名性,一些低俗或非道德的行为满足了部分人窥私心理,所以就有公关公司为客户借势策划,制造“惊爆”事件引发品牌或产品的高关注。同时,因为行业内没有明确的道德规范,致使大家不以迎合低俗文化为耻,反而以所谓了解网民生活习惯而引以为豪,就有了大家争相宣称“小月月”、“凤姐”、“非诚勿扰”事件为己所为的现象。然而,大众反低俗的决心日益高涨,以及网络实名制的潮流势不可挡,所以,这样的一些“俗而奇”式的策划必将越来越少,希望公关行业的有识之士能尽早行动,加速类似策划的销声匿迹。
至于第三点,韩志锋认为应该吸取蒙牛伊利案最直接的教训,做到“不丧失原则助纣为虐” !对此,他解释说一般情况我们可以视“包庇犯罪、恶意攻击竞争对手、隐瞒产品缺陷、发布不实信息欺骗公众和有意虚假宣传”为助纣为虐。举例来说,从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以来,在近两年时间中的,国内前50强的公关公司处理了近百个大大小小的食品安全危机,在处理的过程中就常有“利益与原则”纠结的时候,多数公司可以做到不为蝇头小利折腰,但当有人高价诱惑时,还是会有人“寻找百度删帖”,有人公关卫生部门出具检验合格的证明,有人公关当地部门为地方利益不勒令企业停止生产不合格“茶油”等等。所以,从实际的角度看,这一点规范实施起来最难,需要法律的介入。正因为此,无论法律的裁决结果如何,从警示和规范行业运作的意义上看,此次蒙牛涉嫌诽谤伊利案都会在中国公关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令人欣喜的是,韩志锋的“三不行业规范”其实在行业内业已有了共识和行动。据中国国际公关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郑砚农透露,协会经过一年的酝酿和起草,今年3月刚刚出台了国内首部《网络公关服务规范》(指导意见),并且协会下属的公关公司工作委员会正在与中国互联网协会下属的网络营销工作委员会进行联合调研和摸底,之后将向国务院新闻办等相关部门提出对策和建议,对互联网营销从业人员出台职业道德规范,并从技术上和工具上来防范不规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