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地产律师:
借尸还魂,为避限购令找吊销销公司补交社保!
——被吊销企业涉嫌专职为“三无人员”补社保,社保局只收费不审查
▇ 深圳房地产律师张茂荣
2010年4月17日“新国十条” 出台“三无人员”(无本地户籍、无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无一年以上社保证明)“限贷令”,规定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9月30日深圳市出台“限购令”,暂停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双限令”下,三无人员被彻底排除在深圳房地产市场之外!
然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你那厢限贷又限购,我这厢假社保、假纳税、假离婚、假人之名……如果说这些楼市乱相都还在大众意料之中,那么你一定想不到为三无人员办假社保却的是被吊销多年的公司!
这是本律师接手的一起真实的案件:买卖双方通过深圳某知名中介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以600余万元达成深圳市南山区某豪宅交易,而买方恰是上述“三无人员”,明知属于“双限”之内,但又无能力一次性付款,此时中介拍胸脯保证可以找人补办社保后贷款购房,于是由中介代笔双方在合同备注中特别约定“卖方同意并清楚买方正在积极办理关于贷款的社保资料,并同意买方在办理好社保的相关资料后此合同生效”,签约后买方如约支付中介7千元公关费用,其他事宜皆有中介搞定。其后银行仍然未能予以贷款,双方又在阴阳合同等方面发生争议,导致交易不成,卖方起诉买方要求支付违约金一百余万元,买方委托本律师应诉。经本律师调查发现该中介给买方找的参保单位“深圳市******有限公司”居然早在2006年便已脱审,公司早已被吊销不存在,但资料显示该单位仍然给包括本律师委托人在内的37人正常缴纳社保!
被吊销的企业何以还在“正常营业”并为37人缴纳社保?该37人是否都是为避“双限令”临时补缴而没有事实劳动关系的“三无人员”?深圳市社保局为何没有审查出来?深圳是否存在一个被注销企业专职为“三无人员”做假社保的行业?……
本律师认为,之所以出现被吊销企业能够成功为“三无人员”作假社保的原因在于深圳社保局社保缴费程序上存在严重漏洞,即只要企业网上申报并缴费,社保局便只管收钱不予审核,不论该企业是否已被吊销,是否与员工之间存在真实劳动关系。就拿本律师事务所来说,只要根据用户名及密码登陆社保局网站,点击一下鼠标即可添加任何人为本单位员工并申报缴纳社保,而无论该人员是否为本单位员工(完全可以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其他单位员工社保关系转至本单位),是否已经缴纳过社保!
律师建议:
建议深圳市社保局对社保申报企业及新增社保员工的身份进行必要的审核,确保存在该申报企业,且企业与新增员工之间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最起码应审查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