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想像,如果是其他人“自我克隆重复发表”论文五六十篇次,杨玉圣哪怕是闻到那么一丁点气味,保准立马组织他的造假团、骂娘党全速跟进!
在沈木珠、张仲春教授诉杨玉圣案开庭时,杨玉圣的代理律师孙新强教授在法庭上多次强调,“重复发表就是抄袭!”杨玉圣本人甚至说“自己抄自己也是抄袭!”在南大讲座上,杨玉圣更是对杨玉圣认为有“重复发表”的沈木珠、张仲春教授污蔑为抄袭剽窃(有录音为证据)。
那么,这里就请杨玉圣教授回答这样一个问题:
杨玉圣“自我克隆 重复发表”论文五六十篇次,是否属于抄袭剽窃行为?
如果是,你应该让你的造假团、骂娘党打你的假,以示你的公正;如果不是,那么你制造的沈木珠、张仲春教授的“抄袭”假案,是否应该公开赔礼道歉?
当然,我知道,你是一个死都不会认错的人。何况是要你对你亲手制造的假案平反!你以为你有一网在手,可以指鹿为马,三人成虎。
但是,我想你这一辈子却不能不对你的“自我克隆重复发表”论文五六十篇次作出“笔墨”回答。我现在就给你摆开擂台,与你打这场笔墨官司!
你别以为你不回答就可以溜过去,躲过去。你年近五十,我才二十出头,我可以等。
不是我要与你过不去。是学术批评不能落在你这种制假售假的人手里;学术界不能任由你这种学术不端的人把持;和谐社会不能再出现“真的学术腐败人”打“假的学术腐败人”。
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