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十七届五中全会“加快财税体制”


我看:十七届五中全会“加快财税体制”
在刚刚结束的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的公报中,再次提出“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进展如何?难点在哪儿?
一、体制:一管就死,一放就乱。1994年分税制以前,原来地方政府占整个财政收入比例75%左右,承担责任也是75%到80%。权责利相匹配,地方最具活力,人们心态也好。分税制改革以后,地方政府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例由75%降到了40%左右,权责利不相称,中央政府在上收财权的同时,没有把事权相应的收上去,有的地方财政出现亏空,不得不想办法创收。拿什么创?先卖企业,后卖地。中央活了,地方乱了。中央政府钱多了,年终突击还花不完,但是地方政府越往下,越是需要花钱的地方,就越感觉没钱。体制应该改一改了。
二、预算:“心”太软。推进预算民主,管住政府的钱袋子是改革的一个切入口,预算不仅要公开,还要透明。公开是一种机制,要用法律程序保证公民都能亲身参与到预算过程中去。从表像来看,每年的政府预算,都要经过人大审议,我们国家的预算年度是1月1日到12月31日,但“两会”是在三月份才召开,审议通过预算才能执行。那么,一到三月份,国家依据什么进行。而且审议预算的时间也太短。1985年前后赋予国务院决定税种设置的权力,到现在还没收回人大。为什么最近有的地方要开始征收房产税,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叫物业税呢?叫物业税就是新税,叫房产税是老税种,就可以避开新税种在人大立法方面可能遇到的一些问题,说白了,就是可以不走法治之路。但是,新开征的房产税早已不再是过去那个老的房产税了。预算有法无法啊!
三、税种:能动的不多,要动动静大。财税改革显然与每个家庭、每个公民息息相关。研究者们呼声最高的莫过于物业税,其实物业税是最复杂的税种,复杂在于它是直接税,而且是直接税里面最直接的税。它的实施不仅需要非常高的政治智慧和超强的执政技巧、能力,还需要有非常融洽的官民关系和高效率的行政运作方式,涉及面太大了。个人所得税近几年来一直没有做实质性的改革,其调节贫富差距的效应一直很弱,甚至起反向作用。是该到了改的时候了。不动产税不会轻易去碰它。因为财产是属于公民个人的,是面对面地从老百姓兜里掏钱纳税,有相当的难度。稳定压倒一切。
四、税收文化:“皇粮国税”。由于中国几千年来深受皇权专制思想的压制,到目前为止,许多官员所能理解的政府与纳税人的关系,还是“支配”与“被支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我国纳税人所理解的税收,还是“皇粮国税”的水平。看来税文化还得从官员做起,把观念真正的改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