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哉,我的绿城少年


    如何来认知企业的定义,我想首先应该从社会信托制度谈起。自从19世纪末欧美国家相继出台了反托拉斯法案,“信托”便成为了社会的基本机制和运行方式(其中比较著名的即1890年美国颁布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信托制度改良了资本主义,原本向着托拉斯发展的垄断局面被打破,通过全民持有股票、个人消费信贷、职业经理人制等机制建设,形成了社会财富的共享体系,所以美国人可以没有存款,拥有的各类机构的股票和证券就相当于存款。

    但是在目前的中国,我们缺失社会信托制度,我们现行的社会财富分配制度不闭环,过于单向集中,缺少反馈机制。比如,我们的股市并不能让中小投资者有效收益,更多像台庄家的提款机;我们几乎是全球税赋最高的国家,而个人福利竟然没有惠及每一个公民;我们的银行只贷款给机构,几乎没有个人信贷体系,除了房贷之外。当所有社会财富趋向于集中,那么社会的价值链必然断裂,必然造成社会结构与经济发展的不匹配。近期就有社科院专家指出我国的社会结构落后于社会经济发展15年左右。

    而更大的问题是:社会价值链的断裂直接造成了整个社会文化的断层。在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尚有海子、顾城、北岛、芒克,但现在,海子、顾城已逝,北岛几乎被遗忘,芒克只能在杭州开酒吧。没有了诗人,也就没有了成功的企业。

    我们常说某某品牌能代表一个国家,比如松下可以代表日本,可口可乐可以代表美国,但什么企业和品牌能代表中国呢?海尔可以吗,娃哈哈可以吗?总觉得牵强。虽然海尔把广告牌悬挂在银座上空,总让人觉得有一种把自己变成一个类西方品牌的伪装。虽然我们的很多企业,营业额也可以进入世界500强,但你在他们身上找不到能代表中国的完整价值和文化脉络,比如说中石化、中移动……。

    记得曾经有学者自问,中国改革开放的目标是什么,个人对此的理解:应该是要重构我们的社会价值体系,过度追求单纯的数值而忽视分享机制,是没有意义的,也注定不可持续。改革开放的前30年没有完成这一目标,那么在新30年里应该去完成,2010年是我们“十一五计划”的最后一年,那么应该对这一目标有个明确的界定,争取在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去完成。

    这样的使命,或者说宿命,终需要一些有梦想有觉悟的公民去实现,终需要一些有理想有坚持的企业去实践。在这样的时刻,我们提出“最具完整价值”、“以商业模式运营的公益企业”,个人以为就是要从单纯的企业转变为社会的企业公民,去承担员工对于我们的信任和托付,承担股东、合作方于对我们的信任和托付,承担社会对于我们的信任和托付。从一点上来说,绿城走在了社会的前沿,是时代的探索者。或许,在今天,这样的企业理念还未能成为普世价值,但总可以影响到社会的发展进程,如同美丽的蝴蝶,扇动翅膀,不能说就绝无带来风暴的可能。

    我们在打造百年绿城,那么“十五”正值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强则国富强”少年即是希望,即是未来。绿城,正如一位满怀理想的翩翩少年,创造着更多的城市美丽,创造着更多的世界美丽。美哉,我的绿城少年,壮哉,我的绿城少年!

 

离开绿城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发一篇之前的文章,为了忘却的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