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很多民谚,是非常耐“咂摸”的,越咂摸就越有味道,比如这句“揣着明白装糊涂”。
“揣着”就不是“空”,就意味着已有“先见之明”,就可以讲早有“妙计”。既然“揣”着了还要再“装”,当然不是为了“多吃多占”——此“装”非彼“装”,是“装蒜”的装,这个字做动词讲,很有些东北的口音,例如“艳照门”里的女主角娇滴滴地说出“很傻很天真”时,是可以奉送她这个词,同样的,也可以送给喜欢在青歌赛上妙语连珠的余大师。
今天,笔者却想把这个词送给提出“车船税征收改革方案”的有关专家人等。这个天才的改革方案,需要怎样超人的智慧!
在“费改税”实行几年之后,如果真是为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对待所有用车者、如果真是为了利用市场因素调节汽车使用以减轻环保与交通压力、如果真是“急民所急、思民所思”更加简化汽车使用费的收取,最有效的无非是两个“挂钩”——石油产品费用与国际挂钩(而不是国际油价涨则涨,国际油价跌则挺)、所有费用在征得民意的前提下均折入油价,其实这一改革不过是在“费改税”的基础上再进一步罢了,我们不用参考“其他先进国家的经验”,就是明朝张居正的“一条鞭法”都可以借鉴一下!
所谓“车船税”,是我国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车船税按汽车载人规模分为4个档次,微型客车每年收60元到480元,小型客车每年收360元到660元,中型客车收420元到660元,大型客车收480元到660元。这个自2007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尽管当初就已经有很强烈的“不合理”呼声,却一“暂行”就是三年,已经“充分显示了中国特色”,而今天仍只是“改革”却并非为其“送终”更可看出某些部门的“宅心仁厚”!
之所以说这种“改革”不合理,原因在于其征收标准基础的不经推敲:如果是大型的营运车辆,按照排量征收并不会减少其使用频次;而对于私人高排放车辆,如果出于环保或其他原因减少使用频次,在税收上却看不到鼓励迹象;更有趣的是 从外界披露的方案来看,排量1.0至1.6升的汽车税额最高可达1080元,这哪里是在“鼓励低排量车使用”?!按以前税率来看,称之为抢劫都不过分!这样“理论基础”上的“改革”,又如何能结出善果!
真正彻底的改革,不外乎从“两个挂钩”的思路出发,将各部门利益从藏于“油费”的点滴利润中“分析”出来,这也是相当考验智慧的,但总比将这种智慧用于所谓扯淡的“改革“要有用得多!
你们且装着,我们都看着呢!(本文专供新浪,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