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为何如此高兴?


再怎么迟钝的人也应该明白,9月29日晚,中央政府7个部门同时发出三个通知,不会是一种简单的巧合。能够协调7个不同部门采取一致行动,当然要经过更高层。不管是把它称为楼市调控第二波,还是其他什么名称,市场总得有点表示,譬如惊讶、震撼,或者是无动于衷。

我没有想到是兴高采烈。

9月30日,股市大幅上涨。上证指数当天上涨45点,节后的10月8日跳空高开,收盘大幅上涨83点,10月11日、12日、13日也继续反弹。房地产板块充当了此次反弹的急先锋。9月30日板块涨幅近4%,10月13日,地产板块更是一路狂飚,保利地产等涨停,金地、招商、万科等涨幅均超6%。

当然,高兴的是资本市场,不高兴的是房地产交易市场。10月上旬(10月1日—10月11日),北京共成交新房住宅2700套,环比下滑48.1%。其他城市的成交量环比也是大幅下挫。虽然有长假因素,但必然也受到新的调控政策的影响。

老股民告诉我,资本市场素来喜欢反着做。七部门的调控政策出来,表明“利空出尽”是利好,所以值得庆贺一下。这就是上涨的理由?太怪异了。

问题是,这并不是“利空出尽”,而是第二波调控的开始,换成资本市场的术语,就是一系列“利空”的开始。譬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明确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否则,就要“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伸出头到窗外张望一下就会知道,一批城市将出台实施细则,提出限购措施。哪些城市?无须清楚地知道被住建部点过名的是哪10个城市,反正文件里有个监察部,市长们怎么也得买点账,这样大家面子上也好看一些。

提到上述三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顺便说件小事。国土资源报9月30日发的消息明显是住建部提供的那份新闻通稿(7部门调控内容的汇总),而正式发件9月29日晚上才挂到各部门官方网站(国土部没挂出来),所以,该报在节后出版的10月8日又摘发了三部门通知的主要内容。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10月11日予以转载。10月12日,各大门户网站和房地产网站,都把这条消息放到首页重要位置。起初,我以为又出来一个调控文件,仔细一看,就是9月29日三部门通知的内容。不是乌龙,近似乌龙。

回到开头,说说调控内容。一批城市限购,是对需求的限制,这不是关键,因为此前4月30日北京市实施细则就提出了限购措施,但8月份成交量的反弹,表明限购不能起太大作用。但就深圳补充通知和上海的实施细则来看,市场明显忽视了它们的杀伤力。

深圳市规定,“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

而据业内人士说,深圳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比例相当之高,常住该市但没有深圳户籍的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住房的人也非常多。如果严格执行这条规定,在文件有效期内,深圳成交量必将暴跌到冰点。除非该市权属登记部门与地产商、购房者、中介机构联合做假。这至少对那些在深圳有重要开发业务的地产商,难道不是利空么?

上海市实施细则,最要命的不是那句轻描点水的话“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而是大幅提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并公开提出“今后5年新增保障性住房100万套”。每年新增20万套保障房是什么概念?

根据有关机构统计,2009年上海商品住宅成交24万套(包含动迁以及配套商品房项目),如果剔除动迁和配套商品房,则商品住宅不足20万套。假如今后5年每年新增20万保障房,就意味着保障房供应套数有可能超过商品住宅套数。如此巨量的保障房上市,对以商品房开发为主的地产商来说,难道不是利空么?

且不论房产税试点,单已出台的地方实施细则,我就完全不明白,资本市场怎么可以如此无视重大利空,听任地产股单边上扬?

有朋友听了我的这些说辞,笑曰:中国股市就是如此,否则怎么会套住那么多人呢。

(文章见10月14日21世纪经济报道一戈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