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总是匆忙的,我一般都情绪不太高,今天似乎好一点,大概是双休因避大风而蜗居两日的缘故吧。
我不讨厌炎日和雨雪,却非常的厌恶大风天。
日头烈了,大不了脱个精光跳进水里,或者兜头一盆凉水,都是比较解决问题的,再或者有两瓶冰镇啤酒下肚,更好。
大雨天就比较妙了,我至今仍然怀念十多年前读书时的日子,大雨倾盆而下,我在廊檐之下踱步,大声而诵《岳阳楼记》或者《出师表》的场景。
雪日更好,可以围炉而坐,泡上一壶红茶,或约二三友闲谈,或持悦目之书一本细读,不亦乐乎。甚或者可以炒上一捧豆子,更茶换酒,岂不大快哉?!
风有什么好?风不应该在这平原里刮,没有一点风致可言,风只适合在那大海之上掀起万丈巨澜,在那茫茫戈壁卷起滚滚黄沙,或者是在一望无垠的呼伦贝尔草原上风吹草低见牛羊。其他的时候,风几乎是没有一点美感的,微风尚可,大风则惹人讨厌。中学时代我的逃学的三大原因中即有一条:大风天不到。
然而大风之后是让人欢喜的。
一则有了对比,先厌而后必喜。
二则风吹地净,视觉上比较舒爽。
所以总的来讲今天的心情还是比较好的,虽然天空还湛蓝的不够,还有一些些灰蒙蒙在里面,但是已经够好了。
晚饭之后,到街上散步,碰到一对四十岁左右的情侣,手扣着手在街上悠闲的走着,那种感觉,淡然而优美。习惯了满大街十几岁的小孩子在街上亲热,总有些不忍目睹的心情,骤然碰到这样的场景,觉得真不错。其实老夫老妻们干吗要拉开一丈远的距离呢?风景干吗都让小孩子们夺取呢?老夫妻才是真正的有资格手挽手在街上走的,别觉得不好意思,这不是现代人的时髦,老祖先们早已写下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作为证明。
大风之后,些些言语,比较琐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