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意自伤”,这是人话吗?
最新一期《中国经济周刊》刊载的一篇题为《江西宜黄官员私下质疑拆迁自焚者系蓄意自伤》的文章披露,9月20日,该周刊记者对宜黄县因强拆导致钟家三人“自焚事件”进行的采访当中,抚州市委宣传部及宜黄县委宣传部共派出3名干部一步不离地“陪同”采访,钟家人的反感表露得很明显,钟如奎拒绝接受记者的采访,目光中甚至充满敌意。
而这3名陪同的干部却纷纷就事件发表看法。年纪最小的女干部说,她从网上流传的现场照片的拍摄角度、拍摄的专业水准,推断只有事先爬上对面的建筑工地,并架好三脚架,才能拍到如此清晰的自焚及跳楼照片。“以我的专业常识(指摄影专业),我可以肯定地说,这是他们(钟家)蓄意而为,早已准备好了汽油,准备好了拍照的。”
这一观点得到另外两位同事的赞同。为了向记者证明钟家的“蓄意”,3位干部强烈要求记者爬到对面的建筑工地顶上去“体验一下角度”。
另一位年纪大一点的女干部则向记者表示,当时,钟家人点燃汽油是为了恐吓政府人员,不小心才点燃了自己的,而且,跳楼的不是“火人”,而是烧着了的棉被。
应该说,这些干部的说法,只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官方此前对该事件的定性而已。9月18日,抚州官方通报的《宜黄“9•10”拆迁事件情况》曾称,拆迁对,象没有自焚的本意,而是想借点燃汽油的方式威胁上户工作人员,自己不慎引起烧伤。此外,对钟如奎的房屋拆迁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全程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不难看出,这三名宣传干部,已经十分肯定地将该事件的责任由“没有自焚的本意”上升到“蓄谋已久的自焚”。
要是按照这3名宣传干部的说法,造成一死三伤的“自焚事件”,钟家是咎由自取,政府无需负任何责任。
可笔者有五大理由质疑这三名宣传干部的“蓄谋自伤说”:
理由一,如果是钟家人“蓄谋自伤”,他们根本就不需要三个人集体自焚,而只需要一个人自焚,即可造成轰动效应。三名宣传干部说钟家人“蓄谋自伤”,是明显的造谣中伤,希图给当地政府开脱责任。
理由二,“一死三伤”的后果,说明肯定不是“蓄谋自伤”,否则受害人在给自已身上浇汽油的时候,只能是“意思一下”,并会做好相应的灭火准备,不可能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因为谁愿意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理由三,三名宣传干部将该事件说成是“蓄谋已久的自焚”,和抚州市委此前作出“没有自焚的本意”的定性明显矛盾,难道这三名宣传干部的信用度高于抚州市委?
理由四,无论是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的“截访”,还是宣传部门对记者的严加防范,都客观证明了当地政府心中有鬼,而并非钟家人“蓄谋自伤”,否则会希望上级,也欢迎媒体帮助他们洗刷恶名。
理由五,抚州市委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被立案调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敏军被免职、立案调查,并对其他5名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决定,也有力地反正了该事件并非“蓄谋自伤”。
而从人性的角度来看,这三名宣传干部如此造谣中伤受害者及其家属,令人发指。该事件造成“一死两伤”的恶果,两名伤者至今仍未脱离危险期,并已转至北京304医院救治。而年轻的受害者钟如琴,在中秋节那天一字一顿说出的话,竟是“我……想……安乐死。”
笔者以为,抛出“蓄意自伤”的官员,缺少最基本的普世价值,也有违人性,完全是混账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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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黄官员私下质疑拆迁自焚者系蓄意自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