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度决定公信度


透明度决定公信度
 
时间:2010年01月28日 10时22分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朱文鸿
   
 

  公信度是近年来颇受关注的一个词汇。所谓公信度,主要是指政府机关和各级干部受到社会公众信任的程度。公信度高,就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有效开展工作,推动事业发展;反之,就会失去凝聚力和战斗力,影响事业发展甚至危及社会稳定。那么,公信度来自哪里?如何提高公信度?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透明度决定公信度。

  信任源自了解和知情。人们是不是信任一个人,首先取决于对这个人的品行能力、处事风格、生活背景等有没有了解和认识。一般说来,了解越多、认识越深,信任程度就会越高。同样,人们是不是信任一个机关或一名干部,也往往取决于对其职能性质、办事程序、工作质量或者能力水平、实际业绩、作风修养等有没有了解和认识。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知情权。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推进政务公开,增加透明度,是赢得人民群众信任的重要条件。政务及其运行有一部分内容是直观的,想不透明也难,如办事态度和办事效率等。让群众感觉“如沐春风”,自然就能获得公信度;如果“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信度自然就会打折扣。不过,在政务中有的内容公开范围有限、专业色彩较强,一般群众不大容易接触到、看得懂,如发展规划、决策程序、内部管理情况等,这可能会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评价和信任。所以,政府机关要提高公信度,就应该增强服务意识和主动精神,按照有关规定,通过适当的途径和方式使这部分内容公开透明,方便人民群众了解和评价,以取得人们的支持和信任。

  信任源自诚信和公正。言行一致,处事公正,言必信、行必果,是获得信任的重要条件,正所谓“公生明、廉生威”。无论是对政府机关来说,还是对各级干部而言,只有坚持讲诚信、重践诺,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如果只是从小团体利益或一己私利出发来履职用权,甚至说一套、做一套,就必然降低乃至丧失公信度。促进政府机关和各级干部秉公用权、信守承诺,要靠加强教育、坚持自律,但更重要的还在于提高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约束。“权力容易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容易导致绝对的腐败。”这句话不一定全面,但有一定的启示意义。什么是“绝对的权力”?应当说,缺乏透明度、没有监督的权力就是绝对的权力;搞“暗箱操作”、逃避监督,就容易导致腐败,从而损害政府机关和各级干部的公信度。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需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和约束机制,增加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参与意识显著增强,这对政府机关和各级干部提高公信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现代信息传播技术的迅猛发展,使信息传播的速度更快、渠道更多,这也为增强政务透明度提供了必要条件。政府机关和各级干部应直面现实、积极应对,从而不断提高公信度。